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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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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间不得处理个人私事,不串岗及擅自离岗,不准带小孩,不准高声喧哗。 3、上班时着装整齐,公务接待要讲文明,有礼貌。 4、因公外出要履行逐级报告和汇报制度,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各科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记载处理的各项事宜。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算机网络 管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计算机,一律指定专人管理,本科室其他人员具有操作使用的权力和保养维护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允许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上机操作。 2、各科室所配置的计算机,只能用于工作和学习使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使用与工作学习无关的软件,严禁使用计算机聊天、玩游戏或播放光碟。 3、 进入互联网后,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更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网上收听、收看、拷贝不健康的内容;不得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邮件和商业广告;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使用者负责。 4、 单位网络系统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非网络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上网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删除或增加。不得随意更改网络系统配置,以保证系统的完整统一。 5、各科室重要数据要定期进行备份,以防丢失。外来数据资料要经过杀毒后方能拷贝到本机硬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对系统造成破坏。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进行清除。不能清除的,要立即向网络管理人员报告。 6、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计算机操作的基本知识。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操作熟练程度。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总结 工作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应于当年元月末之前由各科室提出,交中心办公室综合管理,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3、各科室必须有详细实施计划,做出季度和月安排,把任务落实到人,明确完成任务时间和质量要求。 4、工作计划内容不得擅自改动,确需增减和变动的要报分管领导批准。 5、每月向中心工作会议汇报一次工作执行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年末做出全面总结。 6、每年的工作计划,总结材料于元月底以前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领导单位。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制度 1、中心主任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决定召开),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总支书记、中心副主任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传达上级指示,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2、中心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开会时关掉通讯工具,中心领导及各科正、副科主任参加。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主要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总结汇报各科上月工作情况和安排部署下段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由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并进行督办。 3、科务会:每月一次,由科主任主持,传达中心办公会议内容,小结科室工作,讨论安排下步工作任务,分析前段业务工作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4、职工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指示及中心的重要决议,总结、布置工作、表扬好人好事等。 5、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临时决定召开,重点研究人员培训,学术活动安排,论文评选,职工晋级晋升综合考核。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勤制度 1、为加强中心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和“奖勤罚懒”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全中心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每天上午、下午上班时签到,后勤人员和一线科室留岗人员下班前10分钟签到(一线科室留岗人员由科室主任签到时注明),每星期考勤汇总通报一次,对违规者及时根据制度执行罚款。 3、除门诊外所有工作人员统一到办公室签到,结防门诊考勤由科主任具体实施。签到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到,如发现代签,扣发代签人当日工资。 4、考勤登记包括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出差等。 5、除法定节假日外,因事、因病需离开工作岗位者,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满后需要续假者另办续假手续。 6、请病假,应先出具病休证明,经科主任、中心分管主任签字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正式病休,病休期间发70%工资,无奖金和卫生津贴。请事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理由、时间、地点,经站领导签字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事假一天,由科主任签字批准;事假2-3天,由科主任和中心分管主任同时签字批准,事假3天以上,由科主任,中心分管主任和中心主任同时签字批准;事假期间无工资、奖金和卫生津贴。 7、国家规定的产假、婚假、探亲假、职业假也需办正式请假手续。正式请假后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未经准假或未按程序办理手续擅自离岗以及请假逾期不到岗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二天工资。 9、迟到、早退、溜班、串岗、脱岗每人每次扣5元;科主任每迟到一次扣发工资10元;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二天工资。上班期间做私事或其它娱乐活动,发现一次扣5元。同时为鼓励中心工作人员举报有关违规现象,中心实行奖励制度,举报一经核实,惩多少奖多少,并对举报人保密。 10、实行优质服务,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举止端庄,待人热情,严禁与病人或来中心办事的其它人员争吵。上班期间业务科室必须留人值班;门诊人员上班要穿工作衣,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发现一次未穿工作服扣款10元,一次未戴工作帽扣款5元,一次违反操作规程扣款15元,一次与病人争吵扣款50元。 11、为保证考勤的真实性,中心实行主任总值班制,值班主任及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不定期考勤抽查和科室卫生抽查。要求每周抽查不少于一次。抽查到科室后,科主任不如实汇报科室人员考勤,扣科主任20元,其它人员10元。抽查时,发现违犯纪律者,由办公室当即填写处罚通知单交财务科执行。 12、年终统计科室违规考勤人均超过5次,或一月中人均达一次以上的科室不能被评为先进科室。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值班,认真详细地做好值班记录,如有紧急疫情应及时向带班领导反映。 2、值班人员认真完成值班期间上级布置的临时任务。 3、值班期间严禁缺岗、脱岗,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有关领导反映,以便作出新的安排。 4、值班人员对疫情举报人员和咨询人员要热情,态度要诚意,耐心解答对方的问题。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书处理制度 1、拆送文件:一切来信来函,除署名者外,均由中心办公室主任开拆,经文件收发员登记、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中心领导审批后,分送有关科室办理。急件经领导批阅后,直接送有关科室办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完成。 2、收文: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工作,并履行签收手续。 3、发文:各类文件、通知、便函必须按正规格式书写,经科主任起草后,报分管领导审查,由中心主任签发,办公室对文件内容、文书格式和语句结构进行复审,方可登记编号打印。 4、立卷归档:对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类文件,办理完毕后最迟于次年第一季度按规定立卷归档。单项业务性文件、资料由主管科室整理归档交档案室立卷保存,综合性文件、密件由档案室立卷归档。 5、清理文件:对于没有保留利用价值的文件,在办理结束后,最迟于次年第一季度,经挑选、复核、登记,呈报审批后,指定专人负责监督烧毁。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书材料 打印制度 1、各科室需打印的各种材料,有电脑的科室打印后传办公室统一排版;无电脑的科室由办公室安排打印。特殊情况需外出打印的,必须由办公室开具打印证明单,否则费用自理。 2、凡需打印的原始稿件应书写规范,并必须经过科室主任和中心分管主任审查签字后,办公室方可安排打印;上报省、市的文件资料,必须经办公室审查。 3、办公室收到文书稿件后,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按照文书材料制作的规范性要求进行核实、登记等处理,确保文书质量。 4、文件材料初稿打印后,由拟稿人负责校对,校对完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按要求打印成型交付拟稿人。 5、校对和打印必须认真负责。印前对修改文字应认真复核;重要文件,盖章分发前必须再次检查,避免差错。 6、有关责任人对重要或需要保密的文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文件材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外传。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凡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调查资料、录音、录像、事故处理文件,科研材料以及贵重仪器说明书,基建图纸等,均应列入技术档案,统一管理。 2、技术档案由主管科室专业人员收集、登记、积累、整理,年终或专题工作结束时立卷归档,并移交档案室保存。 3、业务技术档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四类,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限期保管二种,属限期保管的,到期限时重新审定,无保管价值的不予保管。 4、参加各种专业技术会议的各种资料,应专门立卷,集中统一保管。 5、查阅业务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借阅时,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索取资料时,应收工本费。 6、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办清交接手续,不得个人带走与原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技术资料。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示报告制度 1、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要及时报告。 2、遇有下列问题要立即向中心主任或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1)发生重大疫情、职业中毒、食物中毒事件。 (2)较大的财务开支,中心重大问题和对外重要活动事项。 (3)对外复函或对下级布置工作,如遇有与上级精神不符的问题。 (4)发生事故和违法案件,除及时口头报告外,应补充书面报告。 3、外出参加会议和重要业务活动要及时向科主任、中心分管主任汇报。 4、在工作中遇到涉及政治、经济、政策、法规等方面的问题难于解决时,要及时向中心主任或上级请示报告。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本中心行政印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不能委托他人代管印章,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 2、使用印章时,由中心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盖章,用后及时锁入柜内,非经特殊许可,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 3、不准在空白介绍信、白纸、表格上加盖本中心任何印章或领导的印章。 4、使用行政印章,一律实行登记手续,对书写不规范的文件、介绍信、凭证等不予用印。 5、各业务专用印章由科主任管理,或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经科主任同意方可用章,专用印章只适用业务工作,不能替代行政章的使用范围。 6、本中心更换任何印章时,旧印章均由办公室收集,统一保存或销毁,启用新印章的通知,应作为文书档案永久保存。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密制度 1、全体人员必须遵照“保守党的机密慎之又慎”的原则,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泄露机密事项。 2、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接待外来人员参观实验室、抄录实验方法和数据,索取各科专业资料。 3、秘密以上文件、电报、工作记录本不得带出办公室、更不得带到宿舍和公共场所。 4、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及时追查失、泄密文件,如发现严重失、泄的要严肃处理。 5、对机密文件,要做好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德才兼备,先考察后聘用的原则,按职数配备干部。 2、中心实行分级管理,采用聘用合同制原则,科主任由中心主任聘用,科室人员由科主任聘用,并签定聘约,聘期一年,领导有解聘、辞聘、缓聘的权力,工作人员可以拒聘。 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用人所长,专业对口,利于工作的原则,由科主任提出用人意见后,领导可以决定对本中心职工进行专业调配。 4、本中心在岗职工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对经营者劝说无效时,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5、人员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交出所有公共财物,经各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后,中心办公室最后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一)费用的报销审批程序 1、经手人签字。 2、所在科室主任签字。 3、办公室或分管主任签字。 4、财务主任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费用报销凭证要素的相关规定。 5、中心主任审批签字报销。 (二)大额费用(基建、维修、大型设备购置、药品、生物制品采购等)开支。 1、基建、维修、大型设备购置由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2、药品、生物制品采购科室提出书面计划,由分管领导签字,报中心主任审批。 3、必要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4、基建维修项目的预算及决算工作按规定聘请专业机构审查、核算。 (三)非生产性或接待上级领导的特殊用途支出,必须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安排支出。 (四)关于借支的管理 1、因私无论任何情况,不得借支公款。 2、中心负责人原则上不直接经手现金。 3、凡叁佰元以下的公用开支,由经办人垫付,不得借支。 4、业务开支或因公出差需要借支公款周转的,必须报中心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在出纳处借支,任何人不得擅自借支。 5、不得在科室收费人员手中坐支。 6、未经审批的借支或坐支现金,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相当于借支或坐支金额50%以下的罚款,并负责追回。 7、特殊情况急需借支公款而中心主任又不在家时,由中心财务主任通过电话请示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借支;事后补办借支或报销审批手续。 (五)关于报帐时限的规定 中心发生任何公用经费开支,实行三日审批报帐制。 1、一般小额费用及时审批报销。 2、业务中心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在工作结束或阶段性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费用结算审批手续。 3、费用较大难以及时付款的,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先办理费用审批报销手续,由中心财务科统一挂帐结算。 4、凡超过三个工作日费用开支未办理报帐审批手续的,中心原则上不予报销。 (六)关于职工医药费的管理 1、中心干部职工均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时交纳医保基金。确保职工就医费用及时在医保办报销。 2、中心干部职工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由个人自付的费用或超标费用均由干部职工个人承担,中心不予解决。 (七)关于差旅费管理制度 1、干部职工因公出差的审批 (1)干部因公外出:中心主任、副主任、科室主任外出,必须报请其上一级领导批准。 (2)一般职工外出:科室人员因公出差必须报分管主任(或科室主任)审批。 (3)凡未经审批的外出差旅费,中心一律不予报销,其费用由本人负担。 2、关于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中心干部、职工因公外出不得乘坐飞机,但取得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因公外出,在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乘坐飞机,否则费用一律自理。 (2)火车只能乘坐硬坐或硬卧,不得乘坐软卧;轮船只能乘坐三等舱以下的舱位,三等舱以上的舱位不得乘坐。 (3)乘坐汽车及乘坐上述规定交通工具以内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超标费用自理。 3、外出进修学习费用报销规定 (1)短期培训,只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在途补助费、会务费或住宿费。 (2)长期业务进修培训(一个月以上):每月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财务科应根据经审批后的固定资产购进计划购置,所购固定资产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财务科据入库单和发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分科建立明细帐。 2、财务科根据验收单或验收入库单建立固定资产、归类、等工作,做到固定资产帐物齐全、资料完整。同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到资料齐全、调阅方便。 3、必须严格固定资产的领发制度,做到领用(出库)凭证规范,手续齐全,责任明确。领用时由使用科室和财务科共同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作为财务科、使用科室核算和建卡的依据。 4、财务科和使用科室对固定资产必须有计划地进行维护保养,实行严格的技术操作管理制度,对高科技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实行培训上岗,保证固定资产处于完好状态。     5、建立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盘盈盘亏和破损的固定资产,根据财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6、财务科、使用科室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帐薄、实物在盘点清查中,必须相互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8、固定资产的变卖、转出、报损,报废等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经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材料管理制度 1、药品材料必须遵守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2、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科室用药前申报计划报中心主任审批后,总务科购买,总务科与财务科定期与供货单位结帐。 3、上级下拨我中心的药品材料,一律凭下拨单、文件、书面通知,由总务科领运回单位后,在总务科保管员处填写入库单。 4、总务科根据科室用药计划在外赊购的药品材料,回中心后一律填写入库单,并注明赊购单位,以后付款时,在报销发票上注明入库单号数。 5、总务科据科室计划采用直接付款的方式购进药品材料,直接填写入库单。 6、科室在总务科领用药品材料时,填写物资调拨单,一式四份,一份由领取科室作科室药品入库凭证,一份由总务科作销凭凭证,另两份交药品会计。 7、总务科和门诊所有入库单一式四份,一份由仓库保管保存,一份随同原始发票报销,二份交药品会计入账。 8、本中心各科室之间划拨药品时原始处方须经中心主任签字,并单独装订留在科室作销货凭证,各科室负责人在划拨单上签字并经中心主任审核后即可划拨。     9、总务科和各用药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所人药品材料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变质、丢失、盗窃和毁损。 10、定期盘存。所有科室药品每1个月盘存一次,由药品会计与科室保管员共同盘点。 11、盘存若发现过期药品,科室负责人可与供货单位协商,协商解决不了,报中心主任审批后再填写销货单。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活招待费管理制度   1、来客就餐统一由中心主任(或书记、副主任)审批,通知中心办公室安排。任何科主任及科室人员不得随意安排就餐。未经批准私自到食堂就餐者,费用自理。 2、来客就餐经审批后一律到中心办公室进行登记,登记后由办公室开具就餐通知单。中心来客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需要到中心以外就餐,必须由中心主任(或书记、副主任)通知办公室安排。中心外就餐必须在三天内结账;食堂就餐必须一周内结账。 3、减少陪餐人员。乡镇院、站长及分管院、站长或有关部门来客由中心分管主任及相关科主任陪餐。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则限科主任一人陪餐,科室之间不得相互邀请陪客。 4、招待费标准:乡镇卫生院、站防保科人员来站联系业务工作就餐一律吃工作餐(每人10元)。乡镇院、站长及分管院、站长联系工作,按每人20元标准安排。但总额必须控制在100元以内,谁超标谁负责。 5、各科室不准使用招待烟,特殊情况请中心分管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出车,司机一律凭出车通知单出车。 2、本单位各科室业务用车由科主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中心主任(或书记、分管副主任)审批签字后交办公室安排出车。 3、本单位行政用车由中心主任(或书记)通知办公室安排出车。 4、外单位和本中心职工用车及用车费用,由中心主任审批,司机不得私自随意出车。 5、车辆用油由用车科室根据里程需要加油,并垫付费用。所有费用必须三天内结账,并作为科室支出进行核算。 6、车辆修理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心主任(或书记)审批签字,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到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并收回旧零件。 7、司机安全奖,在未出各种车祸事故的情况下,每年给予200元安全奖。 8、司机劳保,每月一双手套,每季一条毛巾、一袋洗衣粉,每半年一把扫帚,一把拖把。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办公大楼 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 1、各楼层要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下午下班前,必须打扫一次,做到楼层公共走道“五无”(即无烟头、纸屑、果皮、痰迹;无污水垃圾;无乱贴乱画;门窗玻璃、墙壁无灰尘、无污迹)。 2、卫生间要保持通风透气,干净卫生,无嗅味,无垃圾堆放;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阻塞;洗手水盆洁净,无污迹、霉点。 3、各科室每天打扫2次,做到室内无蛛网;门窗玻璃、墙壁无积尘、无污迹;茶具用具保持干净卫生、无污迹、无霉点;室内摆设整齐,门窗玻璃完好。 4、科室值班人员负责保洁。发现地面积水、乱丢烟头、纸屑等杂物及时打扫干净。 5、临时性的卫生工作,要服从安排,主动协作。 6、拖把等卫生用具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不丢失,不随意损坏。 (二)水电管理 1、提高节约意识,随手关灯、关机、关水龙头,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水停,杜绝灯长明,水长流,发现漏水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 2、避免大开水龙头,提倡用脸盆洗脸、洗手;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 3、在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空调及其它用电设备长时间不用的情况下,一律关闭电源。 4、空调温度设定以舒适为原则(人体舒适度为24℃—28℃)避免室内外温差过大,由此节约用电。 5、在光线充足的时候,要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关闭照明电源或减少照明源的数量。 (三)安全保卫 1、加强安全保卫,落实门卫职责,门卫和中心全体职工都必须高度重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人人遵纪守法,杜绝刑事事件发生。 2、搞好重点部位防范,管好钱财物,防止偷盗。对易燃、易爆物品;物资设备仓库,化学剧毒药品等,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全面落实《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3、禁止大楼内吵架斗殴,酗酒闹事,影响工务。 4、禁止利用扑克、四色等在大楼内进行赌博。 5、落实消防措施,注意防火安全,禁止小孩玩火,随时检查火源隐患。 6、大楼大门每晚8时落锁,三楼以上防盗门下班以后即落锁,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应即时落锁。 (四)检查和处罚 中心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科室水、电、卫生和安全保卫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1、发现人走后用电器、水龙头未关,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大小赔偿。 2、发现墙壁乱贴、乱画、乱钉,一次罚款30元。 3、发现门窗未关一次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并根据损失大小核定赔偿额。 4、发现卫生不做,物品摆放不整齐一次罚款10元。 上述罚款的主责任人是科室主任,科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核定责任人。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中心专业人员应当坚持自学,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努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 2、认真执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每人每年应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计划。 3、凡参加专业函授、自学者,由个人申请,科主任签署意见,中心主任批准。学员凭主办单位的学习时间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给予面授时间,未见安排表,不给予时间。届满毕业后,中心给予报销部分学费。 4、市疾控中心安排外出专业学习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所在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学习纪律,如不能完成学习任务或违反所在学习进修单位规章制度,不能按期结业或毕业的,其学习费用自理。 5、参加单项专业培训人员,回单位后,其学习资料交科室保管,否则,不予报销学习费用。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中心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视其用途直接配备到科室,由科室负责安排专人管理使用。 2、仪器设备一律进行登记建档、建卡,实行使用登记的管理办法。 3、上级下发和自购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使用科室和总务科进行开箱验收,如发现规格、型号不符,配件短缺,制造质量有问题等应及时办理索赔或退换。 4、调试仪器前必须熟读仪器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调试完毕后,应写出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与仪器有关资料一并存档。 5、仪器应按性能,精密度和使用率存放于固定场所或房间,不能任意搬动。 6、仪器室必须保持清洁、防震、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日光照射和除湿。 7、仪器使用人要经过训练,熟悉仪器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 8、一旦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电源,及时报告不得自行拆修。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1、图书、报刊的订购由办公室拟定计划,报中心领导批准后统一办理,原则上各科室不得擅自购置,贮存书刊。特殊情况需报中心领导审批,并向图书室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2、档案图书室内不得高声谈笑、吸烟。 3、借阅图书资料,只限本中心职工。借阅时须向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拿出室外。 4、每人一次限借书刊3本、资料1份,借期15天,可续借1次,借期10天。到期不归还,也不办理续借手续,每日罚款1元。丢失者,按书刊价格的2倍予以赔偿。 5、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管理人员按书刊价2倍赔偿。 6、凡新到书刊,要进行验收、登记、盖章、编目、分类上架。 7、定期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各类图书资料,并向各科提供信息资料。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危险品管理制度 1、剧毒药品和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必须由两名专人负责,建立帐目、专库、专柜、双锁保管,保管人员必须受过专门培训,由保卫科会同办公室定期检查。 2、剧毒和易燃易爆药品入库、出库要保证数量准确,领用时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记录保存三年备查。 3、剧毒药品的领用量必须与使用量相符,超量药品要退库或销毁,严格登记手续。 4、剧毒和易燃易爆药品必须有完整清晰的标签,严防误用,存放处应有醒目的标志,谨防误入。 5、剧毒及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人员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如有差错,须认真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 6、剧毒及易燃易爆药品的存放、保管必须严格按公安部的规定执行,并做好通风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工作制度 1、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应打扫卫生,每周应有一次大扫除,各种仪器、器皿、试剂等安置整齐清洁,标志清晰。 2、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应有专用的隔离衣、鞋帽、口罩等。 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用餐、会客,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工作无关的物品。 4、与检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经中心领导或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外单位人员联系业务工作应在办公室进行。 5、实验室仪器设备未经中心领导及有关职能科室同意,不得外借或让外来人员操作使用。 6、检测实验完毕应按规程要求进行洗涤,处理实验用具、台面和剩余样品,对受污染的工作衣帽等用品及有毒有害物质应按规定做好消毒、灭菌等无害化处理工作。 7、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对实验室水、电、门、窗等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8、有关专项实验室的管理,除了遵守本制度外,还应执行相应管理制度。 新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则 1、本制度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原颁布的管理制 度及其补充规定亦同时废止。 3、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出修改增补意见,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制定后予以增补施行。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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