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营利组织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编号:XXX-XXX-XXX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乙方: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为加强非营利组织间的合作与互助,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非营利组织领域的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祉。第二条 合作范围1. 甲乙双方将就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项目合作、资源共享、志愿者培训等。2. 甲乙双方将共同商议确定具体的合作项目和时间,并按照约定
2、的方式、规模和要求进行实施。第三条 合作义务1. 甲方的义务: (1)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物资、人力资源等; (2) 及时向乙方提供合作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3) 及时履行与乙方达成的合作协议; (4) 依法履行其他与合作相关的义务。2. 乙方的义务: (1) 和甲方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并积极参与合作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 接受甲方提供的支持和协助,合理利用提供的资源和设施; (3) 及时履行与甲方达成的合作协议; (4) 依法履行其他与合作相关的义务。第四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守和保护
3、这些信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第五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1. 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2. 终止本协议应提前XX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年。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