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骚扰调解协议书本协议书是根据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则,就性骚扰问题的调解达成的协议。一、协议背景1. 参与方:甲方(被投诉方)与乙方(投诉方)双方共同参与本协议,并互为独立的法律主体。2. 背景:乙方提出甲方存在性骚扰行为的投诉,双方自愿通过调解解决争议。二、调解原则1. 自愿性原则:甲乙双方参与本协议的调解是完全自愿的,没有任何外部压力。2. 公正性原则:本协议的调解过程将确保甲乙双方的平等地位和公正的处理。3. 和解性原则:调解的目的是达成和解,促使甲乙双方实现共同的利益。三、调解内容1. 内容确认:甲方承认曾对乙
2、方存在性骚扰行为,并对此向乙方表示真诚的道歉。2. 赔偿责任: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作为对乙方受到的精神和心理损害的赔偿。3. 责任约定:甲方保证今后不再从事任何形式的性骚扰行为,同时乙方也承诺积极配合调解结果的执行。四、保密义务1. 保密原则: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保密,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除直接参与本协议的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2. 泄露责任:如一方违反本保密义务,造成对方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以及因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六、附加条款除本协议约定外,甲乙双方还可以根据需要约定其他补充条款,并以书面形式签署。七、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被投诉方): _ 日期: _乙方(投诉方): _ 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