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监管协议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二、监管责任1. 主管部门(下称“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执行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 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单位(下称“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销售、经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三、监管措施1. 监管部门有权对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单位进
2、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抽样、文件审核等,确保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2. 经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样品等,不得隐瞒、误导或拒绝配合。3. 监管部门有权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下达整改通知书、暂停营业或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四、信息公开与对外联络1. 监管部门应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包括风险预警、处理结果等,以便公众监督。2. 经营单位应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提供,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五、争议解决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协议履行所引发的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可按协议期限届满自动续签,若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七、协议的附则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以及附件的补充,应经协议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特此协议。监管部门:_(单位名称)经营单位:_(单位名称)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