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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006.2-2021 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第2部分:物理危害防护.doc

上传人:li****ok 文档编号:160812 上传时间:2022-10-11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1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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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13.100C 52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 32/T 4006.2-2021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第2部分:物理危害防护Specifications of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selection for medical personnelPart II: physical hazard protection 2021 - 03 - 04发布2021 - 04 - 04实施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分为3部分:第1部分:生物危害防护; 第2部分:物理危害防护; 第3部分:尘毒危害防护本部分为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

2、选用规范的第2部分。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第四人民医院、苏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丹丹、朱航榉、时金艳、李建军、王福如、王进、冯继峰、钱志远、常青、张恒东、徐佳南。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第2部分:物理危害防护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医务人员物理危害放射作业、噪声作业和激光作业个体防护装备配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作业、噪声作业和激光作业的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选用。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GBZ 98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GBZ 120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1 后装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6 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9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30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1 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34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 161 医用射束远距

4、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 168 X、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8 粒籽源永久性植入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T 23466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3 术语和定义GB/T 129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物理危害 physical hazard生产环境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高温、低温、噪声、振动、高低气压、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与电离辐射(如X射线、射线)等,这些可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3.2介入放射学 interventional radiology在医学影像系统监视引导下,经

5、皮针穿刺或引入导管做抽吸注射、引流或对官腔、血管等做成型、灌注、栓塞等,以诊断与治疗疾病的技术。3.3车载式诊断X射线设备 X-ray diagnostic equipment installed on vehicle安装在医用X射线诊断车上的固定式X射线设备,通常由X射线发生装置、X射线成像装置以及床、台、支架等附属设备组成。按功能可分为透视车载机、摄影车载机、透视摄影车载机和乳腺摄影车载机。 3.4移动式X射线设备 mobile X-ray equipment用于开展床旁X射线摄影或透视检查等操作的可移动的医用X射线设备。3.5C形臂X射线设备 C-arm X-ray equipment由

6、C型机架、X射线球管组装体和影像增强器(或动态平板探测器)等部件组成,机架、X射线管组合体可在一个或两个方向上转动的诊断用X射线设备。按其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C形臂和移动式C形臂。 3.6便携式X射线检查设备 portable X-ray inspection equipment 一种利用X射线对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人员救护的现场使用检查装置,一般可由操作人员直接携带,并在现场操作。3.7临床核医学 clinical nuclear medicine利用开放型放射性核素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临床医学学科。3.8敷贴治疗 applicator therapy选择适当的放射性核素面状源作为敷贴器覆盖在患

7、者病变部位的表面,照射一定时间,达到治疗目的接触放射治疗方法。3.9立体定向外科治疗 stereotactic radiosurgery利用立体定向装置、CT、磁共振或X射线数字减影等影响设备及三维重建技术确定病变组织和邻近重要器官的准确位置及范围,使用小野集束X射线或射线聚焦在靶点进行大剂量照射的技术。3.10射束远距治疗 gamma beam teletherapy用置于辐射源组件中的放射性核素发出的伽马射线束,在辐射源至皮肤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cm时实施的体外射束医学治疗,本标准专指钴-60射束治疗,简称远距治疗。3.1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medical electronic line

8、ar accelerator利用微波电磁场加速电子并且具有直线运动轨道的加速装置,用于患者肿瘤或其他病灶放射治疗的一种医疗器械。3.12后装治疗 afterloading therapy用遥控或手动的传动方式将一个或多个密封放射源从贮源器到预先定好位置的施源器之间传送来进行身体中的腔内治疗。3.13粒籽源 seed sources将放射习惯核素液体吸附在银棒或银丝上,放入钛管密封形成的源。3.14声衰减 sound attenuation 在一个给定测试信号下,所有受试者戴与不戴护听器时,亮着听阈之间的平均分贝值。4 放射作业防护装备4.1 基本要求对放射工作人员所受的职业照射应加以限制,职业

9、照射剂量限制应符合GB 18871的规定,个人剂量监测应符合GBZ 128和GBZ 129的要求,从而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符合GBZ 98的要求。4.2 放射诊断工作场所4.2.1 本场所仅涉及X射线设备管电压小于或等于150 kV情况下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放射治疗和核医学中的X射线成像设备参照执行。4.2.2 每台X射线成像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1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 4.2.3 车载式诊断X射线设备机房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要求按照其安装的设备类型参照表1执行。 4.2.4 除介入防护手套外,防护用品和辅助防

10、护设施的铅当量应符合GBZ 130的相应要求。4.2.5 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时,应妥善存放,不应折叠放置,以防止断裂。 4.2.6 对于移动式X射线设备使用频繁的场所(如:重症监护、危重病人救治、骨科复位等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移动铅防护屏风。4.2.7 临床核医学中的射线成像设备,如PET-CT和SPECT-CT用于诊断时,参照表1中CT体层扫描相应要求执行。表1 表1 医务人员放射诊断工作场所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要求放射检查类型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品辅助防护设施放射诊断学用X射线设备隔室透视、摄影a-放射诊断学用X射线设备同室透视、摄影a铅橡胶围裙选配:铅橡胶帽子、铅橡胶颈套、铅

11、橡胶手套、铅防护眼镜移动铅防护屏风表1 (续)放射检查类型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品辅助防护设施口内牙片摄影牙科全景体层摄影,口腔CBCTCT体层扫描(隔室)床旁摄影铅橡胶围裙选配:铅橡胶帽子、铅橡胶颈套骨科复位等设备旁操作铅橡胶围裙选配:铅橡胶帽子、铅橡胶颈套、铅橡胶手套、铅防护眼镜移动铅防护屏风介入放射学操作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铅防护眼镜、介入防护手套选配:铅橡胶帽子铅悬挂防护屏/铅防护吊帘、床侧防护帘/床侧防护屏选配:移动铅防护屏风注1:“”表示不做要求。 注2:各类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是指防电离辐射的用品和设施,鼓励使用非铅材料防护用品。a表示个人防护用品或辅助防护设施任选其一即

12、可。 4.3 放射治疗工作场所4.3.1 用于放射治疗的工作场所,治疗室的防护门应与治疗机的工作状态联锁,只有关闭治疗室门才能照射。治疗室内的适宜位置应安装有能紧急停止照射的应急设施。治疗室内应配置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4.3.2 对于标称X射线管电压为10kV1MV的医用X射线治疗机,操作人员在实施放射治疗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入治疗室内时,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同时携带辐射剂量和辐射防护测量仪器。50kV以上治疗机照射时,应按照GBZ 131的规定,除患者外,治疗室内不应有其他人员滞留。4.3.3 对于标称能量在50MeV以下的医用电子加速器,加速器使用单位应按照GB

13、Z 126的规定,配备工作剂量仪、水箱等剂量测量设备。操作人员在实施临床治疗时,应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进入治疗室的个人防护配置要求同4.3.2。4.3.4 操作人员在实施X、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前,应按照GBZ168的规定,首先检查操作控制台的源位显示,确认放射线束或放射源处于关闭位时,方可进入。进入治疗室的个人防护配置要求同4.3.2。4.3.5 操作人员在实施钴-60 远距治疗设备放射治疗时,治疗单位应按照GBZ 161的规定,配备辐射剂量和辐射防护从测量仪器。远距治疗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的个人防护配置要求同4.3.2。4.3.6 操作人员在实施后装源近距治疗时,应按照GBZ 121的规定

14、,除病人外,治疗室内不得停留任何人。进入治疗室的个人防护配置要求同4.3.2。4.3.7 对于临床核医学治疗场所,应按照GBZ 120的规定,放射性药物使用前应有恰当屏蔽。装有放射性药物的给药注射器应有适当屏蔽,难以屏蔽时,应注意控制操作时间。操作放射性药物应在衬有吸水纸的托盘内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护配置要求参考表1中介入放射学操作。4.3.8 敷贴治疗中,医务人员应按照GBZ 134的规定,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如戴有机玻璃眼镜或面罩和尽量使用远距离操作工具。4.3.9 对于粒籽源永久植入治疗,操作人员应按照GBZ 178的规定,操作前穿戴好防护用品。主要操作人员应穿铅防护

15、衣,戴铅手套、铅玻璃眼镜、铅围脖等。防护衣厚度不应小于0.25mm铅当量。对性腺敏感器官,可考虑穿含0.5mm铅当量防护的三角裤或三角巾。拿取粒籽源应使用长柄器具(如镊子),尽可能增加粒籽源与操作人员之间的距离。5 噪声作业防护装备 5.1 噪声来源主要包括:麻醉呼吸机;吸引器;电凝;工作区域与消毒区清洗器械;其他工作场所音量65dB。5.2 常见的护听器种类包括耳罩、耳塞和头盔等。5.3 护听器的选择应遵守GB/T 23466中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使用环境和佩戴个体的条件,保证佩戴护听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与健康。5.4 护听器应具有较好的佩戴舒适性,避免由于佩戴不舒适导致佩戴者不按正确的方式使

16、用护听器,从而降低其听力防护作用。5.5 高温、高湿环境中,耳塞的舒适度优于耳罩。5.6 一般狭窄有限空间里,宜选择体积小、无突出结构的护听器。5.7 短周期重复的噪声暴露环境中,宜选择佩戴摘取方便的耳罩或半插入式耳塞。5.8 工作中需要进行语言交流或接收外界声音信号时,宜选择各频率声衰减性能比较均衡的护听器。5.9 强噪声环境下,当单一护听器不能提供足够的声衰减时,宜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以获得更高的声衰减值。5.10 如果佩戴者留有长发或耳廓特别大,或头部尺寸过大或过小不宜佩戴耳罩时,宜使用耳塞。5.11 佩戴者如需同时使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安全帽等防护装备时,宜选择便于佩戴和摘取,不与其

17、他防护装备相互干扰的护听器。5.12 选择护听器时要注意卫生问题:如无法保证佩戴时手部清洁,应使用耳罩等不易将手部脏物带入耳道的护听器。6 激光作业防护装备6.1 作业岗位包括眼科、耳鼻喉、口腔、外科、皮肤、肿瘤等手术治疗科室。6.2 激光治疗仪根据产生危害大小分为I类、II类、III类和IV类。a) 第I类激光治疗仪所发射水平不会引起人体危害,为最低功率激光器。b) 第II类激光治疗仪输出功率大于1类,而1mW ,此类激光器仅在长时间直视光束时才会引起损伤,为低功率激光器。c) 第III类激光治疗仪输出功率大于第II类,而0.5W,可造成一定程度健康危害,为中功率激光器。d) 第IV类激光治

18、疗仪输出水平大于第III类,这类器件直视光束可造成眼的严重损伤,视其漫反射亦可引起眼的伤害,为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高功率激光器。6.3 确定是否佩戴防护镜,应考虑激光器的辐射波长、输出功率、人眼受辐照时间的长短以及所对应的人眼最大允许照射量。a) 波长为180nm315nm的紫外激光几乎被角膜全部吸收,选择紫外波段激光防护镜。b) 波长为315nm40Onm紫外激光和大于1.4m红外激光大部分被角膜吸收,小部分透射到晶体,选择紫外波段激光防护镜和红外激光防护镜。c) 波长为400nm14 m的可见激光和近红外激光大部分透过角膜和晶体,被视网膜吸收,其主要损伤角膜,可见和近红外激光主要损伤视网膜,绿色激光损伤最重,应根据波长选择红外激光防护镜和绿色激光防护镜。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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