1、专户委托理财协议甲方: 电话: 手机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 电话: 手机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在_ _开立的;户名为_ _.帐号为_ _;初始资金为_ _元的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在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专户理财。 一、开户:专户理财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两百万元或者等值的外币。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经纪商开立黄金、期货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为保证交易速度,提高乙方操作效率,最好选用乙方提供的经纪商开户。2、 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中途追加资金
2、另行计算。3、 乙方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能取出资金。4、 甲方有义务对自己的资金取款密码保密,甲方对资金安全负责。5、 甲方必须提供本人住址的有效单据(水、电、煤,电话帐单一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交易:1、 甲方必须把网上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以便乙方上网交易。2、 甲方须保证协议期间乙方的操作独立性,乙方有权自行更改网上交易密码,甲方每月一号及十五号查询帐户明细。3、 本协议执行期间除给乙方可能的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擅自提取资金。三、收益分配及风险承担:收益分配:甲方获得收益部分70%,乙方获得收益部分30% 。风险承担:委托期满时委托人(甲方)
3、之账户最大损失不超过账户总资产的30%,30%以内的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超出30%部分由受托人(乙方)承担。以上由战争、灾难、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因素的定义参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四、结算模式:乙方将在每月或收益超过10%时结算一次,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后的所得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若超期未付,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对甲方所支付款项的追偿权,另外乙方对逾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收益分成请付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户名: 银行: 账户: 五、协议的终止:1、 本协议有效期1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中途结算或追加资金
4、以书面形式双方确认。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销户、转托管或者甲方擅自提取资金等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对协议发生期间的赢利进行分配(若有),同时甲方还需另外支付初始资金2.5%管理费给乙方;若届时有亏损,甲方需无条件接受交易结果协议自动终止。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六、仲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并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在不能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并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