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信息保护协议书鉴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为保障行为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遵守并签署。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保护行为人的个人信息,规范受托方对行为人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披露和销毁等行为,确保受托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要求对行为人个人信息进行妥善处理。二、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受托方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披露行为人个人信息的所有活动,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进行。三、行为人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1.行为人应向受托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受托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仅收集与提供的服务及合同履行相关的个人信息,同时采
2、取合理的措施保护这些个人信息。3.受托方不得未经行为人明确同意,将个人信息用于未经授权的其他用途。4.行为人有权要求受托方查看、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受托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应积极响应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四、行为人个人信息的披露和共享1.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行为人个人信息,除非受托方获得行为人的明确授权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2.受托方不得将行为人的个人信息共享给第三方,除非事先获得行为人的明确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五、行为人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1.受托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护行为人的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损毁或丢失。2.受托方应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个人信息保护事务,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其保密意识和技术能力。六、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对守约方承担法律责任。2.双方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协议终止1.本协议经任一方提前通知后,可随时终止。2.本协议终止后,受托方应停止收集、使用、披露、保存行为人的个人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删除相关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其他事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诚信协商解决。特此共同签署本个人信息保护协议书,以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