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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15∕T67-2020 地理标志产品 南溪白鹅生产加工技术规范(宜宾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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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7.120.20B 43DB5115四 川 省 ( 宜 宾 市 ) 地 方 标 准DB5115/T 67-2020地理标志产品南溪白鹅生产加工技术规范2020 - 11- 30 发布2020- 12 - 4 实施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115/T 67-2020I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25活鹅饲养管理要求.25.1饲养要求.25.2成鹅要求.36白条鹅加工要求.36.1准备.36.2屠宰.36.3蜡处理.36.4剖腹.36.5整理内脏.36.6清洗胴体.46.7分割胴体.46.8急冻.46.9鹅肉技术要求.47检

2、验方法.47.1活体体貌性状.47.2感官要求.47.3理化指标.48检验规则.58.1组批.58.2抽样.58.3检验类型.59包装、标志、贮存、运输、销售.59.1包装、标志.59.2贮存.59.3运输.5附录 A(规范性附录)南溪白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7附录 B(规范性附录)解冻失水率的检验方法. 8DB5115/T 67-2020II图 A.1南溪白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7表 1繁殖性能.3表 2孵化性能.3表 3生长性能.3表 4感官要求.4表 5理化指标.4DB5115/T 67-2020III前言本文件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

3、通用要求的规定制定。并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写。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的附录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文件由宜宾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起草单位: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宾市南溪区畜牧水产业发展中心、南溪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聂学荣、吴国军、叶远清、向龄娟、耿长国、罗传琴、罗恺。DB5115/T 67-20201地理标志产品南溪白鹅生产加工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南溪白鹅的定义,生产加工要求、检

4、验方法和包装、贮运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南溪区行政区域范围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南溪白鹅的生产加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蜡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6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7189食品级石蜡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 16869鲜、冻禽产品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NY 467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 5027无

6、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NY 5030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 5032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5038无公害食品 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NY/T 5267 无公害食品鹅饲养管理技术规范NY/T 5339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DB5115/T 67-20202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3.1南溪白鹅来源于宜宾市南溪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南溪白鹅品种资源场、父母代种鹅场(扩繁场)或自繁自养的南溪白鹅种苗,通过使用无公害标准及以上要求的饲料等投入品,主要经生态放牧方式饲养的白鹅。3.2生态放牧将舍内育雏(育成)结束后的鹅,散养在户外的林地、果园、

7、草地以及荒山荒坡等自然生态环境中,任其自由活动、觅食,并适当补饲的养殖方式。3.3投入品饲养过程中投入的饲料、水、兽药等。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现辖行政区域范围,见附录A。5 活鹅饲养管理要求5.1 饲养要求5.1.1 方式:以生态放牧为主,采用生态放牧加补饲的方式。5.1.2 环境:水质应符合 NY 5027 要求,场址应符合 NY/T 5267 的规定。5.1.3 放牧场地:应选择水源丰富、草木茂盛的草地、林地放牧。环境无污染、无兽害、水源充足安全,且距离干线公路、 村镇居民集中居住点、 生活饮用水源地、 其它畜禽养殖场及屠宰场、 加工厂 1km 以上,周围 3km 范围

8、内无污染源。5.1.4 饲料:饲料分为青饲料和精饲料,青饲料为自然生长或人工栽培的水生、陆生植物;精饲料为农户自产原料饲料,如稻谷、玉米等。5.1.5 卫生防疫:应符合 NY/T 5339 的要求。5.1.6 饲养管理过程:应符合 NY 5027、NY 5030、NY 5032 和 NY/T 5038 的要求。并建立养殖档案,档案应保存 2 年以上。5.1.7 出栏5.1.7.1 出栏时间:6875,体重达 34kg。5.1.7.2 出栏前应按 GB 16549 的规定进行产地检疫。5.2 成鹅要求5.2.1 特性:具有生产发育快、繁殖性能好、遗传性能稳定等特点。5.2.2 体貌性状:全身羽毛

9、洁白、紧凑,喙、胫、蹼呈桔红色,眼睑椭圆型,虹彩蓝灰色。公鹅头颈较粗,体躯较长,额部有一个半圆型桔红色肉瘤;成年母鹅头清秀、颈细长、肉瘤不明显。产蛋母鹅,腹褶明显。DB5115/T 67-202035.2.3 生产性能5.2.3.1 种鹅的繁殖和孵化性能繁殖性能见表1规定。表 1繁殖性能产蛋率达 5%日龄(d)年产蛋量(枚)蛋重(g)2002406080125146孵化性能见表 2 规定。表 2孵化性能配种比例(公、母比例)受精率(%)受精蛋孵化率(%)1:31:5859087925.2.3.2 商品代肉鹅的生长性能生长性能见表 3 规定。表 3生长性能初生(g)28 日龄(g)56 日龄(g

10、)70 日龄(g)7595780128024003000310037006. .白条鹅加工要求:6.1准备:加工过程中的用水应符合GB 5749、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7、加工生产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6.2 屠宰工艺流程:活鹅宰杀浸烫-脱毛蜡处理剖腹整理内脏清洗胴体分割胴体急冻-冷藏6.1.1活鹅:符合本标准 5.2 要求的、按 GB 2707 规定检疫检验合格的白鹅。6.1.2宰杀:在脖部约 2 cm 处位置下刀,刀口约 1 cm 左右。6.1.3屠宰加工时间:从活鹅屠宰至加工、分割产品到包装入冷库时间不得超过 2h。6.3 脱毛将沥血清洗后的鹅放在 6062的

11、水中浸烫,浸烫时间 2.5min3min 后进行脱毛,至胴体无粗毛。6.4 蜡处理将脱毛的鹅全部浸入温度为 6070的、 符合 GB1886.26 的蜡池, 再取出放入 815的清水池中冷却,人工脱蜡至胴体体表无明显硬杆毛。6.5 剖腹DB5115/T 67-20204在经过脱蜡的鹅腹部剖腹开膛,开口应不超过10cm。开膛后轻缓取出完整的心、肝、肫、舌、喉管等内脏。6.6 整理内脏将内脏放入清水中浸泡30min左右再进行清洗,分类装入盛装器具进行包装后转入冷藏。6.7 清洗胴体将去除内脏的鹅放入清洗池,再次清除鹅鼻、口腔、腹腔、杀口等处残蜡和胴体残留的余毛,清洗干净后,放入815的清水池中冷却

12、10min15min。6.8 分割胴体取下清洗好的鹅去除腹腔油,按照整支或分割部位分类装入器皿。6.9 急冻将装入器皿的鹅肉品送入-28-32的急冻间急冻,36h48h后出库包装,注明批号、品种等标识后进行冷藏。6.10 鹅肉技术要求6.10.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6.10.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 5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6674解冻失水率(%)6挥

13、发性盐基氮(mg/100g)15蛋白质/(%)21脂肪/(%)4.0DB5115/T 67-202056.10.3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6.10.4 兽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31650及国家有关公告的规定。7 检验方法7.1 活体体貌性状将南溪白鹅置于自然光或相当于自然光的室外场地或室内,用视觉、触觉等鉴别法进行。7.2 感官要求按 6.10.1 规定的方法进行。7.3 理化指标7.3.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进行。7.3.2 蛋白质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进行。7.3.3 脂肪按 GB/T 5009.6 规定的方法进行。7.

14、3.4 解冻失水率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7.3.5 挥发性盐基氮按GB5009.228规定的方法进行。8检验规则8.1组批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生产周期、同一工艺流程所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8.2抽样8.2.1活鹅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0.05,当同一批产品少于10000只时每批抽样数不少于3只。8.2.2冷鲜鹅、冷冻鹅或鹅肉每一批次采取随机多点抽样,抽样数量满足检验需要;将抽取样品分为两份,供检测单位留样和检测分析。8.3检验类型8.3.1出厂检验DB5115/T 67-202068.3.1.1产品出厂应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检验合格证方能出厂。8.3.1.2

15、检验项目:活体体貌性状,感官要求、水分、解冻失水率。8.3.1.3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为合格品。 出厂检验项目中有 1 项 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以加倍随机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9包装、标志、贮存、运输9.1包装、标志9.1.1应符合 NY/T 3383 的规定。9.1.2冷鲜鹅产品、冻鹅产品都应有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8、GB 4806.7 及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规定。9.1.3内包装(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9.1.4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l91 和 GB/T 6388 的规定。9.2贮存9

16、.2.1冷鲜鹅产品应贮存在14的环境中;冻鹅产品应贮存18以下的冷冻库。9.2.2贮存产品的仓库必须清洁、无毒、无任何有害残留,防止在贮存过程中受其它物质的污染。不同级别、不同类别、不同批次产品应单独存放,并有醒目地标识、界线区分。9.3运输9.3.1活鹅的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有专用笼具,应考虑温度、湿度、饮水、通风等条件环境,减少对鹅只的应激。9.3.2产品运输时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冷藏车(船)或保温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9.3.3运输前应进行产品质量核查,在产品标签、生产批号(日期)、检疫证明均齐全的情况下方可起运,填写运输单据的项目应齐全、内容应准确

17、。9.3.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和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 l91 和 GB/T 6388 的规定。DB5115/T 67-20207AA附录A(规范性附录)南溪白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A.1南溪白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见图A.1。图 A.1南溪白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DB5115/T 67-20208BB附录B(规范性附录)解冻失水率的检验方法B.1仪器和工具电子秤:精确度1g及以上。温度计:-1050、分度值0.5及以上。搪瓷盘、铁丝网。B.2测定步骤将铁丝网置于搪瓷盘内, 并使铁丝网与搪瓷盘底部的距离大于2cm。 从抽取的样品中切取约l 000g1 200g,用电子秤称量后置于铁丝网上。在样品上覆盖塑料膜,使样品在1525自然解冻。待样品中心温度达到23时,用电子秤称量。再将样品置于铁丝网上放置30min,称量。重复放置30min再称量,直至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20g。B.3测定结果的表述样品解冻失水率按公式(1)计算:m-m1X()100 (1)m式中:X样品解冻失水率,单位为百分率();m样品解冻前的质量,单位为克(g);m1样品解冻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计算结果保留整数。B.4误差在重复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C。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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