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生合作管理协议书甲方: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 乙方: 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为推动校企合作,使学生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培养技能型人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安排学校学生至乙方实习,为了加强学生实习的管理,明确各方的责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资质认定。 1.甲方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学校; 2.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注册,并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有资格接收、使用实习生的企业。二、实习规定1.实习期限: 2013 年 10 月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共 8 个月;2.实习地点: 乙方下属各门店实习 3.工作内容: 学习实
2、习有关房产中介业务,完成相应考核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学生在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甲方学生在劳动实习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提出拒绝。四、工作时间和实习津贴1.甲方学生实习工作时间实行 按乙方有关企业规章制度实行 2.甲方学生实习津贴标准为 底薪1800元/月,其他业务奖励参照乙方下属员工待遇实行 五、相关责任与义务甲方:1.甲方负责推荐符合标准的学生,督促学生积极勤奋的工作和学习,遵守乙方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服从乙方的管理和安排;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
3、真实有效的实习生基本信息;3.甲方按乙方要求,组织实习生进行相应体检;4.由甲方带队老师送实习生到乙方报到,路途安全由甲方负责;5.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及实习期管理工作;6.学生因特殊原因必须终止实习者,由学生书面告知甲方原由,由学生配合乙方办理终止实习的相关手续;7.实习期间,如需委派教师驻公司,双方可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由该教师协助乙方做好实习学生管理工作,在此期间乙方为驻厂教师免费提供食宿,并给予 元/月的津贴;乙方:1.保护实习生在实习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不安排有碍学生身心健康和危险性工作;2.为实习生提供良好的培训及实习条件,实习结束时向实习学生提供实习评估报告
4、及证书;3. 实习生按乙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实习任务及业绩考核要求的,乙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实习生的实习津贴,每月至少支付一次。4.非实习学生原因造成实习生停工的,乙方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实习生停工津贴或生活费。5.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实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实习生协商后可以延长实习工作时间。乙方依法安排实习生加班实习的,应参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实习加班津贴。乙方依法保证实习生的休息权利。实习生应参照乙方有关员工待遇之规章制度享受法定节假日。6. 实习生在协议期限内因工作实习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医疗期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体协议另附细则。细则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法律效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甲方: 乙方: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