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正海科技合同.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629716 上传时间:2024-05-0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7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正海科技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正海科技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专业收集整理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正海科技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正海科技厂区   工程内容: 40×10,檐高2.3米,屋面为单板,地面混凝土8公分厚,5 公分灰土,混凝土独立柱柱基。 二、工程承包范围: 车棚建设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钢结构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土建合同价款(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六、 合同生效合 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1.甲方工作 甲方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协调当地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关关系。   2.1甲方可以将约定条款部分工作委托乙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2甲方未能履行约定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3.乙方工作   3.1 乙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等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约定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2乙方未能履行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七.4.工期延误 4.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乙方在约定通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5.工程竣工   5.1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八.质量与检验   6.检查和返工   6.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3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7.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   8.,1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8.2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9.质量保修 9.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期 年 (2)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计 元 (3)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返回 十、 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按约定条款提到的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按约定条款提到的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按约定条款提到的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按约定条款提到的因承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   (2)按约定条提到的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1.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2.2一方依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约定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2.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甲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4.合同生效与终止 1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5.2除本通用条款第9条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6.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16.2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十一、一般权利和义务   17.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应做的其他工作: 十二、 施工工期 至进入工地 个工作日完工 17.工程量: 同工程内容 18.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十五、 竣工验收与结算 19.竣工验收完工后七天内验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