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关系咨询服务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客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咨询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公共关系咨询服务,并为保障甲方的权益,双方约定如下: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公共关系咨询、策划、执行等相关服务。1.2 具体的咨询内容、时间安排、负责人员等细节,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中详细列明。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2.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公共关系咨询服务所需费用为:(具体金额)人民币。2.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具体时间)前支付(具体金额)作为预付款。2.3 双方约定的
2、剩余服务费用应在公共关系咨询服务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双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请各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3.2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涉及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信息。第四条 合作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指定的公共关系咨询服务结束日为止。4.2 服务期间如有变动或延期,需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六条 生效与解除6.1 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双方之间履行义务的依据。6.2 本协议解除的情况包括: 6.2.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6.2.2 甲方或乙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经催告后无改善; 6.2.3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附件:服务细节详细说明(概述服务项目、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