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登记协议书甲方:(身份证明信息)乙方:(身份证明信息)鉴于甲方持有一定的物品/财产/资产(以下简称“委托财产”),希望委托乙方完成登记工作,为维护甲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权利1.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完成委托财产的登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相关费用等。1.2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签署与委托财产登记相关的文件、协议、申请书等。1.3 乙方依法行使甲方的委托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二条 责任与义务2.1 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委托登记所需的资料提供,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甲方应对因提供
2、虚假信息或漏报重要信息而引发的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责任。2.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完成委托登记所需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税费。2.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认真、妥善地完成委托登记工作。2.4 乙方在代理办理登记相关事项中承担的责任仅限于代理人的行为,不承担委托财产本身存在的任何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第三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保证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涉及的法律、商业、个人等涉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第四条 协议的解除、变更和终止4.1 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本协议的,应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4.3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任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终止。第五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六条 其他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6.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和解释,均须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协议。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