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储物流服务合同协议甲方:【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经营仓储物流服务,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乙方有意向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展仓储物流服务相关业务。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充分授权代表并签署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仓储物流服务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合同的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合作范围1. 甲方将按照乙方的委托,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入库、出库、配送、运输等工作。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三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
2、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单方解除。第四条 服务费用1. 甲方提供的仓储物流服务享有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附件合同。2.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第五条 信息保密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应予以保密,并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2.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对方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丢失。第六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补偿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2. 如一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妨碍了合作的继续进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2. 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壹】(甲方签字处) 【贰】(乙方签字处)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