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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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关于养猪模式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养猪模式回顾1、自然养殖阶段猪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之一,从驯化到20世纪初,猪的养殖一直是采用自然养殖模式,以吃各种青粗饲料为主,猪饲养周期长,料肉比高,由于自然养殖青粗饲料品种多,各种营养成分和微量元素复杂,养殖以一家一户的散养为特征,中大猪的免疫力强,不易生病,结果是:肉质细腻、微量成分含量丰富、营养全面。但生产效率低下,不能满足人们对肉食日益增长的需要。2、集约化规模养殖阶段进入20世纪,随着化学和生物学的发展,动物营养学成为独立学科,现代养殖业逐步发展并成熟起来。其特征为:以动物营养学为理论基础,以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为目的。采取了改良品种,在饲料中添加各种饲料添加剂等措施来提高畜产品的产量,结果造成肉品品质下降,卫生安全系数降低甚至危害到人类身体健康。现在人们所吃到的猪肉几乎都是从养殖场出来的饲料猪肉,饲料猪所吃的饲料是专业人士科学配制出来的,以提高生长速度、缩短饲养周期为目的的。这种饲料是用玉米、豆粕、麸皮、几种氨基酸、几种矿物元素、几种维生素以及一些促生长用的促长剂和防病用的抗菌素等药物组成。所谓的全价饲料,其营养成分其实却十分简单,用简单成分的饲料在短时间内堆砌出来的猪肉蛋白质内油质较少、组成成分相对简单,这样的猪肉能会好吃吗?白水煮肉,味同嚼蜡并不夸张。饲料中添加的一些化学促长剂及一些抗菌素类药物在畜禽体内的残留,还直接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安全。抗菌素及瘦肉精的危害,人们已经领教过了。另外现代人经常患的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偏瘫、癌症等,虽没有证据说明与现代肉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也不能说明一点关系没有。近年来国内外研究逐渐发现一些过去用于饲料的添加剂如:某些抗菌素、镇静类的药物等在畜禽体内的残留对人体存在着相当的危害。许多发达国家纷纷出台饲料管理措施,以法律的形式禁用已确定的对人类有危害的饲料添加剂。我国由于以前饲料行业管理相对较松,饲料添加剂滥用严重以致造成我国肉食产品出口受阻。二、21世纪养殖业面临的挑战1、在现代动物营养学理论指导下养殖模式使畜牧生产水平的提高几乎已达到极限。2、既要提高畜牧生产水平,又要提高肉食品质这一矛盾日益突出。3、食品安全与环境污染。4、养殖成本日益提高。三、如何实现新的突破1、理论基础的突破要想实现根本性突破,必须在理论上得到突破。传统动物营养学主要是依据化学和传统生物学的基础,把动物看成小型肉制品加工厂,忽视了动物的生理特性。现代动物营养学应以现代生理学和现代分子生物学为基础,同时借鉴中医理论的整体观,重视各种营养因子的调控和基因表达,把猪在不同生长阶段的生理条件调节到最佳状态。2、养殖模式的突破根据现代动物营养学的理论,探索新的养殖模式,把动物看成活的个体,除营养外,还要考虑动物是否处于最佳生理状态、最佳心理状态,等等。3、育种的突破主要是培育遗传稳定性好的新品种,降低品种退化的机率。4、饲料生产的突破要解决既要提高畜牧生产水平,又要提高肉食品质这一矛盾,首先要解决食品安全性,尽量减少饲料中人工合成类药物添加剂的使用量,减少药物及化工类饲料添加剂在肉品中的污染,造成对人们身体健康的潜在威胁;其次,尽量使用天然植物成分作为饲料添加剂来改善畜禽的生产性能,增加畜禽的免疫抗病力。不少科研工作者都在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并找到了很多解决办法,其中天然中草药以其无毒副作用、无有害残留等优势被广大畜牧工作者认为是最具有开发价值的资源。另外,鉴于目前养殖模式,饲料中普遍添加大量抗菌素,破坏了猪肠道的有益菌群,易受致病菌感染而致病的现象,建议结合中草药添加剂使用微生态制剂,一方面提高猪的免疫力,一方面增加肠道有益菌群,对抗致病菌的感染。同时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我国植物资源丰富,根据中医理论:任何一种植物都具有某种医理作用,其中可用于饲料添加剂的具有抗病促长及补充营养功能的就有数百种之多。如黄芪含有微量元素多达14种,山楂含有70多种成分,白术具有健脾益气功效,陈皮、神曲具有健胃功能,党参、黄芪、白术还具有促进合成代谢的作用,何首乌具有类雌激素样作用,黄芪、决明子还能促进血红蛋白、血清蛋白的合成等。博凯国际·郑州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中草药饲料添加剂博凯助长灵,试验证明:能有效提高瘦率,减少胴体脂肪含量;提高生长速度,提高饲料转化率;提高免疫抗病力,缓解应激反应;提高猪肉系水力,改善体型、改善肉质与风味等。绿色饲料添加剂
广泛地应用在畜牧业生产中,人们的健康安全将有所保障,我国的畜产品出口将不再被一些国家所限制,畜牧生产企业也将会随着产品品质的提高而提高效益。四、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中医药理论依据依照中医理论,现代动物营养配置的看似全面的饲料及各种大剂量、高浓度营养素和抗菌促生长剂的使用,迫使动物机体细胞代谢亢进,并朝脂肪沉积和蛋白质合成方向努力,久而久之,破坏了肉猪机体的阴阳平衡、协调生长的自然规律。现代养猪生产追求快速生长,究其根本,无非是脂肪组织的大量沉积、蛋白质的合成增加和全身肌肉结缔组织水分积聚、含水量上升,此即为中医的水湿。湿盛困脾,脾为后天之本。只有脾的功能得到全面正常的发挥,才能使机体血脉畅通,使营养物质输送到全身,特别是肌肉的生长、发育及各种微量风味物质的沉积。脾气健运,则肌肉发育良好、丰满、香嫩,否则肌肉痿软,水分高,味差。而脾和胃相关,脾失健运,胃也受累,从而导致消化不良。且由脾虚引发的气血失调,会损及其它内脏器官,致使肺、肝、肾及大肠、胃的功能失调。肺气虚,则可经常出现养猪中的毛不亮、腹泻等症状。肝气虚,使肝的疏泄功能失常。气虚则血瘀,加之活动少,血瘀进一步加剧,从而在中大猪生产阶段,普遍出现气虚血瘀,脾虚水湿的病理状况。由此可见,一味追求快速生长,必然引发脾气虚,而又引发肺、肾功能失调,最后导致体内各环节,特别是神经内分泌免疫调节的失调。另外,脾在防病及抵御外邪侵袭方面,也承担重要的角色。博凯助长灵中的白术功善健脾益气,党参功善健脾益肺,山楂功善健胃,陈皮、神曲功善健脾胃。这些药材脾的功能得到全面正常的发挥。博凯助长灵的组方不是一些药物的简单堆积,而是在中兽医理论的指导下,结合药物本身的性能有目的的将药物配伍起来应用的。以何首乌、决明子、黄芪、党参、白术等药组成博凯助长灵,具有补中益气、健脾益肺、燥湿利水、健胃消食、补肝肾、补气血、壮筋骨等功效。其中何首乌功善补肝肾、益精血、强筋骨、润肠通便;决明子功善清热燥湿、润肠通便;黄芪功善补气固表、利尿托毒;白术功善健脾益气,燥湿利水;党参功善补中益气,健脾益肺;山楂功善健胃消食,行气散瘀;陈皮功善理气健脾、燥湿化痰。诸药结合,可以使脾、肺、肾、气、血等的功能得到全面正常的发挥,使猪机体的阴阳得以平衡、生长的自然规律得以协调,使脂肪组织难以沉积、蛋白质的合成平衡和全身肌肉结缔组织水分积聚、含水量平衡。从而明显促进猪的健康生长,提高猪肉的品质,增加瘦肉率,减少胴体脂肪含量。我们选用的药材均为有机复合物,含有丰富的生物活性物质,其作用不仅有直接作用,而且多有间接作用和整体调节等作用。如黄芪含有微量元素达14种;山楂含有70多种成分,还有未知因子和活性物质。这些成分除单个成分起应有的作用外,还有它们间的复合作用,这也是化学合成药物无法比拟的。因此,中草药每一个复合体,其结合成分在作用机制上是以整体调节为主,突出对动物机体的相应作用,调节平衡。现代医学研究表明,何首乌、党参、黄芪、白术等能刺激机体生长,增强机体免疫能力,改善机体生长性能,杀菌抑菌,抗应激功能等,特别是能有效兴奋胃肠道和促进消化腺酶的分泌;黄芪、决明子能促进血红蛋白、血清蛋白和atp酶的合成,即可抗贫血和改善蛋白代谢的作用,提高营养物质的利用效率,还可提高血清胆固醇的含量,对机体的再生能力,促进新陈代谢有很好的作用;党参、决明子、山楂等还含有丰富的氨基酸、矿物质和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利于补充饲料中氨基酸、矿物质和维生素的不足,平衡和完善猪日粮,提高饲料利用效率,从而达到发挥猪的生产潜能,提高猪的生长性能,节约和降低成本的目的;陈皮对消化道有缓和的刺激作用,有利于胃肠积气的排出,同时又可使胃液分泌增加而助消化;山楂含脂肪酶,可促进消化。此外,山楂、神曲及陈皮可促进胃肠蠕动,逼出大肠内的气体,发挥其健胃助消化作用;促进合成代谢的有党参、黄芪、白术等;何首乌有类雌激素样作用,决明子、山楂能降低脂肪及血脂的作用。由此可见,除了改善机体生长性能,改变猪肉品质和瘦肉率的增加以外,博凯助长灵还具有增强机体免疫能力,杀菌抑菌,抗应激功能等。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文化的载体,在法治建设中无疑承担着首要的责任。2008年4月,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正式提出了创建法治城市的号召。本文拟针对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个人浅显的看法。
一、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的最初产生,即与城市、商品交换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法在城市之中孕育产生。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法已经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市民社会自发的演变进化,法治社会或许也会自然生成;而通过有意识的开展创建活动,法治城市的形成则会更加快捷。当前,各地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创建活动开展不平衡。随着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注重通过创建活动,获取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环保城市等各种荣誉称号,以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相形之下,法治城市这一颇具含金量的称号并没有得到城市执政者的广泛关注。除了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之外,在全国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往往悄无声息,相关职能部门也无所作为。在一个地区内部,由于执政者法律意识的不同,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创建活动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也尚没有形成各地相互竞争加压的态势。
(二)创建活动考评机制不健全。法治建设更多的属于软件建设,属于城市竞争力中的软实力,本身在考评方面就面临着量化的难题。加上法治城市创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由此很难形成真正系统完善的考评细则。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其他创建活动,相关主管机构都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考评标准和细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操作起来比较方便。法治城市创建,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除江苏、深圳等地出台了地方性的法治县标准、法治政府标准外,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出台,全国普法办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这种状况,客观上亦给创建活动的开展制造了难题。
(三)创建活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法治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关。政法、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众多执法机关在创建活动中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机关隶属不同、性质不同、业务不同,如何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对协调联动机制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各地协调联动模式不同,较多的是由县、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这种模式面临着缺少权威、缺少制约手段等弊端,难以发挥有效作用,造成众多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把创建活动当做一项必需的任务来抓,创建往往流于口号和形式。
(四)创建活动群众参与度不够。法治城市创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全国普法办提出的创建工作原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往往强调行政主导,本也无可厚非。正如马怀德教授所言,“在中国这样一个主要依靠行政主导的发展中国家,推行法治与发展经济一样,需要来自政府方面的强大动力”。但是,法治创建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律信仰得以建立、法律权利得以保障、法律诉求得到满足,才能说城市实现了法治化。在当前的创建活动中,往往忽视了市民社会的培育、忽视了民间组织的参与,创建活动缺少了“源头活水”。
二、对创建法治城市的几点建议
(一)确立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城市间的竞争对城市品牌塑造提出了要求,城市执政者自身有通过创建为城市获得各种“城市名片”的内在动力。比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在经过考察认定合格后,国家相关机构往往要授予该城市荣誉称号和奖牌,一些省级政府对取得荣誉称号的城市还要给予物质奖励。作为一种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因此也需要有明确的看得见的荣誉作为目标。当前,江苏等地采取了授予“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方式。在国家层面,尚没有关于“国家法治城市”如何申报、由何种机构负责评审等规定,这一定程度上将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限定在了省级区域之内。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国家级目标的缺位,导致创建活力未能得到激发。笔者建议,可以在设立“省级法治城市”的基础上,尽快确立“国家法治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和制度,使二者能够有效衔接。
(三)建立创建活动的权威机构。创建活动需要多方参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的模式难以满足需要。考虑到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建议设立专门的“创建法治城市领导小组”,由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系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具体涉法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定期举行例会,讨论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创建法治城市办公室”,直接隶属于所在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法治城市创建标准的拟定、日常的督察、年终的考核等职能。当然,机构方面的问题没必要整齐划一,可以由各个地方结合自身城市特色创造性的设置,重要的是机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在具体创建过程中,为保障机构的权威性,增强其协调联动能力,可以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比如对日常法治工作的检查权、对不服从协调的建议处分权等,该机构亦可以通过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奖惩确立自己的权威。
(四)把握创建活动的重点领域。法制城市创建涉及面广,但城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应抓住几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最为关键。普通市民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和政府机关打交道,建设服务、责任、信用、公开政府是市民的普遍诉求,这些诉求归结于一点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也是创建活动的重点。市民社会中纠纷不可避免,纠纷能否得到公正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的法治信仰。正如一句著名的法谚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弄脏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源弄坏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也是法治城市的必然要求。市民生活在城市中,首先需要生活的安全感、交易的公平感,法治城市应当是一个犯罪和治安案件低发的地区,一个市场发育成熟,市场资源自由流通合理配置,各种交易诚信公平的地区。
(五)畅通群众参与创建的渠道。法治城市创建的成果将由市民共享,法治城市创建的过程离不开市民的广泛参与。要发挥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在立法过程中,可以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由市民参与其中,做到民主立法。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可以将一些典型案件的法庭开到群众中间,使市民近距离的受到法治教育。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传媒,向市民宣传普及法治知识。特别是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反馈。要扩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范围,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市民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在制定法治城市考评标准时,群众应该广泛参与;在出台的考评体系中,市民的法治满意度、法治参与度,应当成为主要测评指标。
创建法治城市,推进城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城市的执政者、管理者,应当清醒的看到法治城市创建的价值所在。法治城市创建的考评标准和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对创建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也有一个深化的过程,法治城市创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我们常抓不懈的研究和努力。
县外事招商局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维护社会稳定、创建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目标,按照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认真开展维稳工作,层层落实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圆满完成了度综治维稳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今
年综治维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我局把综治工作摆上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一是根据州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年初专门制定了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做到工作有计划、早部署。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年初调整充实综治(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抓”的工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了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将综治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并将“综治”工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建立健全综治工作研究制度,召开单位稳定分析会,加强综治工作的协调配合,对环保工作的不安定因素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五是通过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干部职工。
二、加强教育、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治意识。
今年,我局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主要做法:一是采取专栏以及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及县综治委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工作重点。二是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认真宣传贯彻外事、招商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大家对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防患意识。三是加强普法教育,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抓好相关杂志、报刊的征订工作,教育干部职工要带头学法、知法、用法,注意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
三、严格内部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
一是严密防范,措施得力。加强局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技术防范措施。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办公区专门配备了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制定了门卫制度和一整套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考评;设施落实,财务室门安装防盗门、所有办公室的铝合金窗户重新安装,并要求各股室人员下班后务必关紧、关牢。我局专门聘请了一位电工,定期对线路进行维修护理,以确保用电安全。二是建立健全局内部管理制度,使它们自觉遵纪守法。三是努力实现承诺服务,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我局实行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考评制等工作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通过改善内部管理,实现服务承诺,有效改善投资软环境。
今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综治工作,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全局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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