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年 第 号银团贷款顾问服务协议特别提示:中国工商银行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努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特提请客户充分了解工商银行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自主决定是否选择相关金融服务。甲 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乙 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地 址:负责人: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 融资项目(以下简称“本融资项目”)的银团贷款顾问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融资项目银团贷款顾问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1.1 银团
2、贷款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1.2 银团贷款顾问费指乙方根据甲方融资需求,向甲方提供本融资项目银团贷款顾问服务而获取的报酬。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期间2.1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银团贷款顾问服务:(1)为本融资项目银团筹组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对融资金额、币种、期限、价格、担保方式等融资结构提出建议;(2)对本融资项目银团贷款方案进行必要的市场测试,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银团贷款筹组市场信息、意向参与行等情况;(3)根据甲方需要,就本融资项目的银团贷款市场推介活动、银团贷款合同谈判等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向甲方推
3、荐第三方中介机构;(4)根据甲方需求,积极提供全面金融服务,包括担任本融资项目银团贷款的牵头行、代理行等,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2.2 本协议项下银团贷款顾问服务期间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一致同意,可缩短或或延长服务期间。第三条 银团贷款顾问费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银团贷款顾问费,金额为 (币种) 万元。 3.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日后 个工作日内将 (币种) 万元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在 年 月 日前按照乙方要求支付完毕。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4.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融资项目银团贷款的唯一顾问银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作为本融资项目银团顾问银行。4
4、.2 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接受乙方就本融资项目提供的银团贷款顾问服务。甲方将参考乙方根据本协议提供银团贷款顾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建议说明或推荐意见,自主作出与本融资项目有关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责任。4.3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开展本融资项目银团贷款顾问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工商登记注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最新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其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情况,例如兼并、重组、破产、转让、诉讼、仲裁等事项。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4.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履行本协
5、议而进行的各项业务调查活动及相关工作。4.5 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乙方作为甲方银团贷款融资的牵头行、参加行或代理行,具体事宜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4.6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银团贷款顾问费。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5.1 乙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按照商业银行经营原则和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银团贷款顾问服务。5.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通过公开来源获得的资料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银团贷款顾问服务,而不必独立核实上述资料,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5.3. 乙方为甲方提供银团贷款顾问服务并不
6、表示乙方承诺为本融资项目提供融资。第六条 保密6.1 除非甲方书面允许,乙方对依据本协议获得的有关甲方重要的非公开信息、资料、财务数据等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相关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6.2 甲方同意,乙方在担任本融资项目银团贷款顾问期间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有关银团贷款融资建议(包括相关资料或文件)和其他所有书面材料(统称“工商银行资料”)仅供甲方使用,不得将其用于本协议之外目的,也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但相关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6.3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
7、的任何义务、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7.2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银团贷款顾问费,乙方有权向甲方就应付未付费用按日计收万分之一的违约金。7.3 因甲方本融资项目延迟、终止或不再采用银团贷款方式,从而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银团贷款顾问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7.4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8.1 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8、8.2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在双方签署后生效;书面修改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项下的双方权利义务应继续履行。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9.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协议履行完毕终止。9.2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重大宏观政策调整,或甲方的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项下的银团贷款顾问服务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本协议。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 种方式解决:(1)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2)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 (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11.1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和积极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1.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