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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交底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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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总 说 明一、编制原则及依据(一)编制原则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建建发(2009) 165号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以下简称“95全统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以下简称“02全统装饰定额”) 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03版定额”)的基础上,同时,围绕接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国标规范”),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二)编制依据1. 全国统一

2、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2.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4.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5.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版);6.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和有关补充定额;7.各市提供的定额和有关资料及现场实地调查资料;8.兄弟省市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9.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原则;10.国家及本省有关行业和劳动安全标准、规范和规定;11.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方案及相应的“编制方案”。二、定额的作用及适用范围(一)定额的作用

3、1.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反映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2.是统一全省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3.是本省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计价依据。(二)定额的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工程

4、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三、定额水平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以及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四、工料机消耗量确定的原则(一)人工消耗量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按三类划分:土石方工程按一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楼地面工程、

5、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按三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二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三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二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二)、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次要材料和零星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本定额项目中次要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已包括在其它材料费内。2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第十七

6、章垂直运输工程计算。3本定额中的冷拔钢丝、高强钢丝、钢丝束、钢绞线均按成品价格考虑。4本定额中除了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成品板考虑,定额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5本定额中采用的各类半成品配合比标准按本省常规设计取定,设计不同,除定额另有规定的,应按设计要求换算。配合比原材料用量应按配合比相应定额分析计算,其中并列有两种水泥强度标准的配合比定额,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均按较低强度标准的水泥配合比计算。6本定额中各类砌体所使用的砂浆均为普通现拌砂浆,若实际使用预拌(干混或湿拌)砂浆,按以下方法调整定额:(1)使用干混砂浆砌筑的,除将现拌砂浆单价换算为干混砂浆外,另按

7、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乘系数0.6;(2)使用湿拌砌筑砂浆的,除将现拌砂浆单价换算为湿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7凡定额未列商品混凝土的子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浇捣时,按现拌混凝土定额执行,应扣除定额中的搅拌机数量,同时振捣器台班数量乘以0.8;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混凝土含量扣除人工:泵送时0.65工日、非泵送时0.52工日。混凝土构件浇捣、制作定额未包括添加剂,发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8定额中的黄砂,用于垫层的为毛砂;用于砼及砂浆配合比的为净砂,其过筛人工及筛耗,已包括在材料价格内,用于混凝土中的

8、碎石,材料价格内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冲洗费用和损耗。9本定额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及相关费用。10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三)、施工机械台班使用量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是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及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台班价格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计算,每一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并考虑了其他直接生产用机械幅度差。2本定额中建筑

9、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并结合本省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综合考虑的,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未列出的零星机械已包括在其他机械费内。3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五、有关问题说明1.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则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2.洞库照明费以地下室面积,以及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库房、暗室等的面积之和为基数,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其中人工0.25工日)。3.本定额的垂直运输按不同檐高的建筑物和

10、构筑物单独编制,应根据具体工程内容按垂直运输章节定额执行。 4.本定额除定额注明高度的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m内编制,檐高在20米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按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执行。六、定额的界定与解释、管理(一)定额的界定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外,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二)定额的解释与管理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

11、3-2005)(以下简称“05国家规范”)已于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建发2005206号文通知规定,“05国家规范”于2005年10月1日起在本省贯彻实施,现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含补充规定)(以下简称“03规则”)同时停止使用。为此,本次定额修编,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完全以“05国家规范”为准。“05国家规范”与本省“03规则”相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有关建筑物高度(层高)对建筑面积计算的限定要求“05国家规范”统一规定了建筑面积计算中关于建筑物高度(层高),即2.20m作为建筑面积计算的界限,同时明确了高度(层高

12、)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部的建筑面积,高度(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二分之一建筑面积,这一规定贯穿于整个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之中。而“03规则”中虽然对建筑物高度(层高)大于2.20m有相应的计算建筑面积规定,但对于小于或等于2.20m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 此外,我们还要特别注意的是,两种计算方法对于2.20m这一临界点的划分也有所不同,“05国家规范”是按照2.20m及以上与不足2.20m进行划分的,而“03规则”是按照超过2.20m与不足(含)2.20m来划分的。二、有关利用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建筑空间的面积计算规定两者相比较,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差别:1.划分界限不同,“05国家规范”按

13、建筑物净高以2.10m为界,“03规则”按建筑物高度以2.20m为界。2.计算口径不同,“05国家规范”规定: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建筑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03规则”规定:高度超过2.20m的应计算全面积,高度在2.2m以内的计算1/4面积。三、有关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面积的计算“05国家规范”中是按以下三种情况区别对待的:1.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以上全部全部计算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计算二分之一建筑面积。2. 设计加以利用、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

14、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3. 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物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03规则”只明确了高度超过2.20m、有围护结构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四、有关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的面积计算“05国家规范”是按有无围护结构来区分的,即: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同时又区分了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而“03规则”是按有无顶盖来区分的,即: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

15、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五、有关立体书库、立体仓库和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05国家规范”规定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同时,又规定了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该条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03规则”规定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六、有关雨篷的面积计算“05国家规范”对于雨篷的建筑面积计算,不再按有柱无柱来划分,而是按其宽度是否超过2.10m来衡量,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

16、过2.10m者,应按雨篷的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03规则”规定,有柱的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七、有关室外楼梯的面积计算“05国家规范”规定,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03规则”规定,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八、有关阳台的面积计算“05国家规范”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03规则”规定:有围护结构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九、有关建筑物变形

17、缝的面积计算“05国家规范”规定,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其高低联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不分宽度大小,均可计算】“03规则”规定,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净宽在300 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建筑物内净宽大于300 m m的变形缝、沉降缝,不计算建筑面积。十、新增加的内容1. 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结构层计算。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3.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

18、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5. 建筑物内的观光电梯井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6.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加油站、收费站,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7. 以幕墙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8.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9.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0. 屋顶露台、露天游泳池,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1. 装饰性幕墙、飘窗以

19、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一、定额子目设置(一)定额节及子目划分本章定额划分为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基础排水四个小节共110个子目,各小节子目划分情况见下表:定额节子目数定额节子目数一人工土方 (21个子目)综合土方3三石方(30个子目)一般开挖4单项土方9槽、坑石方4淤泥、流沙2人工找平3平整场地与回填5人工凿石4人力车运土2机械凿石3二机械土方(47个子目)场地机械平整、碾压4人力车运石渣2挖掘机挖土15机械明挖出渣5挖掘机挖土、装土12旧基础拆除4挖掘机挖淤泥、流沙4石渣回填1推土机推土

20、4四基础排水(12个子目)基础排水12铲运机铲运土4装、运土方4(二)子目设置说明及与“03版定额”的主要区别本章定额维持03版定额的子目划分和编排,在保持本省传统子目的基础上,对人工土方综合定额子目进行了压缩,并严格规定了人工土方综合定额的使用,同时,新增了部分机械作业的定额子目。1. 删除人工土方章节中综合土方挖槽坑深度4.5米以内、单项土方挖槽坑深度4.5米以内子目共6个。2新增机械土方章节中反铲挖掘机挖淤泥、流沙定额共4个,分别按深度6米内和6米以上、装车与不装车设置;调整反铲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1000m以内定额为反铲挖掘机挖土装车定额子目共12个,运输利用原有定额;3删除石方章节

21、中机械凿特坚石定额子目1个;将人工凿石定额的地槽、地坑定额进行合并为地槽、坑定额,减少子目4个;把原挖掘机挖渣自卸汽车运渣1000m以内定额与土方一致,分为装车和运渣定额,增加子目1个;新增石渣回填定额子目1个。4新增基础排水章节直流深井降水安、拆、深度调整、使用等子目共3个。二、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章节说明修改情况1增加了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对原来定额中的不同土方体积折算系数与95全统定额及08国标清单规范保持一致。2对干湿土的划分,不分人工、机械等不同挖掘方式,均进行了统一规定,明确采用降低地下水位时,土方开挖为干土,明确机械运湿土不乘系数。3增加了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定额只适用于

22、深度在3m以内的基础挖土,超过时应按机械挖土方施工考虑的说明。4明确人工挖房屋综合土方定额,如局部深度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时,超过3米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系数1.05,挖其他土方深度超过3米时,超过3米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米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15计算。机械挖土不适用5修改了机械土方定额所包括内容,及机械挖土方定额不包含地下室底板下承台、下翻梁、集水井等部位的开挖。6调整了基槽、坑的定义及一般土方定额的使用规则,与08国标清单规范一致。7增加了挖掘机在有支撑的大型基坑内挖土时,相应挖土定额应按不同深度乘以相应系数,如发生土方翻运,不再另行计算的规定。8. 增加了机械运湿土

23、,相应的运土定额不乘系数的规定。(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修改情况1.修改了人工土方挖土深度的计算方法,与08国标清单规范一致。2修改了地槽长度计算时不扣除垫层长度的规则,与08国标清单规范一致。3调整了砖基础的开挖工作面,与08国标清单规范一致;明确了砖膜时不考虑开挖工作面与放坡。4调整了土方开挖放坡系数的确认方法,与08国标清单规范一致。5修改了土方外运的计算方法,实际外运工程量要扣除回填不同的要求调整到天然密实体积后的余方。6修改了机械填土碾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系数已考虑在定额内。7明确了有关石方爆破开挖,其超挖量与工作面宽度不得重复计算。8.修改和补充了井点排水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不足半套的按

24、一套乘系数调整。第二章 桩基础与地基加固工程一、定额子目设置(一)定额节及子目划分本章定额划分为混凝土预制桩、灌注桩和地基加固、围护桩及其他三个小节共158个子目,各小节子目划分情况见下表:定额节子目数定额节子目数一预制桩(34个)打压预制钢筋砼方桩18三地基加固、围护桩 及其他(53个)大预制钢筋砼板桩4打、拔钢板桩及安拆导向夹具5打压预制钢筋砼管桩16打圆木桩3单、双头深层水泥搅拌桩4二灌注桩(71个)沉管灌注桩16SMW工法搅拌桩2高压旋喷桩4树根桩2钻(冲)孔灌注桩44压密注浆2锚杆(土钉)钻孔、灌浆3锚杆(土钉)制作、安装2人工挖孔桩11喷射混凝土护坡4地下连续墙10重锤夯实及凿砼桩

25、头8(二)子目设置说明及与“03版定额”的主要区别本章定额子目的设置以简明、实用为原则,并考虑了本省建筑市场的实际,删除已被淘汰施工工艺以及与实际施工不相适应的定额子目,新增了在实际工程中运用较广泛的新工艺和新工法桩种的定额子目。1删除了已被淘汰工艺的混凝土预制桩硫磺胶泥接桩子目1个,以及不常用的桩径在300mm以内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打(压)桩、送桩子目4个。2新增了旋挖桩机成孔和灌注子目10个,新增冲孔桩中冲抓锤(冲击锤)二种工艺的桩长在15m以下的子目5个,新增注浆管和声测管埋设及桩底(侧)后注浆子目3个,将原沉管灌注桩的灌注分离出来增加子目2个,新增商品混凝土灌注人工挖孔桩桩芯子目1

26、个。3新增SMW工法(三轴)水泥搅拌桩子目2个,新增单重管法高压旋喷桩子目1个,新增锚杆(土钉)钻孔、灌浆、制作、安装及喷射混凝土护坡子目9个。4删除原预应力锚杆桩子目共8个。二、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章节说明修改情况1.修改了原定额说明第五条相关内容,本章定额中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空心方桩)按购入构件考虑,定额已包含了场内必须的就位供桩,如实际采用现场制桩,因计算场内供桩,且不论采用何种运输工具均按第四章中的混凝土构件汽车运输定额相应规定执行,运距在500m以内时,相应定额乘系数0.5。2. 修改和完善了打、压预应力管桩定额的相关说明,明确了打、压预应力空心方桩,套用相应的预应力管

27、桩定额。补充了打、压预应力管桩设计要求设置桩尖时另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预埋铁件定额执行的说明规定。3.灌注桩定额中,按新增加的旋挖桩机的成孔、注浆管、声测管埋设定额子目补充了相应的说明,明确了注浆管埋设定额是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定额人工和机械费乘系数1.2。修改了沉管灌注砂、砂石桩空打部分的定额套用规定。4.修改了打、拔钢板桩的定额说明,打、拔钢板桩,定额仅考虑打、拔施工费用,未包括钢板桩使用费,发生时另行计算。5.对新增加的SMW工法搅拌桩定额补充了相应的说明。SMW工法搅拌桩,如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5,其余不变。6.明确了水泥搅

28、拌桩定额是按不掺添加剂编制的,如设计有要求,定额应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剂材料费,其余不变。7.对新增加的锚杆(土钉)支护及喷射混凝土定额补充了相应的说明及子目套用规定。(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修改情况1. 删除了钢筋混凝土方桩有关硫磺胶泥接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2.增加了预应力管桩桩尖工程量的计算规定,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3.钻孔灌注桩中,补充了旋挖桩成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明确了钻孔桩、旋挖桩成孔长度的计算应从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4.补充了注浆管、声测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其工程量为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2m计算。5.补充了桩底(侧)后注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29、,其工程量为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计算。6.补充了钻孔灌注桩定额中钢护筒的有关规定,定额内已包含了2.0m的钢护套筒埋设,如实际施工钢护套筒埋设超过2.0m时,定额中的金属周转材料按比例换算。7.明确了人工挖孔桩护壁长度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护壁长度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含入岩长度)另加0.20m计算。8.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按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计算。明确了桩径截面积应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9.补充了SMW工法搅拌桩中插、拔型钢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的重量以吨计算。10. 高压旋喷桩明确了引(钻)孔和喷浆的计算规则,引(钻)孔按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计算;喷浆按设

30、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11.根据调整补充的锚杆(土钉)支护及喷射混凝土定额,增加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1)锚杆(土钉)支护钻孔、灌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2)锚杆(土钉)制作、安装分别按钢管、钢筋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定位支架(座)、护孔钢筋(型钢)、锁定筋已包含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3)边坡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第三章 砌筑工程一、定额子目设置(一)定额节及子目划分本章定额划分为砂石垫层和砖石基础砌筑、主体砌筑、构筑物砌筑三个小节共137个子目,各小节子目划分情况见下表:定额节子目数定额节子目数一砂石垫层及砖石基础(19个子目)砂石垫层1

31、2三构筑物砌筑(38个子目)砖烟囱及砖加工10砖石基础7砖砌烟囱内衬、烟道及烟道内衬11二主体砌筑(80个子目)混凝土类砖21轻集料混凝土类砖4烟囱、烟道内涂刷隔绝层5烧结类砖22蒸压类砖7砖水塔4轻集料混凝土类空心砌块3烧结类空心砌块3砖(石)贮水池4蒸压加气混凝土类砌块10轻质砌块专用连接件1柔性材料嵌缝1砖砌圆形仓、沉井4块石8(二)子目设置说明及与“03版定额”的主要区别本章定额结合03版定额的“第三章 砌筑工程”和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第一章 节能砌筑工程”进行编制,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砌筑和传统施工工艺相结合,项目的划分比较合理、符合实际;二是以形象部位结

32、合结构类型及使用功能为前提,根据施工工序按同类同性项目来确定章节子目内容。1. 根据我省施工实际,取消了所有土青砖和大仑砖的定额子目。2. 原03版定额中的标准砖和多孔砖定额子目以混凝土实心砖和混凝土多孔砖替代,并根据节能定额充实相关子目,其中主体砌筑增设了烧结普通砖14个子目,构筑物砌筑按混凝土实心砖和烧结普通砖编制。3. 应用节能定额的相关子目统一以现拌砂浆考虑,若实际采用干混或湿拌砂浆按总说明相应规定换算。4. 定额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03版定额、节能定额和08清单附录相关内容确定。二、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章节说明修改情况1. 章说明第一、二条是关于本章定额第一节“砂石垫层

33、和砖石基础”部分的定额说明,其中第一条按08清单附录征求意见稿修改,第二条对应03版定额第三章说明的第二条。2.章节说明的第三条、第十三条为本章定额的综合性说明,对应节能定额第一章说明第三条和03版定额第三章的第九条。3.章节说明的第四条至第十二条是主要针对本章定额第二节“主体砌筑”部分的定额说明。其中第四条与03版定额第三章的第四条对应,第五条参照03版定额第三章的第三条修改,第六条与03版定额第三章的第七条对应,第七、八条与节能定额第一章“六、主体砌筑”的第四、五条对应,第九条参照节能定额第一章说明“六、主体砌筑”的第七条修改,第十条与节能定额第一章说明“六、主体砌筑”的第八条对应,第十一

34、条参照03版定额第三章的第六条并加入08清单附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第十二条按08清单附录征求意见稿相应内容增加。4.章节说明的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是关于本章定额第三节“构筑物砌筑”部分的项目分类说明,对应03版定额第三章说明的第十条、第十一条。(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修改情况1.规则的第一条至第七条是关于本章定额第一节“砂石垫层和砖石基础”部分的工程量计算规定,其中第一条至第六条与03版定额第三章计算规则的第一条至第六条对应,但第一条和第三条中“条形基础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和“条形砖基础、块石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按08清单附录征求意见稿修改;第七条对应节能定额第一章

35、计算规则中“二、基础砌筑”的第四条。2.规则的第八条至第二十条是关于本章定额第二节“主体砌筑”部分的工程量计算规定。其中第九条参照节能定额第一章计算规则的第一条,第十条按08清单附录征求意见稿修改,第十一条至第十八条参照03版定额第三章计算规则的第九条、第十一至第十六条并结合08清单附录修改,第十九条按08清单附录征求意见稿相应内容增加,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对应节能定额第一章计算规则的第五条和第六条。3.规则的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是关于本章定额第三节“构筑物砌筑”部分的工程量计算规定,与03版定额计算规则的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对应。4.规则的第二十六条为本章定额规则的综合说明,参照03版定额

36、第三章计算规则的第二十二条并结合08清单附录征求意见稿修改。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一、定额子目设置(一)定额节及子目划分本章定额划分为现浇混凝土、现浇混凝土模板、预制和预应力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五个小节共488个子目,各小节子目划分情况见下表:定额节子目数定额节子目数一现浇混凝土(134个)现浇现拌混凝土72四钢筋制作、安装 (30个)普通钢筋11现浇商品混凝土(泵送)59先张法预应力钢筋2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泵送3后张法预应力粗钢筋、钢丝束(钢绞线)5二现浇混凝土模板 (128个)基础模板20预埋铁件、螺栓3建筑物模板51钢筋机械连接5构筑物模板57植筋4三 预

37、制和预应力构件 (151个)预制、预应力构件浇捣71五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45个)混凝土构件运输8混凝土构件安装35预制、预应力构件模板80住宅排烟(气)道2(二)子目设置说明及与“03版定额”的主要区别本章定额按施工工种、施工工艺、构件性质划分,内容基本上维持2003版定额子目,并根据03版定额使用情况,结合综合解释内容及项目征询意见,对部分实体及措施项目作出适当补充和调整。1. 现浇现拌、预拌混凝土子目(1)后浇带取消了梁的子目,梁与板合并,减少了现拌、预拌2个子目。(2)增加了地下室底板后浇带现拌、预拌2个子目。(3)原03版定额构筑物部分及二次灌浆未列预拌砼的内容,增加了18个预拌砼

38、子目。(4)为了解决现场搅拌的泵送混凝土组价,增加了现拌泵送砼的搅拌、泵送共3个子目。2. 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子目(1)为解决密肋板、井字板的划分与确定问题,取消了密肋板、井字板子目;取消了电梯井壁钢模与木模子目,现浇构件模板共减少了3个子目。(2)按03版定额使用情况增加了后浇带模板5个子目;增加了2个装饰线模板增加费子目。3. 预制混凝土构件从目前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删除了预应力空心方桩的模板制作、混凝土浇捣2个子目。4.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根据目前住宅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新增了住宅排烟(气)道、帽定额子目各2个。5. 钢筋制作、安装(1)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增加后张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

39、定额子目1个,删除了后张无粘结预应力钢丝束定额子目1个。(2)将预埋铁件按大小分为每块25kg以内和25kg以上,新增定额子目1个。(3)钢筋接头定额,增加了机械连接定额子目1个、焊接接头定额子目2个。(4)增加了植筋定额子目4个。二、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章节说明修改情况 1.现浇砼构件:(1)本章说明与规则未特指子目定额的,仍同03定额互相适用(如混凝土与模板定额的使用方法和工程量计算规则)。(2)补充了后浇带模板的使用规则,后浇带模板除按相应构件模板计算后,另行计算增加费,后浇带按延长米计算,宽度按0.8m1.0m综合考虑。(3)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

40、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换算,搅拌费、泵送费按构件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4)增加了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定额的使用规定,分别按模板、混凝土浇捣及钢构件相应定额执行。劲性构件的混凝土工程量计算应扣除型钢构件所占体积。钢管柱内灌砼不计算模板项目,砼浇捣按管内空断面乘以浇捣高度计算。(5)电梯井壁项目均与剪力墙合并,电梯井壁均套用一般墙相应定额。但墙支模高度超过3.6m按相应超高定额计算时,电梯井壁支模高度按房屋自然层层高为准。(6)考虑现阶段工程结构的发展,原03定额地圈梁定额的使用改为“地圈梁套用圈梁定额”。(7)本定额取消了密肋板、井字板,故所有混凝土梁、板均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板中暗梁并入板内计算

41、。(8)增加了线条模板增加费定额的使用规则,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混凝土工程量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模板增加费按凸出的棱线道数套用相应定额计算;但单独窗台板、栏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计模板增加费;单阶线条凸出宽度大于200mm的按雨篷定额执行。(9)明确了雨篷阳台定额的使用仅适用于全悬挑的(指一边支座或L形支座时),半悬挑及非悬挑的阳台、雨篷,按梁、板有关规则计算套用相应定额。(10)增加了单跑楼梯工程量计算规则:上下平台按梯段等宽部分并入楼梯计算。(11)增加了自行车坡道带有台阶时的定额使用,说明按楼梯相应定额执行;无底模的自行车坡道及4步以上的砼台阶按楼梯定额执行,其模板按楼

42、梯相应定额乘以0.20计算。2.预制混凝土构件:(1)对地胎膜的调整:先张预应力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加工厂制作考虑,模板已综合考虑地、胎膜因素,其余各类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不包含地胎膜,实际施工需要地胎膜时,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3.钢筋制作、安装:明确了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埋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工料机消耗均已列入相应定额,多排钢筋的垫铁在定额损耗中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螺旋箍筋的搭接已经综合考虑在灌注桩钢筋笼圆钢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4.构件运输、安装:预制构件发生场内运输费用的计算方法,对定额要求乘系数的个别条目进行了调整。(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43、修改情况1.现浇砼构件:1.现浇砼构件:(1)明确了现浇构件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时,应扣除构件平行交接及0.3平方米以上构件垂直交接处的面积。模板工程量也可参考构件混凝土含模量计算,但除本定额规则特别指定以外(仅地面垫层),一个工程的模板工程量只应采用一种计算规则。(2)增加了后浇带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模板工程量不扣除后浇带部分,后浇带另行按延长米计算增加费,其中:地下室底板后浇带包括地梁、梁板后浇带包括梁宽所占长度;混凝土浇捣工程量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体积单独计算套相应定额。(3)明确了地面垫层模板的计算,规定只有地面垫层发生模板时套用基础垫层模板定额,工程量不得按含模量表

44、参数计算(就算其他构件按含模量计算时),必须按实际发生部位的模板与砼接触面展开计算。(4)完善了构造柱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构造柱高度按基础顶面或楼面至框架梁、连续梁等单梁(不含圈、过梁)底标高计算,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按柱高每侧考虑,模板以6cm、砼浇捣以3cm合并计算。(5)增加了圈梁与板整体浇捣时,圈梁按断面高度计算规则。(6)因规则内有与板整体浇捣的翻沿(净高250mm以内的)并入板内计算,另增加了板上单独浇捣的墙内素砼翻沿按圈梁定额计算的规则。(7)在附墙柱、暗柱基础上,增加了与墙连接的柱均并入墙内计算的规则。(8)补充了线条模板增加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凸出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凸出棱线的道数

45、不同分别按延长米计算,两条及多条线条相互之间净距小于100mm以内的,每两条线条按一条计算工程量。(9)修改了阳台、雨篷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悬挑阳台、雨篷混凝土浇捣按挑出墙(梁)外体积计算,外挑牛腿(挑梁)、台口梁、高度小于250mm的翻沿均合并在阳台、雨篷内计算;模板按阳台、雨篷挑梁及台口梁外侧面范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钢筋制作、安装:本次定额修订,对钢筋制作、安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了较大的修改,主要内容如下:(1)钢筋的计算不论主筋、箍筋均扣除保护层,钢筋长度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钢筋绑扎接头或机械(焊接)接头按设计要求计算,不重复计算,钢筋的定尺长度仍为8米,超过定尺长度的搭接按绑扎计算

46、,搭接长度按35d计算。(2)调整了箍筋的计算方法,明确了箍筋(板筋)排列根数的计算规定;增加了桩螺旋箍筋长度计算方法。(3)修改了双层钢筋撑脚的计算规定,墙板不再纳入撑脚的计算范围,楼板的撑脚用量由每平米4只调整为3只。(4)修改了钢筋接头的计算规定,当钢筋设计要求采用机械连接时,应按实际采用接头种类和个数列项计算,计算该接头后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5)增加了变形钢筋的计算规定,并规定其制作和绑扎套用螺纹钢相应定额。(6)增加了植筋的工程量计算规定,即按定额划分的规格以根计算。3构件运输与安装根据新增的住宅排烟(气)道定额子目,增加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住宅排烟(气)道安设计规定高度按米计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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