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安装维修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委托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 委托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方联系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以下简称承办方): 承办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承办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 承办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承办方联系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承办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鉴于委托方拥有相关设备,现委托承办方提供设备的安装维修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范围1.1 承办方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负责安装维修设备,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1.2 安装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设备故障排
2、除、设备维护保养等。第二条 服务内容和期限2.1 承办方将根据委托方的需求提供相应设备安装维修服务,并确保服务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2 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具体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三条 义务和责任3.1 承办方应按照合理标准和要求,完成委托方所需的设备安装维修,并保证安装维修工作的质量。3.2 委托方应按时支付安装维修费用,并提供合理的配合和协助。如委托方未履行支付义务或配合义务,承办方有权停止服务。3.3 双方应妥善保管设备及相关材料,防止损失或被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 费用和支付方式4.1 设备安装维修的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明在附件中。4.2 委托方应按
3、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安装维修费用。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同意对于从对方获取的与协议相关的商业、技术和运营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该等信息,除非事先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5.2 离职或解除协议后,双方仍应对已知晓的商业、技术和运营信息予以保密。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出现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6.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协议解除7.1 协议有效期届满后,未经双方续签或另行协商,自动解除。7.2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若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委托方(盖章/签字): 承办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