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登记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明信息)
乙方:(身份证明信息)
鉴于甲方持有一定的物品/财产/资产(以下简称“委托财产”),希望委托乙方完成登记工作,为维护甲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利
1.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完成委托财产的登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相关费用等。
1.2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签署与委托财产登记相关的文件、协议、申请书等。
1.3 乙方依法行使甲方的委托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条 责任与义务
2.1 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委托登记所需的资料提供,并确保所提供的
2、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甲方应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重要信息而引发的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责任。
2.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完成委托登记所需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税费。
2.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认真、妥善地完成委托登记工作。
2.4 乙方在代理办理登记相关事项中承担的责任仅限于代理人的行为,不承担委托财产本身存在的任何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涉及的法律、商业、个人等涉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第四条 协议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4.1 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本协议的,应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4.3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任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
6.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和解释,均须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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