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览展示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具有丰富的展览资源和展示能力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展览展示需求和资源需求双方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就展览展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就展览展示的相关事宜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展览展示活动的顺利进行。二、展览展示内容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展览场地、展示设施和专业人员支持。2. 乙方将提供展览展示的作品、展品或相关信息,并负责保管和维护。三、展览展示时间及地点1. 展览展示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2.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展览展示无法按照约定进行,双
2、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四、知识产权1. 双方在展览展示过程中所涉及的作品、展品等,其知识产权归属原则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执行。2. 如乙方所展示的作品、展品存在侵权相关问题,乙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展览展示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场地租金、展示设施搭建等相关费用。2. 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提前支付所需费用的50%作为订金,剩余款项在展览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清楚。六、保密约定1. 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及展览展示期间可能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等信息应予以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七、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2. 如乙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八、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变更、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展览展示结束后。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