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出口退税代理协议书
编号:【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签订: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甲方身份证/护照号码】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乙方身份证/护照号码】
鉴于:
1. 甲方经营出口业务,需要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事宜;
2. 乙方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担相关责任。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出口退税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出口退税资料准备、申报、办理退税款项的获取等相关工作。
1.2 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是独家性的,即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同时委托出口退税事宜。
1.3 乙方须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并配合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第二条 代理费用
2.1 甲方将按照与乙方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代理费用给乙方。
2.2 代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方式。
第三条 保密义务
3.1 双方承诺对彼此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披露给第三方。
3.2 本协议终止后,除非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归还对方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2 若因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的一方免除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5.2 若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
6.3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时,若双方未提前终止或续签,视为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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