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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工作人员资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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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国务院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辐射方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办法与相应标准等。检查各级辐射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并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院辐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2、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局的有关文件精神。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保管工作。 4、对本院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认真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对本院辐射防护工作及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与监测评价工作,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6、认真做好本院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操作等工作。 7、认真做好本院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组织安排本院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本院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及健康档案。 8、定期组织本院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防护与安全的培训教育。对新上岗的辐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有效的岗前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 9、认真做好本院辐射防护与安全的管理工作,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 10、完成本院辐射防护与安全工作年度安全评估报告,并及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11、认真完成本院领导交办与辐射防护与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辐射工作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岗位时,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及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6、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保存以下内容: 1、)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2、)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3、)职业辐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7、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辐射工作单位如实、无偿提供。 8、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辐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9、职业性辐射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性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0、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放射人员相应的放射保健津贴。 11、放射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外,辐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保健休假4周,时间由单位及科室自行合理安排。 洛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放射工作人员辐射培训制度 按照<<放射防护管资质理条例>>各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规定,对从事辐射要作的人员定期参加上级相关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学习班。 1、 对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进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法规教育及工作前健康检查,法律法规、突发职业中毒和射线事故预案培训。 2、 按省环保局得要求,定期派射线装置相关人员参会加省环保局举办的辐射安全学习班进行培(复)训。 3、 监测方案,我院委托省疾控中心放射卫生科,为我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每年监测1-4个周期,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4、 监测仪器有辐射剂量报警仪以及个人剂量元件,监测仪器都由专人负责保管,专人使用,不得随意拆卸重装。 5、 仪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6、 监测仪器会定期送到国家计量研究院进行比对校验,并要求仪器的精度和不确定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 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经常进行保养,维护。 8、 仪器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组织维修,不允许带“病”工作。应尽快联系外出维修。维修情况应有详细的记录,凡属影响性能的故障,修复后应重新检定或校验。 11、监测记录应记载监测数据、测量条件、测量时间和测量人员等信息,并应清晰、准确、完整纳入档案进行保存。 11、辐射安全防护建立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记录以及个人报警仪监测记录,检测结果妥善保存,并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洛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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