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备租赁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鉴于甲方是一家提供建筑设备租赁服务的公司,乙方愿意租用相关建筑设备,并且双方希望通过达成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租赁以下建筑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 列举租赁设备的名称和规格1.2 乙方同意从甲方租赁上述设备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并按照约定的租期使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为 具体租赁期限 ,双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15天书面确认是否续租。第三条 租金费用3.1 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2、的租金为 租金金额 ,租金支付方式为 支付方式 。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租金相关约定3.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未支付租金金额的 滞纳金比例 。第四条 设备保险4.1 甲方应负责为租赁设备投保足额的保险,并且将保险费用计入租金中。4.2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保证租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保养,并避免其遭受任何損壞。如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维修和赔偿费用。第五条 使用、维修与归还5.1 乙方应负责妥善使用租赁设备,并按照甲方的操作手册和指示使用。5.2 如租赁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需要维修,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
3、行维修或更换。5.3 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将租赁设备归还给甲方,并保证设备的完好与干净。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6.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提供的,则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的租金费用。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