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规划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参与方于日期签署:甲方:(全称/个体名称)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全称/个体名称)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号码:(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表示愿意达成城市规划合作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标与范围1. 甲、乙双方将共同合作推进城市规划项目的实施与发展。2. 本协议的目标是促进城市规划合作,增加合作项目的规模和能力。第二条 合作内容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城市规划技术支持、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2. 乙方将配合甲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和资源,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
2、行。第三条 合作方式1. 双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具体合作。2. 合作期限为(具体时间段)。第四条 权益与义务1.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作方式,共同遵守协议的各项义务。2. 甲、乙双方应确保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3. 甲、乙双方应保护对方的商业机密和合作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第五条 协议解除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解决。第六条 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应视为保密信息,并就保密事宜签署保密协议,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约定的期限。2.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附则1. 本协议的附属文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3. 本协议文本以中文撰写,并译为英文,如中英文本产生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