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广告代理协议书协议编号: 编号甲方: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地址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 乙方名称地址: 乙方地址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有合法的媒体广告资源,并愿意委托乙方作为其独家代理商进行广告投放,并乙方具备相应的媒体广告代理经验与实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广告代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协作,保障双方利益。第二条 广告资源1. 甲方承诺其拥有的广告资源均为合法获得,并具备使用权;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广告资源的选择、策划和制作。第三条 广告代理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其独
2、家广告代理商,负责甲方广告资源的代理运营和投放;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委托,合理选择广告媒体,并进行广告资源的预订、代理和投放;3. 乙方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条 价格与结算1. 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进行广告资源的购买和代理;2. 结算方式:确定结算方式。第五条 保密与竞业限制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协议内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2.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竞争或转为其他媒体广告代理商。第六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广告资源的运营和投放。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2. 在协议期满前,双方如有终止协议的意向,应提前提前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第九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不涉及任何政治性内容。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