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区经营合作协议协议书编号:【协议编号】起草日期:【起草日期】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名称】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展景区经营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经营权或特许经营权,让乙方利用以上权益进行景区经营活动。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对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运营,确保景区的正常运营和游客的安全。1.3 双方对景区经营活动的具体内容、经营范围、时间限制、服务标准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另行制定附件(详见附件一)。第二条 期限和终止2.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2.2 任何一方
2、若有下列情况发生,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a) 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经通知后仍不改正的; b)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第三条 权益和义务3.1 甲方应确保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乙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3.3 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或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提交给当地人民法院处理。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本协议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4.2 协议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然有效。第五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5.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第六条 其他6.1 本协议一式【份数】,甲乙双方各执【份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任何一方如非因紧急情况,都应提前【提前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甲方: 乙方: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附件一:景区经营合作事项详细约定【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