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直播服务协议甲方:(以下简称主播)乙方:(以下简称平台)鉴于,主播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网络直播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本协议中,网络直播服务指主播通过平台提供的技术支持及平台提供的直播平台等,在互联网上向用户开展直播活动的服务。1.2 用户指通过平台观看主播进行直播活动的自然人。第二条 直播内容及义务2.1 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应确保其直播内容真实、合法、合规,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平台管理规定。2.2 主播应当尊重用户合法权益,不得制作、发布或传播违法、淫秽、暴力、
2、恐怖、侮辱、诋毁、谣言、有害信息等内容。2.3 主播应当保护用户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或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不得滥用平台提供的用户数据。第三条 平台责任3.1 平台应当为主播提供稳定、安全的直播平台,并提供技术支持、推广等服务。3.2 平台有权对主播进行审核、管理和监督,确保主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管理规定。3.3 平台应当保护用户权益,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举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违规直播。第四条 主播权益保障4.1 平台应当保障主播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4.2 平台不得未经主播同意擅自使用主播的直播内容,不得篡改、删除、冻结主播账号。4.3 主播享有合法收入,
3、平台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主播的直播收益,并提供相应的税务支持。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主播违反本协议约定,平台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封禁账号、终止合作等。5.2 若平台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主播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及终止7.1 本协议自主播和平台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两年。7.2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7.3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请双方当事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