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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上岗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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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上岗证的类型、各类证书的取复证管理、取复证培训要求及持证上岗的检查考核。 2 引用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宁夏恒信远科贸有限公司各单位持证上岗管理。 3 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 3.1.1负责督促各专业部室做好本专业各类证书的取、复证培训安排及台帐管理工作。 3.1.2负责建立所有特殊工种持证人员台帐,进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各专业部室汇总的特殊工种取、复证需求,对需要复证人员进行核对确认。 3.1.3 负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取、复证培训需求的汇总,并根据工程需要安排取、复证培训工作,负责建立以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管理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3.2 其它属于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由办公室负责资格证书的取、复证培训需求进行收集汇总,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立证书管理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上岗证的类型 4.1.1 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培训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的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电工、焊工等)。 4.1.2 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培训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工作的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4.1.3 技术等级证书(技能鉴定等级):操作技能证书(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4.2 各类证书的培训及取、复证要求 4.2.1 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 4.2.1.1 操作人员必须持岗位有效资格证方能上岗。新职工岗前培训至少1个月,转岗、合岗职工,岗前培训至少1个月,离开岗位1年以上(含1年),重新回到原岗位应重新进行培训,培训至少1个月。 4.2.1.2 操作人员上岗考试由宁夏恒信远科贸有限公司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行政人事部监督下可自主组织,考试内容包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业务水平(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两部分,必须紧密结合装置实际的应知应会、操作规程、装置流程、安全环保规定、事故处理等知识技能),分别由办公室、技术部、工程部进行考核。必须满足100%掌握应知应会操作知识和技能的要求,才能颁发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操作。 4.2.1.3 上岗考试成绩由行政部人事部汇总与《工种(岗位)资格证书》一并经公司人事部审批,汇总成绩由各车间统一管理,《工种(岗位)资格证书》下发本人。各基层单位要加强证书管理,定期进行有效持证检查。 4.2.2 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 4.2.2.1 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电焊工等)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无国家特殊工种资格证书人员,不得发放操作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两证齐全方可上岗作业。 4.2.2.2 各部门每年11月15日之前提出特殊工种人员取、复证培训需求,并经部门主管汇总审定后,由行政部人事部汇总确认后报公司领导。 4.2.2.3 特殊工种人员取、复证培训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将特殊工种人员取、复证培训情况录入公司行政人事库,并按要求建立特殊工种人员证书管理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4.2.2.4 对已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的人员,特殊工种信息要记入《工种(岗位)资格证书》中。按照国家安监机构的要求,进行定期复审考核,复审情况记入特殊工种资格证中。 4.2.3 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 4.2.3.1 特殊行业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专业工作资格证书,方能从事相应的特殊行业工作。 5 检查、考核 5.1 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上岗时应将证书放在岗位指定位置上,随时可以查到。 5.2 证书丢失,应持公司行政人事部证明,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补证手续。对伪造、仿制者将给予处罚. 员工定期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人才,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目的 (一)帮助管理层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了解公司员工的思想状况与工作情况以及对相关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状况。 (二)使基层管理人员掌握并提升必要的管理技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改变自己的工作观念,熟悉工作环境,掌握新的更有效的工作方法。 (三)使专业人员熟练掌握公司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及时了解各自领域里的最新知识。 (四)使公司员工了解公司及产品概况,掌握工作规范和必要的工作技能,明确责权界限,及时而有效的完成本职工作。 (五)激发员工求知欲、创造性,发掘员工知识更新、能力更新的潜力,为员工提供再学习和深造的机会,以实现其个人的价值。 (六) 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改善公司人才结构,为企业培养和储备人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章培训范围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员工培训以提高员工自身素质为基础,以提升公司发展能力为目标。同时实现公司人力资本的不断增值和公司的不断发展。 第五条员工培训以不影响员工本职工作为前提。 第六条员工培训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学以致用,以及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第七条员工培训以“瞄准母本,找出差距,需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为指导方针。 第三章培训分类和职责划分 第八条培训分类 (一)培训按时间分类: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 (二)培训按方式分类:在职培训和脱产培训。 (三)培训按对象分类:全员培训;各中心/部门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主管及员工培训;营销人员培训;特殊岗位人员培训;新员工培训等。 第九条全员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并实施。主要内容有:企业文化培训,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培训,综合素质培训,“每月一书”培训,读书心得分享会等。全员培训至少每个月组织一次,“每月一书”培训要求公司每位员工每月阅读一本书籍并结合工作实际写出读书心得。 第十条各中心/部门培训 由各中心/部门组织并实施,人力资源部协助并监管。主要内容有相关规章制度培训,岗位技能、业务知识、新技术培训, 工作流程培训,新开发的产品培训等。各中心/部门培训要求每周至少举行一次。 第十一条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一)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管理者管理技能的提升以及 实现管理者管理理念与公司发展战略的统一。 (二)公司董事会决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主要方式有:外出学习考察,外出进修, 聘请有关专家培训等。主要内容有:学习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学习考察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到知名管理学校或研究机构进修,参加资深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关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和经营研讨班等。 (三)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主要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也可以聘请专家培训。主要内容有:公司重大改革、政策调整、重大技术改进、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和运行、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最前沿的管理理论和经营理论。中层管理人员培训至少每季度定期举办一次。 第十二条营销人员培训 (一)营销人员培训是为提高公司营销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实现营销人员观念上、行为上的转变。 (二)主要内容有: 营销技能提升培训,营销政策培训, 公司产品及服务培训, 公司整体营销战略培训等。 (三)主要方式有:公司领导人授课,公司优秀营销人员经验分享,卫星直播或录播课程等。 (四)营销人员培训至少每月定期举行一次。 第十三条特殊岗位人员培训 公司某些重要或特殊岗位的在岗人员应对其进行特殊培训,如财务人员、主持人、专业营销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培训可以采取参加外部培训的方式。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特殊岗位人员在进行脱产培训前, 公司须与其签订教育培训合同。特殊岗位人员在外部培训结束后必须整理出学习材料,并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培训教材。外出参加培训人员应持有培训单位的考核证明与资料。 第十四条青年班培训 由青年班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第十五条新员工培训 一般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一般性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培训和员工职业化培训; 专业技能培训由各部门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协助。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岗前培训,未经过统一岗前培训的新员工不能上岗。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企业文化、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新员工所在试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由其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新员工进行部门职能、岗位描述、工作流程和程序、业务规范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必要培训。新员工培训详见《北京某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原则上不会出现各种培训形式同时出现的情况。若新员工培训和中心/ 部门培训同时出现,新员工必须优先参加新员工培训;若全员培训和其他它培训形式同时出现,员工必须优先参加全员培训。 第十七条各中心/部门职责 (一)拟订各中心/部门的培训月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名称、培训时间、培训时长、培训方案、培训预算等。 (二)选定培训对象。 (三)安排新职工岗前培训计划。 (四)完成培训需求的分析,并提出培训需求,协助人力资源部确定培训项目。 (五)组织安排培训工作,承担培训任务。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负责拟定公司的总体培训政策、方案、预算。协助培训师做好各项培训准备。制定企业年度的培训计划,呈交公司总经理审批,监督和检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二)了解、分析公司各类人员的培训需求,审查各中心/部门的培训需求,并以相关的培训需求为基础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三)制定年度培训预算,呈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培训费用开支情况。 (四)实施各类培训计划, 具体安排各种培训课程或培训活动。 (五)编写、购买、整理、审核培训教材、教案及相关资料。 (六)管理培训人员参加培训的日常考勤,协助打印、管理各种培训资料,协助培训讲师实施培训课程,做好培训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七)负责培训业务对外联络事务,协助处理培训活动的接待事务。 (八)负责培训工作总结与分析考评,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与反馈,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安排。 (九)负责培训成果的记录和记录保存与维护。 第四章培训需求 第十九条公司组织的任何培训必须建立在培训需求分析的基础之上。 第二十条通过对公司及员工的现有状况和应有状况之间差距的分析,来确定是否需要培训以及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培训需求分析要体现三个层次:员工层次、组织层次、战略层次。 第五章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各中心/部门依照人力资源部划定的培训内容以及本部门的培训需求,按月拟订培训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作为培训实施依据。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全公司培训规划。 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部依据各中心/部门所提出的月度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其它的培训计划汇编月度培训总计划,呈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第二十五条各项培训课程由人力资源部预审或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核。 第二十六条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每月培训学时累计不低于16 小时,其他员工每月累计学时不低于12 小时。 第二十七条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和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报名。参加业余培训和教育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第六章培训实施 第二十八条培训实施监督 培训实施过程中,培训者及受训者必须严格执行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有权对所有培训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培训实施纪律 (一)学员必须爱护培训场地一切设施。 (二)学员应遵守各项培训制度。 (三)学员参加培训时必须将手机及其它通信工具关掉或调至振动。 (四)培训课堂上不作与培训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出入,认真做好笔记。 (五)参加培训人员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应迟到、早退、旷课。 (六)培训考勤列为考核一项,考勤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培训考核。 (七)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培训,必须向培训部请假,不请假者按旷课处理。 第七章培训评估 第三十条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必要时反馈给培训师、培训对象和相关人员。 第三十一条培训评估结果将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员工接受培训的情况列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其培训评估结果将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计入员工绩效考核中。对于有明确专业技术规范、标准或有特殊需要规定的培训考核,严格按相关的标准,要求组织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参加下一轮培训、考核、直至合格通过。两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者,将重新考虑其工作安排。 除了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考核之外,部门负责组织和培训者也要参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评估原则 培训效果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检验,而不是在培训过程中。 第三十三条检查、反馈 (一) 各中心/部门应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考查员工培训后在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的表现,将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将参加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出勤、成绩及时反馈各部门。 第三十四条培训奖惩规定 (一)对于培训效果佳,培训后员工绩效有明显提高的培训师或培训组织者,公司应给予奖励。 (二)对培训项目设计、开发取得良好效果的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 (三)对积极参加培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者,公司应给予奖励。 (四)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课堂表现差、培训后考核成绩差、工作业绩无提高的,公司应给予惩罚。 (五)奖惩标准,应根据情况由各中心/部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董事会备案,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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