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制度体系
电力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编码:STFD-11-3-28
版次:01 正文页数:06 附件数: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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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FD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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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版次:01
页码:2/10
ZGDL/STFD
制度管理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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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编写
部门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签发人
发布日期
下次评审
日期
01
王桂森
强 军
强 军
吴佐邦
章义发
本次修订
原因
STFD初版
修订的主要内容
无
制度实施、完善责任人
前期工程项目部负责人
制度实施、完善执行人
前期工程项目部制度管理专责人
解释部门
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前期工程项目部
电力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了规范神头发电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独资、控股的新建、扩建建设项目。
3 规定和程序
3.1 神头发电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应遵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中电国际”)有关规定。
3.2 根据中国电力和神头发电公司的电力发展规划,制定发电公司年度前期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3.3 建设项目经中电国际批准后,按程序组织开展各项前期工作。
3.4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3.4.1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落实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意向性文件。
3.4.2报请中电国际或接受中电国际委托组织对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内部审查。
3.4.3 报请中电国际或接受中电国际委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3.4.4按程序上报国家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3.5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3.5.1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
3.5.2 根据国家、行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申请报告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配套单项设计和审查工作,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接入系统设计、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取得国土资源部用地预审批复;取得银行贷款承诺。
3.5.3 报请中电国际或接受中电国际委托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内部审查。
3.5.4 报请中电国际或接受中电国际委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
3.5.5 通过集团公司和省发改委将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并配合中电国际跟踪上报与核准工作。
4 职责
4.1 前期工程项目部:
4.1.1前期工程项目部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指从项目启动到项目核准止)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配合发电公司制定公司的新项目发展规划,提出拟投资建设的电力及其他建设项目意向,经中电国际初步确认后,协助上级部门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4.1.3负责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配合、跟踪、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
4.1.4协助发电公司制定年度、月度、每周前期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明确前期工作思路。
4.1.5 落实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进程。
4.1.6 协调解决前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及时上报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
4.2 相关部门:
项目有关资金来源的落实、前期费用拨付和使用情况监督、筹建机构和项目公司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合同、协议的审查及工程管理等工作按照发电公司部门职责划分,由前期工程项目部和相关部门分别负责,互相配合完成。
4.3 筹建机构:
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项目前期工作目标、工程管理的具体落实。
5 持续改善:遵照《制度管理规则》的规定,记录、检查、评价、反馈本制度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本制度。《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见附录2
6 定义和缩略语
6.1 电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指根据中国电力的电力建设发展规划,开展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编制配套单项报告,并获取相关支持性文件。在各阶段分别获得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和核准批文。
6.2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指根据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发展规划,在指定地区调查可能建厂的条件,着重研究电力规划的要求、电力市场、燃料资源状况和供应、交通运输、水源、储灰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以及厂址的地形地貌、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水文气象和有无矿产资源分布、文物设施、军事设施等,初步落实项目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和贷款银行,并结合电力系统规划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论证,择优推荐可能建厂的厂址与规模,提出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厂址方案。
6.3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指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项建厂条件,其深度应符合电力行业的有关管理规定。本阶段应进行工程测量和水文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以及必要的试验。对涉及公路、铁路运输及专用线、水路运输码头和航道以及专用供水水库等,需同步进行可行性研究或评价。对在山区建设的电厂,还要着重研究边坡稳定与不良地质及地质灾害现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等问题。本阶段研究是在掌握比较充分的技术经济资料基础上,提出电厂接入系统方案、原则性工艺系统和布置方案,并对各厂址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和多方案比较,提出推荐厂址和建设规模,对主机技术条件、主要辅机选型、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和建厂方案提出原则性意见,提出项目的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评价。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确定投资方及投资比例、贷款银行、贷款条件和贷款额。
6.4 项目申请报告
指在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的上报国家审批所需的书面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由正文、附表和支持性文件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和相关资质证明,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和能源耗用与条件,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效果分析。应附文件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意见,国土资源部出具的项目用地初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国家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公司出具的电厂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意见及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7 引用、参考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电国际《电力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8 附录
附录1电力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流程图
附录2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附录1 电力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流程图
时 段
中电国际
筹建机构
咨询机构
国家 权力部门
前期项目部
相关部门
阶段
规划
制定电源规划确定拟投资的电源项目
成立前期工程项目部
内审
N
跟踪配合报批工作
开展可研
内审
N
单项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内审
N
上报项目申请报告
配合跟踪报批工作
成立筹建机构
开展初可
Y
审查
Y
Y
初设阶段
审查
Y
审查
N
Y
审查
审查
N
N
审查
Y
N
Y N
路条
Y
Y
批复
Y
核准
N
Y
初可研阶段
1个月
4个月
1-2个月
可研阶段
4-5个月
1-2个月
4-5个月
1-2个月
核准阶段
附录2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电力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版次:01
页码:
ZDGJ/STFD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
1
制度的编写、审查是否按程序进行?
是
否;原因:
2
制度的编写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是
否;原因:
3
是否进行制度年度评审?
是
否;原因:
4
是
否;原因:
5
是
否;原因:
6
7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建
议
存在的问题:
1、
2、
3、
改进的建议
修订的建议:
部门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检查人:
部门审核人:
分管领导: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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