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协议书协议书编号:日期:甲方(委托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服务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相关建设工程项目,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合规运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范围1.1 乙方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制定、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进度监控等具体内容,具体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一。1.2 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协商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或补充。第二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2.1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时限,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二。2.2 甲方应在支付服务费用前
2、提供准确的发票信息。2.3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付款,若逾期支付,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三条 服务期限3.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自协议生效日起至工程项目完工验收之日止,具体服务期限详见附件三。3.2 若双方需终止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在终止前进行必要的交接工作。第四条 服务质量与保密4.1 乙方应以专业、高效的态度履行服务,并按照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咨询。4.2 乙方应承担咨询中的技术性风险和责任,如因乙方咨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4.3 乙方应对从甲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技术和公司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3、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使对方因此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非因不可抗力或合理原因导致的违约情况,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见附件四。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国法律。6.2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内容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就同等事项订立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代表签署或盖章后方可生效。附件:附件一:服务内容与范围附件二:服务费用明细表附件三:服务期限明细表附件四:违约金明细表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