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微企业融资协议协议书编号:XXXXX标题要求协议书本协议书由意愿告知并达成以下各方间的共识,以旨在规范小微企业融资行为,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合法权益。各方皆确认自己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并同意遵守本协议书所列明的条款和条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本协议书旨在规范融资行为,并说明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各方权益保障等事项。第二条 定义为了本协议书中条款的解释一致,下列术语定义如下:1. 小微企业:指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的规模较小的企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融资方:指小微企业和其相关授权代表。3. 出资方:指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2、他组织。第三条 法律适用本协议书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第四条 保密条款各方承诺对本协议书及相关融资事宜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除非经过其他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第二章 融资条款第五条 融资方式和数额1. 融资方式:双方协商确定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或其他形式的融资。2. 融资数额:双方协商确定的具体融资数额。第六条 还款方式和期限1. 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的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还本付息、分期还款或其他方式。2. 还款期限:双方协商确定的还款期限。第七条 利息和费用1. 利息:融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
3、利率支付相应的利息。2. 费用:除非另有约定,融资方应承担与融资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用、手续费和法律咨询费等。第八条 违约责任1. 若融资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融资金额及利息,则视为违约。2. 在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追偿,要求支付违约金等。第三章 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第九条 合同解释本协议书的解释权归各方共同拥有,各方应友好协商并尽量达成一致意见。若因解释问题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第十条 争议解决任何由本协议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和变更本协议书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关于本协议书的变更,须经各方书面协商一致,并在本协议书中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第十二条 协议解除本协议书在下列情况下可被解除:1. 双方书面同意解除。2.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对于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本协议书中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规定。第十四条 合同正本和副本本协议书共含_份正本和_份副本,双方各持_份正本。各方确认,对本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已经充分理解、明确,并自愿履行。各方签署人:(融资方) (出资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