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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调解法律制度治安调解法律制度(经典课件)经典课件)一、治安调解概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我国的调解制度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治安调解治安调解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行政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司法调解:司法调解: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我国仲裁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二、治安调解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关于公安机关执行有关问题的解释三、治安调解的原则一是合法原则。二是公正原则。三是公开原则。四是自愿原则。四是自愿原则。五是及时原则。六是教育原则。六是教育原则。四、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1.概念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对治安调解的概念做了明确的定义:治安调解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对治安案件做出处理的活动。2.问题:什么是“民间纠纷”?什么是“情节较轻”?四、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治安调解适用范围法律规定概括式规定列举式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程序规定正列举反列举治安调解适用范围的概括式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对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人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涉案管理行为给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治安调解适用范围的概括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害公私财物,干扰他人正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害公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同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治安调解适用范围的列举式规定正列举 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害公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治安调解适用范围的列举式规定反列举调解规范第四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1.雇凶伤害他人的;2.结伙斗殴的;3.寻衅滋事的;4.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6.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1.雇凶伤害他人的;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4.当事人明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5.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五、正确把握治安调解的范围1、确定该案件是否由民间纠纷引发v 什么是民间纠纷?v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应当是民间纠纷。对于其他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原则上不得适用治安调解。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v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和单位之间,在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纠纷。五、正确把握治安调解的范围2.治安调解的原则 应注意两点:一是并非所有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都要首先经过调解,也就是说,调解不是处理这类案件的必经程序;二、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正确把握治安调解的范围3.正确理解“情节轻微”v情节轻微的判断标准,违法行为手段不恶劣,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应当严格排除在治安调解的范围之外。v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五)刑事处罚执行完毕、劳动教养解除或者受治安管理处罚后六个月内,或者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v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情节较重和从重处罚做出了相应的的规定,属于情节较重的和从重处罚的案件也不应当调解。六、区分治安调解与当事人谅解 1.治安调解与当事人谅解的区别v首先,治安调解过程中,公安机关是调解的主持人;当事人谅解达成并没有公安机关主持或见证。v其次,治安调解协议达成后,本身就是治安案件结案的一种方式,无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做出不予处罚决定。而公安机关在收到谅解协议书谅解协议书或者谅解申请之后,仍需做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决定。v二者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同。治安调解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当事人达成谅解后,处罚决定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二项。六、区分治安调解与当事人谅解治安调解当事人谅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二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二项治安调解协议治安调解协议谅解协议书谅解协议书和和谅解申请书谅解申请书七、区分治安调解与刑事和解u什么是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通过调停人使受害人和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了有利于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包括经济赔偿和解和刑事责任处置两个程序过程。在刑事责任处置过程中,加害人能获得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u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的规定。七、区分治安调解与刑事和解 治安调解与轻伤害刑事案件和解容易混淆鉴定结论为轻伤鉴定结论为轻伤鉴定结论尚未得出,鉴定结论尚未得出,但明显构成轻伤但明显构成轻伤刑事和解,撤案刑事和解,撤案适用法律,刑诉法适用法律,刑诉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项当事人放弃鉴定当事人放弃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治安调解结案治安调解结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八、案例分析1.判断下列案情是否可以治安调解v李某,男,1976年出生。张某,男,1948年出生,双方因相邻关系纠纷于2012年发生打架,李某将张某打伤,问本案是否可以调解?如果当时人达成谅解,本案该如何处理?v2011年6月,贺某与李某因水路纠纷发生打架,贺某将李某打伤,该案由民警主持调解,以调解结案。2012年4月,贺某因琐事将王某打伤,本案是否可以调解处理?八、案例分析 2.指出本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3月12日,刘某和赵某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吵,刘某先动手殴打张某,赵某与刘某关系较好,看刘某不占上风,就帮助刘某一起殴打张某,两人将张某打伤,造成张某右腿骨折,胸部一条肋骨骨折。派出所接到张某报案后,将本案受理为治安案件。在调查过程中,未询问张某是否进行伤情鉴定,遂展开调解工作。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谅解,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书,该治安调解协议仅有双方当事人意见与签名,无公安机关见证,无治安调解适用的法律规定。张某又写了一份申请,表示自己愿意原谅刘某和赵某,请求公安机关不要再处罚刘某和赵某。该派出所遂以调解结案,未对任何人作出处理。九、治安调解的程序1.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如何处理?2.已经作出处罚决定了,当事人又自行达成谅解或者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的,应当如何处理?3.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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