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行为表现标准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就行为人的行为表现标准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
1.1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行为人的行为表现标准,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1.2 本协议适用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现,在行为人参与的各种活动、沟通交流和社会交往中有效。
第二条 行为人的义务
2.1 行为人应以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公平合理、自律自爱的原则作为行为表现的基准。
2.2 行为人在与他人交往、参与集体活动或承担个人责任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不得参与或进行任何破坏社会稳定、危害社会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2.3 行为人应与他人平等交往,不得歧视、侮辱或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得进行任何辱骂、诽谤、诬告或恶意谣言的行为。
2.4 行为人应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财产,不得进行任何破坏环境、污染环境或损害公共财产的行为。
第三条 约束力和违约责任
3.1 本协议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
3.2 若行为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其他各方有权依法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可能面临法律、行政责任的追究。
3.3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
4.1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各方协商一致终止、行为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化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5.1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各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5.2 本协议中的任何修改、补充或放弃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各方签署同意为有效。
经各方确认,以上内容真实、完整、符合法律规定。每位行为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充分阅读并理解了协议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行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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