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表现标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就行为人的行为表现标准达成如下约定: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行为人的行为表现标准,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1.2 本协议适用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现,在行为人参与的各种活动、沟通交流和社会交往中有效。第二条 行为人的义务2.1 行为人应以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公平合理、自律自爱的原则作为行为表现的基准。2.2 行为人在与他人交往、参与集体活动或承担个人责任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不得参与或进行任何破坏社会稳定、危害社会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2.3 行为人应与他人平等交往,不得歧视、侮辱或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不
2、得进行任何辱骂、诽谤、诬告或恶意谣言的行为。2.4 行为人应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财产,不得进行任何破坏环境、污染环境或损害公共财产的行为。第三条 约束力和违约责任3.1 本协议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3.2 若行为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其他各方有权依法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可能面临法律、行政责任的追究。3.3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4.1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4.2 本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各方协商一致终止、行为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化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第五条 其他规定5.1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各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5.2 本协议中的任何修改、补充或放弃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各方签署同意为有效。经各方确认,以上内容真实、完整、符合法律规定。每位行为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充分阅读并理解了协议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行为人(签字):_行为人(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