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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设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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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设计管理制度 一、矿井建设必须按照批准的矿井设计组织施工。矿井设计按其井型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编制时必须留有余地,要选择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多方案比较,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的原则,实现采、掘(开)、机、运、通、选综合配套,力争实现本质安全、优质高效、高回收率、节能环保、经济效益等。矿井设计编制完毕,经矿(公司)、集团公司初审,报省煤炭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批准。 二、生产矿井的每个采区在生产前都必须编制设计,采区设计由矿(公司)组织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编制完毕后,经矿(公司)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采区及工作面设计,必须依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要求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为采区设计提供的地质说明书必须经矿(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四、采区设计项目负责人根据设计指令下达设计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五、采区设计项目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设计原则收集相关资料进行采区初设和施工图纸设计。 六、采区设计编制的内容,包括采区设计说明书、采区设计图纸。 (一)、采区设计说明书 1、采区设计说明书应说明:采区位置、边界、开采范围及与邻近采区的关系;可采煤层埋藏的最大垂深,与邻近采区的关系等。 2、采区所采煤层的赋存情况(走向、倾斜、倾角及其变化规律、煤层厚度、层数、层间距离、夹矸层厚度及其分布,顶底板的岩石性质及其厚度等)及煤质。瓦斯涌出情况及其变化规律,瓦斯涌出量及确定依据;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然发火性及其发火期;地温情况等。 3、水文地质:井上、下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隔水层特征及发育情况变化规律;矿井突水情况、静止水位和含水层水位变化;断层导水性;现生产区域最大及正常涌水量,邻近采区周围小窑涌水和积水情况等。煤层及其顶底板的物理、力学性质等。 4、说明对地质资料进行审查的结果,包括资料的可靠性及存在的问题。 5、确定采区生产能力,计算采区储量(工业储量、可采储量)和高级储量所占的比例,计算采区服务年限并确定同时生产的工作面数目。 6、确定采区准备方式。区段和工作面划分、开采顺序,采掘工作面安排及其生产系统(包括运煤、运料、通风、供电、供排水、压气、充填和灌浆等)的确定。当有几个不同的采区巷道准备方案可供选择时,应该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择优选用。 7、选择采煤方法和采掘工作面的机械装备。 8、进行采区所需机电设备的选型计算,确定所需设备型号及数量,采区信号、通讯与照明等。 9、洒水、供水、压气、充填和灌浆等管道的选择及其布置。 10、采区风量的计算与分配。 11、安全技术及组织措施:对预防水、火、瓦斯、煤尘、穿过较大断层等地质复杂地区提出原则意见,指导编制采煤与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并在施工中加以贯彻落实。 12、计算采区巷道掘进工程量。 13、编制采区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采区走向长度和倾斜长度、区段数目、可采煤层数目及煤层总厚度、煤层倾角、煤的容重、采煤方法、主采煤层顶板管理方法、采区工业储量和可采储量、机械化程度、采区生产能力、采区服务年限、采区采出率和万吨掘进率,巷道总工程量、投产前的工程量。 (二)、采区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一般包括: 1、地质柱状图、采区井上下对照图、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储量计算图及剖面图等,作为采区设计的基础资料。此外,还须有: 2、采区巷道布置平面及剖面图(比例:1:1 000或1:2 000); 3、采区采掘机械配备平面图(比例:1:1 000或1:2 000); 4、采煤工作面布置图(比例:1:50或1:200); 5、采区通风系统图(比例:1:1 000或1:2 000); 6、瓦斯抽放系统图(低瓦斯矿井不要此图); 7、采区管线布置图(包括防尘、洒水、灌浆管路布置等); 8、采区轨道运输系统图(比例:1:1 000或1:2 000); 9、采区供电系统图(比例:1:1 000或1:2 000); 10、避灾路线图; 11、采区车场图(比例:1:200或1:500); 12、采区巷道断面图(比例:1:50或1:20); 13、采区巷道交岔点图(比例:1:50或1:100); 14、采区硐室布置图(比例:1:200)。 15、防治煤层自燃的防灭火系统图(比例:1:1 000或1:2 000); (三)、工作面设计由矿(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按照回采面衔接安排,组织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面设计原则由矿(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采区设计研究确定。 (四)、矿(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对回采工作面设计进行审核、会审,经修改通过后报送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五)、工作面设计内容必须包括: 1、工作面几何尺寸、巷道布置、断面、支护形式及材料的选择设计,计算确定工作面生产能力。 2、根据煤层赋存条件、顶底板岩性和矿压资料确定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开采程序以及工作面支护和顶板管理方法。对拟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层,要对该煤层进行冒放性测试,根据煤层可放性确定采放步距和采放比。同时采用综采(综放)时,必须附综采(综放)设备安装布置图。 3、依据工作面生产能力,对通风、运输、供电、注浆、供排水、防尘、煤层注水、瓦斯抽放、钻场钻孔、防火,通讯照明和安全监测监控等系统及设施进行选型、布置和配套设计,并绘制各系统图。 4、依据采煤作业方式明确劳动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图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量及设备和材料消耗明细。 5、绘制的设计图纸还应包括工作面设备安装、硐室设备安装内容,设计图应标明辅助硐室、油脂库、存车场、联络巷等位置。综采面设备安装和撤除路线也要附系统图。 6、依据地面建筑物和井下巷道位置设计煤柱尺寸。确定开采参数时,应根据煤层厚度确定采高,不得随意留设顶、底煤。确因特殊情况须留设时,提出专门报告,经矿(公司)同意,请示集团公司。 采掘衔接计划管理制度 一、采掘衔接是保证矿井在服务年限内生产的合理有序部署,是明确采区、水平接替及工作面接替的重要技术文件。因此,每个生产矿井必须编制年度采掘衔接计划,在每年11月10日前编制完成下年度的采掘衔接计划。当矿井内外因素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调整采掘衔接计划,或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编制某一时段的衔接计划。 二、编制采掘衔接计划应遵循的原则: (一)、编制采掘衔接计划必须树立市场经济效益观念,以技术合理、经济效益好为准则。 (二)、采掘衔接计划不仅要考虑本年度的衔接安排,更要考虑到今后五年、十年以至整个矿井服务年限内的采掘战略部署。 (三)编制采掘衔接计划必须严格遵守煤炭行业的有关技术政策和安全规定。 三、编制采掘衔接计划的依据: (一)、合理开发煤炭资源,集中生产;严格遵守开采程序,优化巷道布置;薄厚煤层、不同煤种要合理配采;保持采掘平衡,建立正常的采掘比例。 (二)、选用先进、合理的采煤方法,选择先进的采、掘设备,不断提高单产单进水平,严格贯彻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等。 (三)、矿井总体规划和采区设计。 (四)、集团公司规定的矿井计划任务和要求。 (五)、矿井各采区工作面的生产能力。 四、编制采掘衔接计划要注意的事项: (一)、采区(水平)设计要提前三到五年规划,并经有资质的部门设计,图纸应齐全。 (二)、开拓巷道掘进超过采区准备巷不少于50米,满足采区准备巷道开工的需要。 (三)、准备巷道掘进提前一个月超过回采巷道开口位置不少于200米,为各系统的调整、完善及回采巷道的开口准备提供足够的时间。 (四)、回采工作面形成采煤系统到正式生产前,必须保证至少留有三个月时间用于“坑透”、钻探、巷探、打瓦斯抽放钻孔、整理巷道和工作面的准备等。 五、生产矿井每季度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矿长配合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生产情况分析“三量”、研究采掘街接,制定措施确保街接正常。 六、采掘衔接计划要明确矿井、采区(水平)、工作面接替较为紧张的开拓、准备、回采巷道的工程量,作为重点工程管理。 七、矿井在编制采掘衔接计划时,要对矿井回采、掘进重点队组做出规划,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重点队组产量、进尺进行合理安排。 八、采掘衔接计划,除列表及文字叙述外,同时附1∶5000采掘平面图(单线、双线均可),并分年度用不同颜色分别标在图上。 九、编制采掘衔接计划的内容: (一)、年度生产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包括矿井产量(回采煤量、掘进煤量)和总进尺(开拓、准备、回采)在矿井各采区的具体安排。 (二)、矿井各生产采区(水平)的剩余储量、可采储量、“三量”状况、采区生产能力、服务年限、结束时间;接替采区(水平)的可采储量、采区生产能力、服务年限,以及到接替采区(水平)首采工作面形成系统所需要的开拓巷道量、准备巷道量、回采巷道量和月安排各进尺量及完成时间等。 (三)、要叙述清楚年初、年末矿井及各采区的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开拓、准备、回采进尺工程量。 (四)、要用文字结合表格叙述清楚矿井开拓、生产掘进率及采区掘进率、全矿井的万吨掘进率。 (五)、分析矿井、采区生产能力,对制约矿井、采区生产能力的因素提出解决办法。 (六)、以队组分别编制衔接计划。 工程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强化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为全面提高矿井技术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培养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杜绝技术失误,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技术管理领导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副矿以上领导 成 员:各业务科室负责人 成立技术员管理办公室,生产技术科科长兼。 二、管理办法 (一)、每周四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周的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技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并详细安排下周的技术工作及注意事项等。会后由生产科负责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与行业有关规定,系统性讲解技术规范和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二)、每月8号召开前一月的技术员考评会,考核会上要对上月度工作亮点和不足进行总结,对下月度工作打算进行安排。 (三)、各队组现任技术员、实习技术员要以身作则,全身心投入到各项技术服务工作中,日常技术服务工作在业务科室统一指导管理下,做好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的落实、执行技术管理的相关政策,及时向业务科室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总结技术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关于中盛煤业安全生产技术论文者,每篇给予500元奖励。 三、技术要求 (一)、区队技术员技术管理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技术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以身作则,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要对因工作疏忽或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现场技术失误负责。 2、强化区队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落实好队组的周三培训学习,做到月度要有培训计划,提前备课并做好培训记录。 3、要对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中腰线的定位指导进行督查,对现场地质构造、煤岩特性及其他异常情况的收集和分析,采、掘后及时认真编制总结。 4、针对性工作面的地质情况及施工工艺的变化,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修改作业规程。施工图纸的填绘,做到正常情况下五日一上图,特殊情况一日一上图,及时与业务科室进行核实。 5、积极开展技术小改小革,解决生产过程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质量标准化的有效改革。 (二)、业务科室技术员技术管理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深入现场及时纠正存在的技术问题,将技术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服务、督察、落实分管责任区域、责任范围技术服务工作,按制度进行考核并落实,月底对队组的技术管理、正规循环、质量标准化、成本管理进展情况进行打分排名。 3、对分管责任区域《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组织会审,并落实作业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 4、对分管责任区域各队组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中腰线管理、支护定位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5、对分管责任区域现场出现地质构造、煤岩特性变化及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收集分析。 6、负责对分管责任区域各区队零星工程的审核,按期做好并上报各类报表。 7、积极帮助、引导区队技术员不断进步,月度对照采掘技术员评分表对分管区队技术员进行考核评分。 四、考核办法 (一)、每月8号由生产科牵头,领导组所有人员、矿井技术员参加,召开技术员考核例会。 (二)、实行月度评分,工资考核否决制度。 (三)、提取应得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以百分制进行评分。 技术例会制度 为提高我矿技术管理水平,减少技术失误,及时研究解决技术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每周二上午9点30分在会议室召开。 二、参加人员 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科工程技术人员、各单位技术负责人,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 三、会议程序 (一)、采掘单位汇报:①掘进单位汇报工作面迎头位置、坡度、煤层厚度变化、顶板岩性以及离层状况、测量给线点、中腰线情况等。采煤单位汇报工作面推进位置,煤层赋存、构造情况,两巷情况并提供工作面素描图等。②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二)、辅助单位汇报上周技术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技术问题。 (三)、生产技术科平衡各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及下周技术工作安排,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下发各部门。 四、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会前请假,否则每旷会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 (二)、实行会前点名制。 (三)、保持会场安静,会前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发现手机每响一次罚款50元。 业务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进一步提高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技能及业务素养,实现一专多能的目标,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指导作用。根据正晖公司要求,结合我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要以‘科技兴安’为理念,以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为重点,以解决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为任务,不断提高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养,全面提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 二、学习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主要以在职、短期、矿内培训为主,脱产、矿外培训为辅,主要包括自学、专题研修、举办讲座等。 三、组织机构及参学人员 组织机构:学习培训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成立学习班,生产技术科长任班主任。 参学人员:全矿专业技术人员。 四、考核管理 (一)、培训期间严格实行课前、课后考勤制度,培训学员应提前5分钟进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培训学员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因工作原因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课; (三)、培训学员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严禁课堂上交头接耳、随意走动。 (四)、培训学员上课时,手机一律调至振动状态或关闭,不得随意接打电话。 (五)、培训学员要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听课笔记将作为学习培训考核的一项依据。 (六)、培训考核分为考勤、笔记、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满分为100分。考勤占总分的30%,笔记占总分的10%,考试成绩占总分的60%。全年培训考核成绩将作昌盛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的一项依据。 五、学习培训时间、内容 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原则上按照正晖公司安排进行。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一、科技管理实行在矿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生产技术科是全矿科技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新技术推广和科技项目的立项、上报、技术咨询、监督实施以及组织技术鉴定等工作。 二、生产技术科制定全矿年度科技计划,全矿每年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推广项目不低于10项,完成项目不低于5项,每少一项罚科长50元。 三、生产调度、机电、通风、生产技术科等科室负责本系统或本部门科技计划的编制、上报、实施和申请鉴定验收。各系统每年规划项目不得少于两项,完成项目不得少于一项,每少一项对科长罚款50元。 四、鼓励其他部门开展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小发明、小创造活动。 五、从矿长奖励基金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科技开发奖励基金,用于科技咨询、技术协作和科技成果奖励。 六、科技项目所需材料、设备投入量不大,一般由实施单位从本系统材料费中支付。如果项目较大,投入较多,本系统承担不了的,应在年初编制科技计划时,提出材料、设备和资金申请,经矿或上级有关部门论证批准后,从维简或矿管材料中列支。 七、各系统科技项目完成后,要编制技术总结报告,填写科技成果评定申请表报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提请矿领导批准后,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评审验收。根据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小,确定奖励等级。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并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均可获得科技成果奖励: (一)、新工艺、新产品、新支护方式开发研究; (二)、新型开拓布置或开采方法研究推广; (三)、引进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科技成果; (四)、新型计算机软件或网络技术开发; (五)、引进兄弟单位先进工艺、先进管理方法; (六)、受集团公司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设计项目; (七)、在完成上级推广的新技术、新工业、新设备中贡献突出; (八)、围绕安全生产或改善企业管理进行的技术革新、工艺更新、技术改造、小发明、小创造等。 (九)、获得上级科技成果的项目,可重复获奖。 (十)、虽无直接经济效益,但有重大社会效益的项目,经鉴定评审,视其社会效益大小和项目完成的难易程度,给予适当奖励。 (十一)、项目鉴定评审所需的费用从矿科技发展基金中列支,不能让项目完成人(或单位)支付。 (十二)、矿每年召开一次科技工作会议,表彰奖励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兑现科技成果奖。 (十三)、本制度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执行。 采煤工作面回采率考核制度 为加强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的考核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回采率,提高矿井经济效益,根据《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储量管理及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1.进一步规范我矿采煤工作面的开采标准和规定,以标准和规定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2. 健全和完善采煤工作面各项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提高工作面回采率,提高经济效益。 3.更好地落实《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储量管理及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二、矿成立采煤工作面回采率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技术科相关管理人员。 煤炭资源回采率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生产技术科负责采煤工作面煤炭回收管理工作监督与考核评价工作。 三、考核标准及要求 1、工作面回采率:工作面回采率不得低于97%(综采工作面设计采高1.7m,炮采工作面设计采高1.0m)。 2、浮煤:采高范围内浮煤和两巷内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工作面2㎡内,浮煤平均厚度不得大于30mm。 3、不丢顶煤:严格跟煤层顶板回采。如遇构造影响,确需丢顶煤时,必须在过构造措施中明确,并经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执行。 4、采高:综采工作面采高不低于1.7m,炮采工作面采高不低于1.0m 5、工作面初采20m,停采线前15米范围内,不作为考核区。 6、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综采队、采煤队必须及时通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根据地质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月回采率考核标准作适当调整。 四、考核及奖罚办法 由生产科技术人员不定期抽查工作面内浮煤情况,发现工作面内浮煤厚度超过要求一次,对工作面的回采率月底考核时,降低工作面回采一个百分点。如再次发现同样问题,加倍处罚。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编第三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明确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贯彻、执行等环节职责,理顺各级技术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并结合集团公司有关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2 引用标准和术语 《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各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并建立健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技术管理细则、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3.2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各专业工程师或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技术保障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在此所指《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 3.3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生产技术工作负有全面技术管理责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权限组织编制、审批、落实、执行各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3.4 生产副经理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程、规章、措施负有落实责任,严禁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 3.5 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其做出的有关技术工作的决定,分管领导和各级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执行,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得擅自改变。 3.6 总工程师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质量及审批总负责。 4 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主要方面内容 4.1 回采 4.1.1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4.1.2 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措施。 4.1.3 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措施。 4.1.4 “三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4.1.5 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4.1.6 采煤工作面过老空、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4.1.7 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形式变更的安全技术措施。 4.1.8 采煤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综采工作面倾角度大于150时,支架防倒、防滑安全技术措施、倾角大于250时,防止煤(矸)窜出运输机伤人的安全措施 4.1.9 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措施。 4.1.10(底)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4.1.11 工作面支架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4.1.12 采煤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支柱(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4.1.13 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4.1.14 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1.15 采煤工作面缩短、延长斜长安全技术措施。 4.1.16 综采工作面临时安装、回撤部分支架的安全措施。 4.1.17 回采工作面采煤工艺变更。 4.1.18 回采巷道维修的安全措施。 4.1.19 采煤方法设计。 4.1.20 其它的安全技术措施。 4.2 开拓掘进 4.2.1 开掘巷道作业规程(包括在公司范围内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作业规程)。 4.2.2 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掘进作业,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 4.2.3 巷道贯通措施。 4.2.4 开掘巷道瓦斯排放、抽放及瓦斯综合利用措施。 4.2.5 掘进期间探放水措施。 4.2.6 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4.2.7 开掘巷道过老空、采空区的安全技术措施。 4.2.8 巷道开口施工措施。 4.2.9 交叉点施工措施。 4.2.10 掘进巷道过断层、停采线及松软岩层施工补充措施。 4.2.11 开停巷道停、开工措施。 4.2.12 开掘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及爆破材料变更补充措施。 4.2.13 开掘巷道扩大断面(车场、硐室等) 措施。 4.2.14 临时工程施工措施(绞车窝、矸石窝、水泵窝等)。 4.2.15 巷道拉底、挑顶、维修加固和处理大块岩石等补充措施。 4.2.16 处理掘进巷道冒顶安全措施。 4.2.17 开拓掘进用溜子、小绞车、电机车、装煤车、水泵以及掘进机,耙斗等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升(下)井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2.18 掘进机拐弯安全技术措施。 4.2.19 施工起吊梁窝、打架线眼、托管子眼、打掘进用绞车基础等施工措施。 4.2.20 开掘巷道回收、运输设备、支架、材料的安全措施。 4.2.21 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安全技术措施。 4.2.22 巷道维修措施。 4.2.23 其它临时性的施工措施。 4.3 一通三防 4.3.1 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措施。 4.3.2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措施。 4.3.3 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技术措施。 4.3.4 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3.5 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措施。 4.3.6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4.3.7 局部通风抽放式风机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4.3.8 矿井预防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4.3.9 深孔爆破、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4.3.10 矿井区域防突及采掘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4.3.11 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 4.3.12 装有胶带运输机的井筒兼作回风井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4.3.13 煤巷、半煤巷采用混合式通风技术措施措施。 4.3.14 矿井防突措施。 4.3.15 高、突炮掘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4.3.16 放顶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措施。 4.3.17 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年度补充计划 4.3.18 矿井主要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4.3.19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设备停止运转的安全措施。 4.3.20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4.3.21 局扇运输、安装、临时性停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3.22 通风、防突设施施工措施。 4.3.23 采掘工作面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4.3.24 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4.3.25 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 4.3.26 其它临时性的施工措施。 4.4 机电运输 4.4.1 超长(3.2m以上)、超重(5吨以上)材料的运输安全措施。 4.4.2 固定设备的自检、事故性检修、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4.3 机电设备的安装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4.4.4 采掘工作面拉、移皮带机尾,皮带掐接技术措施。 4.4.5 斜井、斜巷提升运输、大巷运输安全措施及实验措施。 4.4.6 变电所(配电点)设备的安装、回收及检修措施。 4.4.7 井下停、送电及检修措施。 4.4.8 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 4.4.10 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安装及高压架空线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4.11 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 4.4.12 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路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4.13 更换高强皮带、钢丝皮带、钢丝绳、硫化接头措施。 4.4.14 用皮带运输设备及材料安全措施。 4.4.15 高空作业、起吊大件措施。 4.4.16 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4.4.17 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安全措施。 4.4.18 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4.5 地质测量 4.5.1 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4.5.2 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6 其它 4.6.1 井下动火专项措施。 4.6.2 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其它专门措施。 5 管理程序 5.1 需要公司经理负责审批的内容。 5.1.1 在同一个采面采用两种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安全措施。 5.1.2 采区及回采工作面的接替。 5.1.3 矿井防治水工作。 5.1.4 井下动火。 5.2 需要报集团公司备案的规程、措施 5.2.1 采区设计。 5.2.2 工作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 5.3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 5.3.1 措施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之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勘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考虑周密,做到科学、经济、安全、可靠,制定出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规定措施。 5.3.2 凡《煤矿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做出规定的,都必须在措施中予以规定。 5.3.4 规程措施编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内容齐全、用语准确规范精练、图纸清晰整齐。 5.3.5 规程措施编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编制。 5.3.6 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的采掘接续表提前30天进行编制,在工程开工前7天必须签批完毕。 5.3.7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前2天编制、签批完毕;施工过程中出现紧急意外情况,必须立即查看现场具体情况,现场布置施工技术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补足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 5.4 规程编制依据 5.4.1 经总工审批的采区设计、地质说明书。 5.4.2 各工种操作规程及工种岗位责任制要求。 5.4.3 收集整理与编制规程措施制定相关的详细工程技术资料。 5.5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与执行 5.5.1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以后,施工区队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初审,必须有区队管理人员和至少两名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参加。 5.5.2 在初审基础上,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等进行终审,初审和终审都必须做好记录,对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详细规定,并作为贯彻和学习的重点。 5.5.3 审批后必须有会审意见,并有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5.5.4 审批合格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送交有关部门,由各矿井生产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签发开工通知单。 5.5.5 所有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完成后,施工所在区队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向现场施工作业职工贯彻学习、考试(包括管理人员),做到无规程措施不开工、不学规程不安排工作,没学规程措施或学习后考试不及格不得安排工作,每月应对作业规程学习贯彻一次,培训记录和考试结果必须本人签字。必须建立技术培训计划,有教案、培训记录、奖惩制度等。 5.5.6 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审批、学习后,取得合法开工手续方可进行现场作业。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得以顺利贯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现场具体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施工。如出现规程措施与现场不对号时,必须及时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如原定施工方法与现场条件不符时,必须及时补充制定与现场相符的安全技术措施。 5.5.7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每月必须开展一次对规程措施的复查,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批准生效后执行,并进行记录。 5.5.8 规程措施执行完毕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总结,查找不足,吸取经验教训,并报总工程师审阅,在今后规程制定中克服。此项工作作为技术业务考核内容之一。 5.5.9 各级生产职能部门对规程措施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落实责任。 5.5.10 作业规程审批必须在总工程师的组织下进行,参加部门及单位包括:生产调度,生产技术、通风管理、安全监察,机电动力、通风队、施工区队,每个部门和单位参加审批的人员由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派。技术措施参加审批人员和规程要求一致。 5.5.11 各级参加作业规程、措施审批的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实际工作经验,对国家相关法规和条列需要了解。 6 考核 6.1 同国家法规、条列等相违背的条款,对编制人员处以20元罚款,对审批人员处以50元罚款。 6.2 出现和设计相违背的条款一处给于编制人员20元的罚款,其他参加审批人员50元罚款。 6.3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没有按第十四条要求时间完成,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对矿井生产技术室负责人给于100元罚款。 6.4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及考试过程出现弄虚作假的,对区队负责人按20元/人次罚款。 6.5 措施没有组织学习就施工作业的,对区队负责人按20元/人次罚款。 6.6 集团公司审批的规程、措施出现类似问题按上述条款要求对相关人员追加20%罚款。 6.7 指定审批人员在委托他人参加审批时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 上述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正规循环作业,提高采、掘质量标准化水平,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各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亦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沿用、套用以前的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第3条 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采区和工作面设计、采区和工作面说明书、采区和工作面水文地质安全评价、技术装备、《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许可评价报告;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设计与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第4条 作业规程的编制应根据各个工作面的具体情况,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和措施,真正起到指导生产,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第5条 作业规程编制中,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第6条 采、掘作业规程与《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三者的关系要求为: 1、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做出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2、凡《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种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等)中无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 3、凡《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种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等)中已有规定,在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必须写上执行该规程规定的条文序号。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同时贯彻其条文内容。 第7条 作业规程内容必须做到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叙述准确、图表正确、标识清楚。 第8条 所有作业规程应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最后由总工程师批准执行。作业规程的贯彻要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学习作业规程后由本人签字并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9条 各矿、队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生产技术部门具体负责贯彻和日常管理工作,安监部门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第二章 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与贯彻 第10条 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和按照批准的工作面设计进行编制,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采区说明书要求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提出,经总工程师审查,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掘(开)工作面说明书应在采掘工作面设计前提交,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作面说明书应在工作面形成后五天内提出该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由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部门使用;掘进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说明中必须包括反映顶(底)板等高线地质及构造(包括预测构造)等内容的工作面平面布置图、巷道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 2、集团公司批准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有关安全规定,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采煤机、掘进机、转载机、运输机等设备的技术特征; 3、本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矿区顶板分类及相邻工作面或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资料; 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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