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苏省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绩效考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农科教结合、产学研联结,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我省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组织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与县(市、区)进行对接,切实帮助对接县(市、区)解决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难题,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和农民增收致富。为确保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取得实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根据自身的科技、成果、人才优势,各有关县(市、区)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目标、产业技术需求,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签订科技服务协议,建立对接合作关系。
第三条 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绩效评价是对各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以下简称挂县单位)及其驻村专家、对接县(市、区)(以下简称对接县)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 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绩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评、组织考评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二章 挂县单位绩效评价
第五条 挂县单位应高度重视强农富民工作,建立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与对接县全面对接,开展全方位服务。
第六条 挂县单位应发挥本单位综合优势,整合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制定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对接县搞好产业规划、开展技术培训、开拓产品市场,提高对接县主导产业的规模和层次。
第七条 根据对接县产业发展技术需求,选派驻村指导专家,全面支持专家开展工作,保证专家驻点时间。做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
第八条 在对接县建设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培植“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积极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发挥好示范基地、特色村、示范户辐射带动作用。
第九条 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条 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社会效果。
第三章 驻村专家绩效评价
第十一条 驻村专家为对接村优势特色产业制定发展规划,搞好技术指导,提供培训服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帮助开拓市场,推进“一村一品”发展。
第十二条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积极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着力提高示范户的“学习接受、自我发展和辐射带动”能力。
第十三条 保证到村指导服务时间,关键时节驻村入户指导。
第四章 对接县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对接县政府应高度重视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建设,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主动加强与挂县单位和专家的联系沟通,及时反馈技术信息和服务需求等。
第十五条 为挂县单位和驻点专家提供必要条件,便于专家开展工作,并协助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
第十六条 按照资金使用办法,及时协助挂县单位做好财政报账工作。
第十七条 对挂县单位和驻村专家开展服务情况的绩效评价。
第五章 绩效评价组织管理
第十八条 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每年一次,由省农林厅牵头组织开展。
第十九条 各挂县单位、驻村专家和对接县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进行自评和工作总结,对接县、挂县单位和驻村专家相互开展绩效评价,上报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 省农林厅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和综合验收。
第二十一条 省农林厅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绩效不明显的挂县单位和对接县通报批评或减少项目支持,调整对接关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农林厅负责解释。
附表:
江苏省“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绩效考核评价表
(一、对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的考核评价)
考评内容
权重
评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评得分
备注
1.组织领导
25
A、成立领导机构得5分
查看文件、影像等资料
B、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对接,全方位服务。得5分
C、帮助对接县制定产业规划得10分
D、选派驻村专家5人以上(1村1人)得5分,少1人扣1分,4人以下不得分
2.产业发展
40
A、驻村政策到位,确保每位驻村专家驻村时间100天以上得5分,不到位不达标的不得分
B、主导产业规模扩大20%以上得5分,10%以上得3分,5%以上得1分,以下不得分
查看报表
C、主导产业产量或产值增长10%以上得4分,5%以上得2分,5%以上不得分
D、培育2个新品种,有2个以上产品进入新市场得3分,培育1个新品种,有1个产品进入新市场得1分
E、建成1个特色产业示范基地,5个特色专业村,培育科技示范户占该村农户总数20%以上,得15分。未建示范基地扣5分,特色村少1个扣1分,示范户每递减5%扣2分,10%以下不得分
F、示范基地、特色村农业“三新”技术入户率95%以上得5分,80%以上得3分,70%以上得1分,以下不得分
走访示范户、现场或查看手册
G、开展技术培训,发放技术资料,集中培训场次不少于5次,5次以上得3分 ;3-4次得2分,1-2次得1分
查看影像资料、培训台帐、资料等
3.带动农民增收
20
A、示范基地内农户特色产业增产增效15%以上得5分,每递减5%扣2分,5%以下不得分
查看报表或走访农户
B、特色村从事特色产业农户的种养殖规模占全村同产业的50%以上的得5分,每递减10%扣1分,20%以下不得分
C、特色村从业农户户均增产或增效20%以上的得5分,每递减5%扣1分,5%以下不得分
D、示范户户均增产或增效20%以上的得5分,每递减5%扣1分,5%以下不得分
查看示范户手册、花名册
4.资金使用
5
A、资金专款专用得3分,否则不得分
有配套资金加1分,达到省下达资金的50%加2分
B、资金使用符合比例要求的得2分,未按比例使用酌情扣分
5.宣传报道
4
A、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以及简报刊用共2分,有1篇得1分
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加1分
B、向《江苏农村经济》等刊物投稿,全年录用1篇以上得1分
C、及时报送信息材料得1分
6.服务对象评价
6
A、对接县评价满意得4分,基本满意得3分,不满意不得分
现场走访或电话抽查
B、特色村评价满意得3分,基本满意得2分,不满意不得分
C、示范户评价满意得3分,基本满意得2分,不满意不得分
小计
100
注:每项指标评分尽可能有相应统计、文字、影像资料说明
江苏省“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绩效考核评价表
(二、对驻村专家的考核评价)
评价内容
权重
评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评得分
备注
1.综合表现
5
德能勤绩兼备者得5分,欠缺者酌情扣分
查看工作日志,询访
2.服务时间
20
每年累计蹲点天数100天以上得20分,90-99天得10分,80-89天得5分,以下不得分
3.产业规划
13
A、开展调研并帮助所在村制定特色村产业发展规划得6分
B、特色产业发展达到规划目标的得7分,未达标酌情给分
4.技术培训
12
A、培训场次不少于5次,5次以上得4分,4次得3分,3次得1分,2次以下不得分
影像资料、培训台帐、技术资料等
B、每场培训次50人以上得4分,30人得2分,30人以下得1分
C、资料发放人手一份的得4分,酌情给分
5.示范户培育
20
A、科技示范户占该村农户总数20%以上得7分,15%以上得5分,10%以上得3分,5%以上得1分,以下不得分
查看示范户名单
B、农业“三新”入户率95%以上得6分,90%以上得4分,80%以上得2分,以下不得分
查看手册
C、示范户户均增产或增效20%以上的得7分,每递减5%扣2分,5%以下不得分
6.分户指导
10
A.有切实可行的分户指导方案且落实情况好的得5分,无方案不得分
走访示范户或查看手册
B.指导每个示范户3次上得5分,2次得3分,1次得2分,否则不得分
7.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10
帮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个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8.服务对象评价
10
A、挂钩村评价满意得5分,基本满意得2分,不满意不得分
现场走访或电话抽查
B、示范户评价满意得5分,基本满意得3分,不满意不得分
小计
100
注:每项指标评分尽可能有相应统计、文字、影像资料说明
江苏省“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绩效考核评价表
(三、对对接县的考核评价)
评价指标
权重
评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评得分
备注
1.组织领导
20
A、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得10分
有文件或会议记录
B、明确责任单位和专人负责 得 5分
C、召开工程对接会议,与挂县单位及时有效对接得5分
有影像资料
2.沟通与支持
20
A、为挂县单位和驻村专家提供本地区社会、经济、农业生产及产业发展等基本信息资料,便于专家开展工作,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B、及时反馈技术信息和服务需求等得5分
查看报表
C、协助专家做好示范基地、特色村建设、示范户培育得10分
3.服务保障
30
为专家提供办公、食宿等后勤服务
4.宣传交流
10
A、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次数全年3次以上得5分,有1次得2分,省级以上有1次得3分
查看文字报道或影像资料
B、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县农业网站上建立挂县强农富民工程栏目得3分,未建不得分
C、召开大型现场会议1次以上得2分,未召开不得分
查看通知、影像资料或文字报道
5.资金使用
10
A、资金专款专用5分,否则不得分
有地方配套资金加1分,达到省下达资金的50%加2分
B、物化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得5分,否则不得分
6.服务对象评价
10
A、挂县单位满意得5分,基本满意得3分,不满意不得分
通过现场走访或电话抽查
B、驻村专家评价满意得5分,基本满意得3分,不满意不得分
小计
100
注:每项指标评分尽可能有相应统计、文字、影像资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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