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多媒体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职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规范学校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开发和引进,充分、有效利用学校现有软硬件资源,切实提高多媒体课件的应用水平和多媒体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多媒体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教学媒体,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组合,共同参与教学全过程,以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结构,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多媒体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增强教学内容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增加教学的信息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 多媒体教学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 任课教师是多媒体教学的主体,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开发和引进以及多媒体教学中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 各院(系)负责本单位建设的课件质量把关和本单位使用课件进行教学的教师资格审查工作。
第五条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安排、课程质量检查与评估、优秀课件评审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建设。
第三章 多媒体课件的内容、制作及使用
第六条 多媒体课件的内容应符合本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吸收本领域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最新成果,突出特色和质量。
第七条 多媒体课件应形象生动地展现教学重点、难点,信息量要适中,要有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吸收和理解。
第八条 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要结合教案和讲稿进行,但不允许以课件代替教案和讲稿,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应明确使用多媒体课件的内容和时数。
第九条 提倡引进名师、名校、精品课以及获国家奖励的多媒体课件。优质多媒体课件的引进对学校的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参考价值,但要符合实际,杜绝生搬硬套。
第十条 多媒体课件必须先通过所在院(系)审查,才可以在教学中使用,以下形式的多媒体课件或教学形式不允许进入课堂教学:
(一)有政治性错误、科学性错误和严重的文字错误;
(二)教学体系不规范、不完整,资料不丰富,结构不严谨,不切合课件主题;
(三)在上课期间播放、演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四)教学理念陈旧,互动性不强,不适应教学实际需要;
(五)人机界面过于复杂,操作不方便,有导航或链接错误;
(六)课(书)本扫描稿,未采用图片、动画、声音、视频等相结合的纯文字性课件;
第四章 多媒体教学的准入制度
第十一条 对所有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或教师,均实行多媒体授课准入制度:
(一)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师不能使用多媒体教学。
(二)开新课的教师不能使用多媒体教学。
(三)新开设的课程不能使用多媒体教学。
第十二条 根据课程性质,经课程所在院(系)认定的不宜采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应使用传统教学方式授课。
第五章 多媒体教学的申请程序
第十三条 每学期上报教学任务时,需使用多媒体教学、且符合准入制度资格的任课教师课程,将《九江职业大学多媒体教学申请表》(附件1)及备用课件送交课程所在院(系),院(系)组织专家根据《九江职业大学多媒体课件评审标准》(附件2)对课件进行评审,并由院(系)主管教学副院长确认。院(系)将评审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九江职业大学多媒体教学申请表》及注明多媒体要求的“教学任务书”连同本单位《九江职业大学多媒体授课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并上报至学校教务处。
第十四条 学校教务处对各院(系)上报申请进行备案,并根据申请情况统一安排多媒体教室。
第十五条 多媒体课件评审结果为合格以上者,2年内可予以免审。
第六章 多媒体教学的质量监控
第十六条 在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期间,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通过课件抽查、随堂听课等方式进行质量监控。对发现的制作不符合要求的多媒体课件、学生普遍反映教学效果差的多媒体课件,以及对多媒体课件照本宣科、缺乏师生互动的教师,学校将停止该课程多媒体课件的使用并限期整改。教师所在院(系)负责整改情况的监督。
第十七条 为鼓励广大教师制作出更多优质的多媒体课件,不断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学校每年定期开展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安排优秀多媒体课件演示讲座,同时定期组织教学课件开发及评比活动,并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作品。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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