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释义各位领导,大家好!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一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一、首先,我们谈谈什么是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维护本单位内部治安秩序的活动。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所谓企业,是指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济活动的实体。包括各种性质类型的企业,如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绝大部分企业,都是法人。所谓事业单位,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中称之为社会法人组织。1998年国务院颁发了事业单
2、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于2004年作了修改。该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主要有下列特征:服务性,即它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公益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对于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领域,由政府组织管理或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来从事这部分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多数不属于竞争性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知识密集型性。主要是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提供服务。利用国有资产组办,具有公立公有性质,属于公共部门。
3、明确了企业事业单位是其内部治安保卫的主体,也就明确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性质和责任主体。实践中我们要特别注意两点: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是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对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是单位的自主行为,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外,单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做好内部治安保卫,不受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干涉。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的对象是单位内部人、物、地、事。3、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的内容就是治安保卫。单位内部的治安,应当是指位单位内部的安宁。4、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是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
4、指导、监督检查下进行的。由于治安工作的特殊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尽管是单位的自主行为,但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治安管理的主管行政机关,仍负有很重要的责任,这就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其他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也负有指导、检查并及时解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突出问题之责。作为企业事业单位来说,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则有接受上述部门指导、监督检查的义务。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什么?我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方针是指导事业前进的方向、目标、纲领。单位内部保卫工作首先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这一指导方针包括四个方面:
5、预防为主。也即要把防止和减少危害单位内部治安的事件的发生放在单位各项保卫工作的首位。防患于未然是许多工作特别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首要原则,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更是如此。实际工作中,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单位内部各种治安漏洞和业务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预防各种治安事件,保障单位内部的安全。单位负责。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的属性所决定的。保障安全。这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最终目标。保障安全包括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公共财产安全和单位内部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突出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突出重点,主要是指两个方面:从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来
6、看,要抓重点单位的安全;从单位自身来说,要抓重点部位的安全。当然,突出重点,也包括工作方法上要抓重点事件和重点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三、作为公安部门和其他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面实行什么样的职责分工?内保条例第3条规定了公安部门和其他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面的监管职责。主要包括:制定有关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宣传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培训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为单位提供政策和专业技术方面的咨询,协助单位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根据内保条例规定,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工作。四
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面又负有什么样的职责?根据内保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面主要负有3个方面职责:加强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面的领导职责主要包括:经常研究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讨论决定有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的重大对策,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面的具体职责,定期组织对单位内部治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重点治安保卫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制度,等等。政府的领导责任,还体现在单位内部治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时需要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国务
8、院发布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应当还包括督促公安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公安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经常检查、督促同级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法定的职责,特别是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发现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的,要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对因没有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遭到损失,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
9、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厅倒查办法、是否检查要网上走程序)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大问题,是指超越一单位或一个部门能力,需要其他单位或部门共同配合、支持才能得到较好解决的影响单位内部治安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在接到有关部门或单位提出这个方面要求时,一定要积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五、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如何理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制?内保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这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形式明确对单位
10、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来,由于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我国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一直实行公安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双重领导体制,以致在责任制方面存在着混乱。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开始逐步转变,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独立的自主权的理论和实践也逐步成熟,但在实践中,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治安问题的关心还不如公安机关,甚至把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视为额外负担而消极应付。存在这种问题,除了有些观念上的错误认识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一直没有以立法形式明确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制。因此内保条例这一规定,对真正划清政府与企业事业单位在内部安全
11、保卫方面的责任的关系,增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并使我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事业尽快转入到科学理性轨道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需要指出的是,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部治安保卫方面的负责制的同时,政府及公安等机关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方面依然有着重要的责任。一是管理好大社会的治安环境,确保各个单位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减少社会上的因素对单位内部治安带来的威胁和破坏。二是按照内保条例规定,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主要包括以下三层含义:1、认真组织实施内保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单位在内部治安保卫方面的职责和要求,如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明确领导分工与职责、制定与落实规章制度
12、、开展经常性的内部治安保卫活动等。2、自觉接受政府及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3、对单位违反内保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未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直接承担相关责任。六、什么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和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如何设置和配备?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是指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的负责内部治安保卫专门工作的机构。这里要注意两点:1、它是依法设立的。这里的“法”,主要有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条例、集体企业条例以及内保条例。内保条例出台前,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章,也是当时的法律依据。此外,许多地方制定了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的地方性法规,都属于“法”的范畴,都是设立内部
13、治安保卫机构的法律依据。2、其职责是负责内部治安保卫专门工作。不包括那些与治安保卫职能相近的其他管理业务,如人事管理、劳动保护等。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是指具体从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治安保卫机构中的人员和未设立治安保卫机构的单位中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他们根据内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有关制度,履行相关职责。他们属于单位内部聘用的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员工,只享有单位在自已权限范围内赋予的职权。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或者配备必要的治安保卫人员,是单位做好内部保卫工作的前提。因此,内保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
14、安保卫人员”。实践中,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治安保卫人员配置情况比较复杂,有设立专门机构的,有与其他职能机构合设的,有将治安保卫任务分解成若干部分分别由不同的机构履行的,有在其他职能机构设置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等等。从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设立专门的治安保卫机构有利于明确和落实职责,有利于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促进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化和常规化,提高治安保卫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因此,有一定基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尽可能设立专门机构,那些对治安状况较敏感、保卫工作任务重的单位,则惟有设立独立的治安保卫机构,才能较好地治安保卫目标。配置治安保卫人员也应当尽可能做到专职化。对于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
15、安保卫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内保条例则有特别要求。这是因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其治安保卫工作直接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确保安全。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对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根据内保条例规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和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是强制性的,而且设置什么样的治安保卫机构和配备多少治安保卫人员,必须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为了确保这一法定要求得到落实,并便于公安机关加强指导和监督,内保条例同时规定,单位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和配备人员的情况须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做到哪几方面的要求?有适应单位具体情
16、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1、制定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是单位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方式,也是做好确保内部治安良好的基本条件。因此,内保条例将此列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首要标准。治安保卫制度,是单位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治安保卫的规程、准则等,对单位内部人员具有约束力。治安防范措施,是指单位确定的适用于内部治安保卫的手段、方式方法等,主要是由单位管理部门,特别是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运用或实施。2、设定治安防范设施,是指单位在重点要害部位,容易发生治安案件的场所等配置的用于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和违法犯罪造成的灾害,或在灾害发生后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的预警、监控和其他防范设施,如
17、各种防盗、防破坏报警器、防火防爆器材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3、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这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内容。所谓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是指对单位内部治安情况本单位有专人检查,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制定和落实治安保卫制度、措施情况,配置和运行安全防范设施情况,治安隐患和问题处理情况,等等。检查情况必须记录存档。所谓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是指对单位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确定了专门的保卫机构或人员,制定并落实了专门的保卫制度、措施,配置了专门的治安防范设施,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使重点部位得到有效保护。所谓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是指
18、对单位内部出现的治安隐患,能够及时检查、研究、辨别,并予以消除或排除,防止治安隐患扩大甚至成为现实的危险。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这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关键,因为内部治安保卫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治安事故、治安事件、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等得到预防,或者在出现这些问题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使之对单位和社会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八、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制定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行为,更好地发挥治安保卫制度的作用,内保条例在总结多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具体规定了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9个
19、方面,其中前8项制度是企业事业单位一般都应当制定的。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门卫管理。值班、巡查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最基本形式,任何单位,都必须制定这方面的管理制度。门卫制度,主要包括对门卫人员严格履职的要求、对员工出入的亮证要求、对外来人员进出查验的要求、对货物出入的查验要求,以及对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等方面内容。值班制度,除了门外值班外,还包括领导和部门值班、节假日值班、重点场所值班等,内容主要是对值班人员履职要求、值班操作规范要求、发现问题应对措施等方面的规定。巡查制度,主要适用于易发生治安问题或治安事故的场所,内容主要对规定巡逻警卫对象、巡逻区域、巡逻方式、巡逻行为要求以及对问
20、题的处置办法等问题。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即对车间、办公室、商场、仓库、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规定的有关治安安全方面的使用、管理要求。这些场所是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业务的基本单元,具有独立功能,而且往往有重要设备或贵重材料,又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因此单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非常必要。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劵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3、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劵等重要物品是企业事业单位的核心物品,也是易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对象,因而属于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的重点对象。制定这些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内容
21、包括存放现金的限额,现金、票证、印鉴地点及场所安全设施要求,运送现金的保卫措施,等等。4、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和交通是影响单位内部安全的最大因素,因此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安全制度的重点内容也是这方面的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用火管理、用电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制度和消防安全技术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还包括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如岗位责任制、逐级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内部道路管理、停车场所(库)管理、用车安全、车辆维修保养、车辆安全检查、驾驶员管理等制度。5、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目的在于树立单位内部人员的治安
22、防范意识、增强积极参与治安防范的自觉性、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因此,治安防范教育培训也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且需要制度化。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从教育培训的对象来看,可分为普遍性的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和专业性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前者以单位内部一般人员为对象,主要是宣传有关治安防范方面的法律知识、一般的防范知识和技术;后者以治安保卫人员为对象,主要是较为常用的治安防范法律措施和程序、专业防范知识和技术。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培训计划、范围、内容、方式及考核标准与办法等。6、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为了便于公安机关及时有效的掌握情况、查处和打击违法犯罪案件,最大限
23、度减少可能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建立单位内部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非常必要的。这方面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的形式、时间、对象和必要时当场处置(如保护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等等)的原则、方法以及发现人和内部治安保卫机构的责任等。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保障各项治保卫制度、措施得到切实落实,确保治安保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并建立和落实考核与奖惩制。7、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制度,主要包括检查对象(范围)、检查形式、检查内容、检查秩序、检查结果的处理等。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标准、考核主体、考核程序等。奖惩制度,主要包括奖惩主体、奖惩适用对
24、象、奖惩种类、奖惩标准及奖惩形式等。7、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制度,主要包括检查对象(范围)、检查形式、检查内容、检查秩序、检查结果的处理等。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标准、考核主体、考核程序等。奖惩制度,主要包括奖惩主体、奖惩适用对象、奖惩种类、奖惩标准及奖惩形式等。8、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鉴于其特殊的危险性,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是存放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管理对象,这种单位也因此一般都被列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这类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流程
25、、防范设施运行维修保养制度、登记注册制度、使用监督制度、储存保管制度、交接班制、门卫守护巡逻制等。9、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这主要是明文规定的前8项制度外,根据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必须建立的其他治安保卫制度。如经常有外国专家在本单位工作的,就应当制定有关外国专家安全保卫制度,等等。九、为什么要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和知识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的素质,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水平和质量。进行培训和考核的原因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是一项专门工作,具有一定专业性,内部治安保卫,经过人类长期实践和
26、摸索,逐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独特的规律。如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方面,存在着发现识别事故、分析事故、控制事故的经验和规律:打击治安违法犯罪活动的方面,存在着发现违法犯罪、制止违法犯罪的经验和规律等。这些经验和规律,需要后来人去不断学习、摸索,才能熟练运用,并不断发展,从而不断提高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水平。2、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水平,与本单位的主体业务密切相关,需要对本单位的业务内容、基本标准和要求、操作流程、主要环节、涉及社会关系、接触或使用的材料等都必须有一定的了解,才能使治安保卫工作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需要,提高保障水平。3、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涉及许多专业技术。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
27、发展和广泛应用,治安保卫工作中使用的技术手段、设施也就越来越多,越来越先进,对治安保卫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生命财产安全,与国家治安管理等活动关系密切,法律性和政策性强。作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实践证明,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是提高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和必要条件。十、对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主要进行哪些内容的培训?如何培训?根据内保条例第9条规定,对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有关法律知识,主要是指有关治安管理、治安灾害事故预防和控
28、制方面的法律知识。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和技能,主要是指有关治安保卫业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基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内部治安保卫的基本概念、方针原则、任务内容、机构职责、主要措施、基本形式、方式方法以及主要对象的治安保卫要求和方法,等等。基本操作技能包含的范围也很广,要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选择,常见的如识别犯罪嫌疑的技能、制服现行犯罪的技能、保护犯罪现场和犯罪证据的技能、鉴别事故的技能、灭火等控制事故的技能、操作维修安全防范技术设施的技能、驾驶车辆等交通工具的技能等。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是指从事治安保卫工作必须掌握的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如心理学、管理学、写作等。以上三个方面内容,一般来说是内部治安保卫人
29、员都需要了解或掌握的。当然具体还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培训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培训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培训方式要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相联系,多搞一些案例教学。关键要讲究实际效果。培训形式,应当灵活多样化。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专题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应用培训相结合,“走出去”培训与“请进来”培训相结合。培训的老师,既要有理论方面的专家,也要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际工作者。十一、如何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如何进行考核,内保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应根据考核要达到的目的和实际需
30、要来确定。首先,要确定考核标准,标准不能太低,以致难于起到考核作用;也不能太高,以致超过实际需要和可能,浪费资源或挫伤学习积极性.其次,要选择好考核形式.笔试、口试、实际操作考试,都有特定适用范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运用的好,可以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实践中也可以综合运用几种形式。再次,要确定考核的内容。从内容的专业来说,应当包括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从内容的类型来说,应当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主要方式、实际技能。最后,要做好对考核结果的处理,使考核制度真正实现其目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录并存入本人的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吮许补考,仍不合格的,应作辞退、调
31、换岗位等处理。同时,要经常总结考核情况,发现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十二、什么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所谓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是指需要采取特殊措施实行重点保护的单位。具体指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这些单位一般具有以下两个方面共性:一是对全国或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一旦遭到破坏将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二是由于政治和经济原因,极易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和破坏。十三、应当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对象主要有哪些?根据内保条例第13条的规定,应当列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对象包括11个方面:1、,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一方面,广
32、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是党和国家对内外宣传的喉舌,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取重要权威信息的主要途径。另一方面,国内外的一些势力出于各种原因,对我国新闻单位和设施的破坏和干扰始终没有停止过。因此,把重要新闻单位列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是非常必要的。小型的影响有限的新闻单位,并不需要纳入重点单位,应集中精力,更好的保护更重要的新闻单位。2、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抠纽。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抠纽,是人员和和各种物资流动的主要通道,是一个国家的大动脉,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有基础性的作用。同时这些地方人员、财物比较集中,情况比较复杂,也是违法犯罪比较易发生的场所,因此加强重要通道
33、交通抠纽的安全保卫工作十分迫切。3、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国防科技工业重要的研制、生产单位直接关系到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一直是我国治安保卫的重点单位。4、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信、邮政单位担负着信息流通的主渠道作用,金融单位集聚了大量的资金,是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库;同时这些单位也往往是违法犯罪侵犯的重点对象。因此需要加以重点保卫。5、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这些设施也有明显的两大方面的特征:一是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正常生活具有重要影响。二是易受违法犯罪行为攻击,且一旦受到打击,后果不堪设想。6、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物资储备
34、单位和商贸中心集聚着大量生产和群众消费所需要的物资,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的正常需求、社会稳定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7、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这些单位往往是人员集中的场所,而且所配置的设施比较昂贵,对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身体健康又十分重要。8、博物馆。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单位收藏对文化科学研究或社会经济活动具有珍贵价值的资料,或者本身就是人类文化遗产,一旦丢失或毁坏,必然造成对国家无可挽回的损失。9、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这些单位储藏着对人身财产安全有着极其危险的物品或物质,一旦流失到社会上,将造成不同程度的灾难。同
35、时,有的物资或物质本身对科学研究又是极其珍贵的资源,如果遭到破坏,将影响这些重要的科研活动。因此,十分有必要将这些单位纳入重点保卫范围。10、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重点建设工程是国家发展经济社会的重要基础,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得顺利与否,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各方面事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另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物资集聚,财产多、摊子大、人员复杂、管理难度大,因此往往又成为违法犯罪的一个攻击对象。11、其他需要列为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社会经济活动丰富多彩,企业事业单位情况千变万化,很难将需要作为重点保卫单位的对象全部列尽,为了适应可能未考虑到或将来可能出现新的情况,内保条例补充了这样一
36、个规定。十四、单位违反内保条例的规定,存在着治安隐患的,如何给予处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着治安隐患”是内保条例规定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构成,有两个基本要素:1、单位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如未按条例规定制定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设置治安防范设施,或未按规定配备治安保卫人员,等等。2、存在治安隐患。两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光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光存在治安隐患,都不能成为该种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内保条例第19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根据情况,分别需要承担两种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
37、罚方面,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分成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第二层次是: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自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和、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处分方面,对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逾期不整改确实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除对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组织接到这种建议后,一般应当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刑事责任方面,对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具体参考93号部长令谢 谢 大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