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台乡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目 录1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2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演练和报告制度3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晨检、午检及因病缺勤追踪报告制度 4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教室、寝室、厕所、公共区域等)5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学生寝室卫生制度6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新生入学计划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7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8.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工作制度8.1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室工作制度8.2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8.3三台县下新乡中心
2、小学校保健室工作制度8.4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学生卫生行为习惯培养和矫正制度8.5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8.6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医疗服务管理制度8.7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开学前卫生安全试运行制度8.8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多部门联合监管学校卫生制度8.9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责任追究制度9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度9.1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工作职责9.2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9.3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岗位职责9.4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生活指导教师岗位职责10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
3、校学校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制度12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2.1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登记与索证制度12.2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品及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12.3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堂粗加工间卫生制度12.4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堂精加工间卫生制度12.5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堂配餐间卫生制度12.6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堂消洗间卫生制度12.7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品留样登记制度 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第一责任人)、分管卫生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部门领导、具体责任人
4、为成员的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2、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安排学校(园)卫生工作,及时、科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负责定期开展班级日常卫生、校园环境卫生、学生宿舍卫生、食堂卫生检查评比。4、负责常见病、传染病疫情筛查、报告、防控及处置,组织学生参加疫苗应急接种和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工作。5、负责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6、负责安排、考核学生健康教育,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培养学生卫生习惯。7、负责制定具体的对相关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8、负责学校(园)卫生工作的对
5、外宣传,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演练和报告制度一、设置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园)设置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在编人员为疫情报告人,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和校(园)长报告情况。学校校长或者幼儿园园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二、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园)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常见病、传染病疫情和疑似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负责指导全校(园)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3、负责每天收集全校(园)学生的出勤和晨检、午检情况。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当学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学校疫
6、情报告人必须在20分钟内按照相关规定报出信息:(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天内有例或者连续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四、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校长或园长)报告,责任疫情报告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五、应急措施1
7、、如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值守教师不得让其与他人接触,同时及时向疫情报告人报告。2、护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3、遵照疾控部门指导意见对各教室、寝室和功能室进行消毒、通风换气。4、加强健康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5、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6、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在疾病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治疗,不得来校。因传染病休学的学生痊愈后方可返校,返校时要出示医院或相关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晨检、午检及因病缺勤追踪报告制度1、学校(园)每天早晨、中午上课前应安排人员对学生因病缺课和到校(园)学生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
8、进行登记。2、各班主任负责做好晨检、午检工作。班主任须对未到校(园)学生的原因进行追踪了解,对到校(园)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并将结果记录在学生出勤登记册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园)疫情报告人,学校(园)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3、科任老师在上课期间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临时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4、晚自习或休息期间学生因病缺勤的追踪了解由辅导教师或值班教师负责,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
9、。5、学校(园)疫情报告人要及时对因病缺勤人数进行统计和登记,并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追踪联系工作,将有关情况填入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教室、寝室、厕所、公共区域等)1、教室、寝室、办公室、环境责任区、厕所等公共区域坚持每天扫除和评比制度。要求地面清洁,桌凳整齐,门窗、窗帘、黑板干净,花坛无杂草,沟渠无污水、垃圾,屋顶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 2、教室内设有卫生角,备有水桶、毛巾、垃圾箱、扫把、拖把等卫生设施,做到放置有序。3、厕所管理实行责任到班,要求天天有人管理。做到冲洗及时,每周消毒。入厕者习惯良好,不随地大小便,不将硬纸、杂物、沙石等丢入便池
10、内。4、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乱刻乱画、乱涂桌凳、墙壁、板报。5、教室、办公室、寝室每天开窗通风6小时以上,保持空气新鲜。 6、各班做好平时的卫生监督工作,安排好卫生监督员维护清洁。7、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8、按国家有关标准定期对教室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进行检查监测。9、每次环境消毒所使用的消毒剂名称、使用量、加水量、喷洒人、时间等应进行记录。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学生寝室卫生制度1、住校生管理好日常生活用品,值日生及时打扫寝室卫生。2、寝室清洁做到定期清扫,注重保持。3、
11、不将食物带入寝室。严禁在室内吃东西及乱吐、乱扔。4、不在墙壁、床架、门窗乱涂、乱画、乱刻、留脚印和钉挂东西。5、生活用品按要求摆放整齐。6、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头、脚)、衣服、鞋袜、被褥等。7、学校定期对寝室进行消毒(幼儿园还应配备紫外线消毒灯具),使用的消毒剂名称、使用量、加水量、喷洒人、时间等应进行记录。 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新生入学计划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1、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园)应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新生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教师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2、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预防接种
12、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如果学生是外地转学进入,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3、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应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并督促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4、完成开学工作1周内,学校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5、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6、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园)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三
13、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1、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按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课时安排每学期不少于67课时,教学工作由教务处主管,做到课时、教师、教材、教案、考核“五落实”。3、健康教育课授课教师每人每学年参加相关培训不少于120学时。4、教学内容要涉及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 、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领域。5、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宣传栏、视频、广播、板报、读物、标语等载体或讲座、知识竞赛及其它课外教育活动
14、向师生传授相关知识,6、按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要求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评价,以自评为主,每学年至少自评一次。7、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工作制度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室工作制度1、学校设立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室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做到“五不”,即不设住院治疗床位、不打针、不输液、不对外、不承包,确保医疗安全。2、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向学校提出卫生工作建议。
15、3、组织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和有关咨询活动,对教务处组织开展的健康教育课程进行业务指导。4、对学校环境卫生、学生学习环境、卫生设施、饮食饮水卫生、用眼卫生、运动卫生安全、劳动卫生防护、女生经期保护等卫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监督指导。5、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肠道寄生虫、贫血、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正工作。6、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地方病、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和指导工作,协助当地医院和疾控部门做好疾病防控应急措施和疫苗接种工作。7、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执法和疾控部门做好食品
16、卫生安全的督查工作。8、落实“三检”(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做好学生中常见病、传染病的筛查、登记工作,发现传染病或群体性疾病立即向学校报告。9、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的各项措施,督促班主任做好每学期一次的学生视力测试工作。10、协助医院组织好一年一度的学生体检工作,管理好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将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针对学生健康问题采取预防和矫正措施。11、就诊工作做到认真诊断,谨慎用药。对用药的学生姓名、班级、病症、用药名称、剂量等必须做好详细记载。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1、采购药品前,校医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审查后购买。2、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
17、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3、建立药品的验收、入库制度,做好验收记录。4、设立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分别定位存放,做到标记明确。5、凡抢救药品,必须专人保管,专柜存放,编号排列,每日检查,定期清理,保持基数,保证使用。6、保持药品柜干净整洁,药品摆放整齐,做好防潮、防压、防污染。7、定期清理、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凡药品出现沉淀、污染、变色、过期或标签模糊、涂改、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者不得使用。8、学校落实专人对卫生室药品进行管理,做好验收、入库、使用记录及报废药品去向登记。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保健室工作制度1、没有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应设置卫生
18、保健室。卫生保健室应配置专兼职保健教师,设备要达到教育部中小学卫生室器械设备配备目录标准。2、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向学校提出卫生工作建议。3、组织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对教务处组织开展的课内健康教育进行检查。4、对学校环境卫生、学生学习环境、卫生设施、饮食饮水卫生、用眼卫生、运动卫生安全、劳动卫生防护、女生经期保护等卫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监督指导。5、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肠道寄生虫、贫血、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正工作。6、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控工作
19、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地方病、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和指导工作,协助当地医院和疾控部门做好疾病防控应急措施和疫苗接种工作。7、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执法和疾控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督查工作8、落实“三检”(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做好学生中常见病、传染病的筛查、登记工作,发现传染病或群体性疾病立即向学校报告。在发现疫情后将教室、寝室和环境消毒由每周一次升级为每天一次。9、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的各项措施,督促班主任做好每学期一次的学生视力测试工作。10、协助医院组织好一年一度的学生体检工作,管理好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将体检结果
20、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针对学生健康问题采取预防和矫正措施。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学生卫生行为习惯培养和矫正制度 一、学生良好卫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制度 1、循序渐进,逐步养成。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小学生、中学生提出不同内容的卫生习惯要求。做到由易到难,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加以培养。 2、严格约束,规范训练。要在建立健全卫生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少先队、团支部、政教处制定科学、实用、易于操作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严格要求,规范训练。 3、反复坚持,强化训练。卫生行为习惯的培养要采用“反复抓”、“抓反复”的方法,强化良好的卫生习惯,矫正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 4、以身作则,言
21、传身教。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师德修养,坚持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培养好习惯,让老师和家长有意识地影响少年儿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 5、表彰奖励,榜样引领。在开展争创星级班级、“十星”学生、校园之星等德育主题活动中,对具有良好卫生行为习惯的优秀学生列入表彰奖励范围,通过榜样示范带动更动的学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二、学生良好卫生行为习惯的矫正制度 1、上好健康教育课,科任教师要加强学生卫生知识教育,提高认知水平,把课堂教学作为矫正学生不良卫生行为习惯的主阵地。 2、加强德育管理,强化班级和个人卫生量化考核,培养良好卫生行为习惯,矫正学生不良卫生行为习惯。 3、以德育活动为载体,经常性开展
22、卫生好习惯检查,其结果纳入期末评比。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矫正不良卫生行为习惯。 4、实行家校联系,建立学生卫生行为习惯反馈机制,发挥家校矫正学生不良卫生行为习惯的互补作用。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预防和控制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学生健康档案,特制定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纳入学生档案管理。 二、学校要组织所有学生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
23、)进行健康体检,协助搞好每年一次的中小学生常规健康体检。三、体检项目。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实验室检查: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四、为加强学生常见病防治,对检出的患病学生学校要及时告知家长,并督促及时医治。若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书面告知家长及任课教师,并配合家长做好转诊治疗。五、各体检单位在体检结束后,应认真对体检结果统计汇总,全面分析学生的健康状况,撰写高质量的体检分析报告,找出影响学生健康状况的不利因素,上报教育局
24、保健所。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1个月内反馈给学校;全县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2个月内反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六、学校应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账管理制度;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方可设置卫生室。卫生室医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和证书方可上岗,为师生提供医疗服务。卫生室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
25、务。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做到“五不”,即不设住院治疗床位、不打针、不输液、不对外、不承包,确保医疗安全。二、没有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应设置卫生保健室,卫生保健室应配置专兼职保健教师。卫生保健室保健教师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有关咨询活动,按照相关规定为师生提供医疗服务。三、卫生室医务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按照相应操作规范或程序开展医疗工作,按照三台县学校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药品。四、各学校应当与当地具有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为学生提供方便、卫生、安全的就医环境和诊疗服务。五、遇有突发疾病学生,学校要在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具有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前往处置,积
26、极协助救助,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不得将发病学生送无资质的医疗机构或无资质的医疗人员处就诊。六、为学生提供健康体检的体检机构应主动提供相关证明,安排取得执业医师的医务人员参与体检工作,并向主管部门和学校备案。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开学前卫生安全试运行制度为切实加强开学前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管理和疾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发生,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开学前卫生安全试运行制度。一、教育、卫生、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应于开学前对各学校、托幼机构的负责人、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分管领导、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饮用水管理、传染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培训。二、开学前3天,各
27、学校、托幼机构要彻底打扫校园环境、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清洁,并进行消毒,通风透气。学校食堂在正式开学前,要对周围环境、餐用具清洁消毒,提前3天试运行,试饮试吃,作好记录,试运行正常的才能正式为师生服务。三、开学前,各学校应仔细检查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凡标识不明、过期、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一律进行清理,停止使用。四、凡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开学前要对水源地进行检查,对管道、贮水池清洗消毒,并进行冲洗,水质监测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才能使用。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要协调疾病预防、卫生执法、食品药品等部门开学前联合对学校食堂、饮用水、疾病预防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8、,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防范学校食品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多部门联合监管学校卫生制度为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师生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卫生工作在县教育局的组织协调下,联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公安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在县政府统一部署领导下执行,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联合监管的主要任务: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监管的文件精神或工作部署。2、完成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监管计划任务。3、检查、督导学校、托幼机
29、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落实。4、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5、调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工作事故,追究事故中有关人员的责任。6、完成县政府安排的临时联合监管工作任务。三、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要担负起全县学校、托幼机构监管卫生工作的职责,主动、积极协调各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参与日常监管和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段的监管工作。四、各学校、托幼机构在接受县食品、卫生监管部门检查时,应及时向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报告,并将接受检查的情况及时反馈给保健所。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一、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
30、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1、未按要求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或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2、未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卫生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隐患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3、未建立学校(卫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4、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未按规定取得有效证件的;5、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体检取得合格证、健康证或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6、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时限进行整改的;7、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8、未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食
31、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9、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二、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病疫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1、未按要求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未落实分管责任人或疫情报告人的;2、未按规定坚持“三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工作不力,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3、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也应
32、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四、对违反上述规定,不履行岗位职责,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实行戒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行政责任追究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实施。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度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工作职责一、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卫生工作事务,定期召开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和准备议事内容,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卫生工作的文件,研究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卫生工作目标的完成。二、全面落实卫
33、生工作责任制,把卫生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卫生工作责任书,并负责检查、监督各处室、各岗位的卫生工作情况,并督促整改落实。三、组织领导卫生主管部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防范工作,检查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各类卫生事故的发生。四、组织开展卫生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做好疾病预防、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和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五、每学期开展一次针对传染病、学校卫生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预防演练,搞好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六、每期邀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举办一至二次卫生健康知识讲座或专题报告。七、熟悉各种卫生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出现卫生事件
34、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八、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一、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健全培训档案。二、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及时纠正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四、每天检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五、 对学校食堂提供的集体用餐及大中型餐饮业重要接待活动供应的食品的留样工作进行
35、经常性检查;在长假放假前后对库存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清理,开学前3天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试煮、试饮、试吃。六、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七、对食品及餐用具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八、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关注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杜绝人为安全隐患。九、向当地食品监督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十一、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
36、全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十二、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十三、定期安排自备水水质检测,对供水管网进行清洗消毒。十四、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十五、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证件(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2、从业人员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里时,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7、学校必须对其身份、住址和基本情况进行核实,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带病者临时调整岗位。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5、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6、从业人员要服从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员的工作安排及监督。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生活指导教师岗位职责1、做好安全工作。维持楼道、楼梯的秩序;公寓楼内不得有违禁物品;负责宿舍执勤,接待学生家长,禁止不相干人员随意进入宿舍,确保学生
38、财物和人身安全;及时向学校相关人员报告有关异常情况。2、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楼道、楼梯的清洁卫生;负责指导、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和整理内务,填写寝室卫生检查登记表。 3、做纪律检查登记工作。4、公平、公正对待每个同学,尊重学生,不得歧视、辱骂、体罚学生。5、做好育人工作。了解学生思想行为动态,做好学生的心理、情绪疏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搞好团结;教育学生注意节约。6、负责学生宿舍楼内的公物管理。7、学生生病及时送医治疗,并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8、任何时候不得留宿其他人员。9、负责学生宿舍通风换气工作。10、服从学校管理,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
39、健教师)岗位职责1、学校卫生工作由学校校长负责,学校各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医或保健教师)是校长在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2、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学校校长领导下组织制定全校的健康教育相关制度和规定。3、负责监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执行情况。根据定期组织对全校教职员工开展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对健康教育授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4、协助学校做好教学卫生管理。对学校教室面积、装修、采光、通风及微小气候提出科学的建议,对教学环境如课桌椅、黑板的设置、教具、学生饮用水及洗手设备的卫生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和指导。参与
40、校园环境建设、大气污染及噪音等情况的监督检查。5、参与学校就餐工作的管理,定期组织对学生食堂(或营养餐)的食品质量和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配合本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定期体检和专项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正常发育和身心健康。负责将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医生的建议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反馈、追踪工作,并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毕业生的身体条件为学生今后升学、就业提出指导意见。7、做好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包括两操一课)和劳动的卫生指导。为学生参加体育课运动量、劳动课负荷的甄别诊断提
41、供科学参考依据。8、负责组织实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全面掌握每个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发现疫情及时按要求上报。发现重大疫情协助学校及时上报,协助学校领导及时采取各种隔离、预防措施。9、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在上好健康教育课的同时,参与学校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教职员工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10、负责做好日常医疗护理工作。要在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医疗工作。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的学校,应配备有观察室、观察床、药品器械,开展必要的医疗活动,保证抢救措施,以防不测事情的发生。11、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2、开展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卫生知识培训工作。13、做好学校卫
42、生科学研究工作。从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预防观念出发,积极开展各种科研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水平。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学校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两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方可上岗。2、采购食品应有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和保质期限标志,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三无”假冒伪劣商品,产品合格证索证率必须达到100%。3、要坚持先验货登记后上架的原则,验货主要验包装上标识是否清楚、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合格证。不得出售霉烂、变质和过期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4、食品上架存放整齐,不与文具等学习、生活用品混放;未上架商品存放必须隔墙离地,防
43、鼠防蝇。5、有毒有害物质(如灭害灵、鼠药等)不得存放在小卖部。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7、搞好经营区域及周边卫生工作。小卖部门前应放置垃圾箱,要求学生将包装食品用的袋、纸、盒、瓶、棒等放入其内,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制度1、自备生活饮用水的学校必须向师生提供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监测合格的饮用水。2、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得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3、自备水使用前必须消毒。采购消毒药品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
44、期限、标签等,禁止采购“三无”和伪劣产品。消毒完毕后应将消毒剂名称、使用量、加水量、操作人、时间等进行记录。 4、用水管理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5、定时对饮用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供水蓄水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县疾控中心检测一次,检测报告复印件送保健所备案。6、使用饮水机向师生供应开水的学校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周一次,冬季每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采购的桶装水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QS认证标志和检测合格报告。7、使用保温桶向师生提供开水的学校必须在保温桶上加锁。8、在供水处设置饮水安全警示标志,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
45、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三台县下新乡中心小学校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登记与索证制度1、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2、严格把好食品(包括面包、牛奶、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器具和一次性筷子及饭盒、食品用工具和设备)的采购关。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验收。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3、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
46、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安全)质量。4、学校(园)每年都必须对固定的供货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评价,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5、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等)的食品。6、采购大米、面粉、调味品、食用油和所有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料必须索取产品合格证和定期检测报告,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检疫合格证;蔬菜等暂不索证的产品要尽可能向供货者索取购货发票或证明。7、食品及原料进入学生食堂必须由专人负责验收,并按要求建立“采购、销售台账”,做好采购登记。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别是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妥善保存各种台帐,以便溯源备查。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台账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擅自销毁台账,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二年。严禁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和“三无”产品进入库房。8、验收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使用卫生部统一格式的餐饮业经营者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应做好验收记录)。9、现场监督管理验收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10、物资索证种类及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