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协议书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协议书协议双方:(以下称为“甲方”和“乙方”)甲方是一家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公司/个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拥有供应应税货物/劳务的资格。乙方是一家合法纳税人,符合国家相关税务规定,并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的需求。鉴于甲方具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和业务需求,乙方有意向与甲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满足乙方的相关需求,并确保发票的真实、合法、准确。2.甲方承诺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国家相关税务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并不涉及任何违法行为。3.乙方承诺使用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仅用于符
2、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合法用途,不进行虚开、转让、买卖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4.甲方和乙方在协议生效前应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数量、有效期、价格等具体事项进行商议并达成一致。二、协议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完成协议约定的事项。2.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协议期满,双方可协商续签或解除本协议。三、保密条款1.甲方和乙方应对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对方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2.对于因履行协议所产生的商业秘密和对方信息,双方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或被他人获取。四、争议解决1.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2.协商不成的争议,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五、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六、其他条款1.本协议的解释及适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签字): 日期:乙方(签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