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肤质养护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肤质养护服务的机构,乙方希望接受该机构的肤质养护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具体需求和肤质情况,提供专业的肤质养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护理、水光针、美白嫩肤等。1.2 乙方在享受服务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的服务,并按照甲方的建议合理使用相关产品,以达到最佳的肤质养护效果。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 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肤质养护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与证照。2.2 甲方承诺对乙方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乙方
2、的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2.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配合甲方进行肤质评估等所需的调查和检查。3.2 乙方在享受服务过程中,如有任何不适或负面反应出现,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相应措施。3.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享受甲方提供的肤质养护服务。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4.1 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时支付相应费用。4.2 乙方应在享受服务前支付相应费用的20%作为预约金,并在服务完成后支付余下费用。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5.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5.2 乙方如需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向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5.3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出现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7.2 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将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7.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