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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结合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六条,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一)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二),分期收款方式,(新会计准则的纳税调整问题),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1,、,注意收入同成本要配比。(收入分期,成本不能按全部),2,、,现实生活中有傻傻的,提前付款的情况么?(凡事不符合常理,背后必有问题),“,躲猫猫事件,”,。,3,、,新所得税法的规定(,实施条例第,23,条第一款),没有提到提前付款的情形如何处理。,实施条例,23,条: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企业采取企业会计制度,则税收同会计无差异;如果采用会计准则,则存在会计同税收的差异。,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二),分期收款方式,(新会计准则的纳税调整问题),某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商品价值为,250,万元,对方可以分,3,年交付价款,每年,100,万元。,(,读懂申报表的知识),则,:借:长期应收款,300,万,贷:主营业务收入,250,万,未实现融资收益,50,万,借:主营业务成本,210,万,贷:库存商品,210,万,借:未实现融资收益,20,万,贷:财务费用,20,万,此时第一年应当调整如下:,第,5,行,,调减收入,150,万,,第,40,行,调增,140,万元(即调减,140,万成本),,第,36,行,,调减未确认融资收益,20,万元。申报表中未涉及分期收款的成本问题。,以上,3,个步骤,就完成了调整。,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三)银行按揭方式,(两个条款),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十九条,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凡约定企业为购买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其销售开发产品时向银行提供的,保证金,(,担保金,),不得从销售收入中减除,也不得作为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但实际发生损失时可据实扣除。,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三)银行按揭方式,(也存在会计同税收的差异),1,、首付款和按揭款确认收入时间的不一致,如何解决其销售成本的分摊问题?,2,、按揭保证金是否允许在按揭收入中扣减?,(次贷危机),(国税函发,【2007】1272,号文件),3,、关于银行按揭款项的稽查,(,1,)伪造银行按揭合同案例(别墅和住宅卖一样的价钱),(,2,)假按揭案例(,建设银行假按揭事件,、,森豪假按揭事件,),问:假按揭在税收上如何处理呢?(,疑难解答,),税收不区分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一律纳税。,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三)银行按揭方式,专题:假按揭的税务处理,1,、假按揭的特征,(,1,)购房人员能在工资表中看到(本企业人员),(,2,)内部人员买房不便宜,反而贵。,(,3,)将按揭销售收入计入短期借款,混同融资行为。,(,4,)财务费用中列支个人按揭利息。,(,5,)企业代替个人还按揭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6,)房子没有卖出去前的租金,冲销个人应收款。,2,、稽查查到以后的交涉。(不要轻言放弃,作退房处理),利用银行和税务信息的不对称,争取,“,实质重于形式,”,。,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五、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四),委托销售方式,思考:代理销售和销售的区别?(国税函,【2005】917,号),向海外支付佣金,1,、,境外支付佣金(,国税发,1999242,号,),2,、第二十条,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思考:,向海外支付佣金,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预提所得税?,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收入来源地原则”,+,“劳务发生地原则”,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四),委托销售方式,(财税,200929,号文件),1,、必须是支付给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2,、必须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了代办合同和协议。,3,、支付给单位的款项,,必须是通过银行转账。,4,、无论支付给单位还是个人,其,支付金额均不得超过服务合同或协议金额的,5%,。,5,、佣金和手续费是支付给交易双方以外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第三方),而不包括交易双方、代理人、代表人之间支付的款项,防止将返利、回扣混同手续费和佣金。,(反腐败措施),6,、,强调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做为销售方支付的手续费不能作扣服务金额;做为购买方支付的佣金和手续费不能直接扣除,而是做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7,、,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8,、文件执行时间:,2008,年,1,月,1,日。,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四),委托销售方式,(销售方式),1,、支付手续费方式,(,1,)多支付佣金(隐瞒收入);,案例:以佣金推算收入。,询问笔录的技巧。,(,2,)不支付佣金(以房降价差价抵债),2,、视同买断方式,3,、超基价分成方式,4,、包销方式,体现原则:,“,收支两条线,”,、,“,国家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问题:包销方式的营业税应当如何缴纳?,国税函发,【1996】684,号文件,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五、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五)专题:,关于土地及不动产差额征收问题,(,见总结的表格,),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第,19,款:,1,、差额征税基本规定。(财税,【2003】16,号文件),2,、上一个环节没有征税,是否可以差额征收?(国税函,200583,号),3,、扣税凭证问题。(,16,号文件第五条、新实施细则第,19,条、国税函,200577,号),4,、房地产业购进土地,销售房屋是否能够差额征收?(平行和交叉),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五、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五)专题:,关于土地及不动产差额征收问题,(,见总结的表格,),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第,19,款:,5,、,购买土地,直接卖掉,是否可以差额缴税?,6,、,购买烂尾楼,做了装修卖掉,是否可以差额缴税?,7,、,购买烂尾楼,加,10,层后卖掉,是否可以差额缴税?,8,、(转让在建工程的营业税规定,(,16,号文件第二条第,7,款),2009,年全国稽查考试试题答案。,9,、,转让在建工程的土地增值税规定(国税函发,【1995】110,号文件第六条、,国税发,2007132,号,文件第,38,条),10,、,将土地归还政府的行为(国税函,【2008】277,号,操纵政府),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五、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专题:,关于土地及不动产差额征收问题,(,见总结的表格,2005,年,某企业以,5000,万元价格购入已完成土地开发并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完工后以,8000,万元售出,该项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万元。,A,8000B,3000C,13000D,5000,答案:,财税,200316,号中的关于适用税目问题的解释 规定:只要购入完成土地开发并进入施工阶段的,就按销售不动产征税,那么购入者在完成后续开发后销售,同一税目的情况下,就可抵购入价,就余额缴交营业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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