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网供电协议甲方:(供电公司名称)乙方:(用电单位名称)鉴于甲方是合法、具备供电资质的供电公司,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供应的电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供电协议:第一条 供电范围甲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可靠、稳定的电力供应服务。供电范围包括乙方所在地范围内的用电需求。第二条 供电标准甲方将按照国家电力标准,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电力供应。供电电压、频率、波动率等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第三条 供电方式1. 甲方将按照乙方的实际需求和用电负荷情况,合理进行电力调度,并确保乙方的正常用电。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安装并维护必要的电力接入设备,确保供电质量和安全。第四条 电费结算1. 乙
2、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电费收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电费。乙方须提供准确的用电信息和表计数据,并配合甲方进行电费核算和结算工作。2.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用电情况,对乙方进行电费调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其同意。第五条 供电安全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国家电力安全规定,乙方应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不得以非法手段进行用电,确保供电安全。第六条 业务咨询和服务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电力使用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协助乙方解决电力使用中的问题,并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用电服务需求。第七条 争议解决对于由于供电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供电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2. 若双方需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供电关系。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第十条 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供电公司)签字盖章:乙方(用电单位)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