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加工协议书协议日期:日期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备生产加工能力,乙方有生产加工需求,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生产加工,具体产品为:产品名称。1.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等要求,完成产品生产加工。第二条 材料供应2.1 材料的供应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并按时提供给甲方。2.2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材料,
2、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第三条 产品质量3.1 甲方应确保加工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按时完成加工任务。3.2 乙方有权对甲方加工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加工或赔偿损失。第四条 价格和付款方式4.1 加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具体加工费用为:价格。4.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将加工费用支付给甲方。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相关信息。5.2 双方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经营业务、销售、财务、技术等信息应严格保密。第六条
3、违约责任6.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2 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7.2 本协议到期前,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及时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7.3 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8.2 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九条 其他约定9.1 此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