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植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甲方(种植者): 乙方(合作方):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开展种植合作;乙方具备相应的资源和技术条件,有意与甲方开展合作,并共同推动种植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原则,双方依法、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目的1.1 双方本着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开展种植合作,促进农业生产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加。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双方将就种植项目的选址、土地利用、农作物种植、技术指导、资源投入等方面展开合作,并在合作过程中充分协商、共同决策。2.2 双方将通过合作共同承担农作物的种植风险和收益,确保合作结果
2、的公正、合理分配。第三条 合作条件3.1 甲方应提供符合种植要求的土地,并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土壤改良、农作物的种植和养护等。同时,甲方有义务确保土地的合法性和无纠纷性。3.2 乙方应提供优质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资材,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种植过程进行指导和管理。乙方应确保农作物的质量和安全,不得使用禁止农药等有害物质。第四条 合作期限4.1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2 合作期限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第五条 合作责任5.1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准确的地理、气候、土壤等相关信息,并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执行合作事项。5.2 乙方有义务提供专业指导
3、和技术支持,确保合作过程中的农作物品质、安全以及丰产多收。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双方同意对于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和其他敏感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八条 合作变更与解除8.1 在合作期限内,如有必要对合作协议进行变更,双方应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制定变更协议。8.2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本合作协议,解除协议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通知相应的部门和单位。第九条 其他事项9.1 本合作协议的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商议补充协议。9.2 本合作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种植者): 乙方(合作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