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影响评价协议协议编号:(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共同遵守并执行。根据各方的愿望及情况,就环境影响评价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与范围1.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对(项目名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确保项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进行。二、行为人1.各方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保证其意思表示真实,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错误、虚假的信息。三、协议内容1.各方同意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确保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规性。2.各方应根据环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相关信息,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
2、制和提交。3.各方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行为,不进行任何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活动。4.各方应积极参与环评报告的审查过程,并在评价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5.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及批复的相关程序,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四、协议执行1.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内容和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并积极参与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如发生协议内容的变更,各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修改,并书面确认变更后的协议内容。3.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五、争议解决1.各方发生的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六、协议生效与有效期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项目环评工作完成后终止。2.协议一式(份数)份,各方均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确认并同意上述协议内容,并在本协议最后页签名确认。(签署日期)甲方:(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乙方:(单位名称/个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