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协议鉴于参与者已确认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真实地表达意愿,并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尊重公序良俗等原则,以下双方达成协议:第一条 定义非法集资:指以非法手段,通过向公众募集资金或者吸收公众资金的方式进行的金融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二条 参与者承诺1. 参与者确认自己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充分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2. 参与者保证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有效;3. 参与者承诺不会利用该协议从事任何非法集资的行为;4. 参与者承诺不会采取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诱导他人参与非法集资行为。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任意一方提前终止。第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中国国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五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补充或修改。3. 本协议正文不涉及政治内容。请您仔细阅读并确认以上内容,如同意,请签署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