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仓储服务合同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和乙方)共同订立,旨在规定甲方向乙方订购物流仓储服务的相关事宜。一、定义1.1 甲方指购买物流仓储服务的个人或企业。1.2 乙方指提供物流仓储服务的个人或企业。二、合同内容2.1 甲方向乙方订购物流仓储服务,并支付相应费用,乙方将负责如下服务: a) 接收、存储和保管甲方交付的货物; b)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库存管理和盘点; c) 安排运输并签收、发出货物; d) 提供货物追踪和查询服务; e)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配送和分拣。2.2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保证货物在仓储期间不受损失或损坏。三、费用和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约
2、定支付相应的仓储费用。费用以协议签订日期起实行的标准为准。3.2 支付方式可以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方式。四、货物取回和退回4.1 甲方在需要取回货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取货。4.2 若甲方退回货物给乙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规定的方式进行退回。五、违约责任5.1 若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5.2 迟延履行一方应向对方支付逾期履行的违约金。5.3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协议的,双方应互相谅解,但应尽力减少因此造成的损失。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协议的变更和终止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7.2 若一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可被终止。八、其他事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附件,均应经双方签署生效。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