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兹证明,本人 承租了位于 的房屋,经房屋产权人(出租方)同意,现将该房屋无偿提供给(筹)作为办公产所使用,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供人(签章): 年 月 日房屋产权人(签章):出租方签字(签章):【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最新范本,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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