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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06∕T 74-2021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程(昭通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40703 上传时间:2022-09-15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224.7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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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5306/T 74-2021昭通市地方标准DB5306/T 74-2021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程2021-09-24 发布2021-10-08 实施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306ICS 65.020B 52DB5306/T 74-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管护局提出。本文件由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

2、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管护局、西南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艾祖军、龙飞、张春霖、刘建虎、卢群、申睿、胡清娥、余廷松、陈文善、胡世星、刘文明。DB5306/T 74-20211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鱼类增殖放流的术语、定义、实施主体、技术要求与效果评估、通告发布等。本文件适用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水域鱼类增殖放流。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应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3、文件。SC/T 7103 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鱼类增殖放流fish stock enhancement用人工手段将一定数量的鱼类苗种、亲体投放或移入到公共水域以增加其种群数量的活动。3.2考种 test species指对某一物种的个体、群体、生态类群等亲缘关系、遗传特性进行溯源的活动。3.3标记放流 tagged releasing将带有标志物或其他标记的水生动物放回水域中, 再根据回捕的时间、 地点来研究渔业资源的一种方法。3.4分子样本 molecular sample增殖放流鱼类的个体整体或超过 1g 的部分组织样本,用无水乙醇保

4、存。4 增殖放流实施主体DB5306/T 74-20212实施主体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管护局。 其他任何社会单位、 法人及个人在保护区水域放流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5 增殖放流的基本程序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规定执行。6 技术要求6.1 放流水域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6.2 物种选择以保护区云南段的土著鱼类作为放流对象。禁止向天然水域放流杂交种、转基因种、外来物种及其它种质不纯的物种。6.3 苗种来源增殖放流物种必须由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原、 良种场站提供。 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6.4 技术鉴定与检验检疫6.4.1 考

5、种增殖放流的物种应进行考种与技术鉴定, 考种与技术鉴定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 放流的物种必须是从国家级原良种场引进的原种或子一代,并符合相关种质标准的要求。无种质标准物种的增殖放流, 由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作为放流该物种的考种依据。6.4.2 放流物种的检验检疫放流物种的检验检疫的方式如下:a)以一个供应单位的同一放流批次为一个检验组批;b)供应单位放流前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随机采集放流苗种样本送有资质的水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疫病检测送检样品数量符合 SC/T 7103。6.5 放流技术措施6.5.1 放流物种准备准备方式如下:a)放流的鱼

6、种在启运前应经过拉网锻炼,停食处理一天以上;DB5306/T 74-20213b)放流的鱼种需提前进行标记,标记率不得低于 10%;c)放流前每个放流物种须随机挑选 30 尾进行分子样本备份。6.5.2 放流时间放流时间根据放流目标的不同可选择 3 月、4 月、10 月、11 月份进行。夏季高温季节禁止长途运输和放流。6.5.3 放流过程物种放流前应充分合水:a)用氧气袋运输的,放流前 2h-4h 将装有放流物种的容器放入放流水域的水中,持续监测水温,待容器中的水温与放流水域的水温差值2后打开容器缓慢分散投放;b)使用活鱼集装箱运输的,应持续抽取河水入集装箱,待集装箱内水温与河水水温差值2后起

7、捕投放;c)为避免生态系统剧烈震荡,赤水河水域物种放流应多点分散放流;d) 使用活鱼集装箱运输的, 投放过程中采用总重量称重并结合抽样单位重量计数法进行数量点验。抽样次数不少于 3 次,计算单位重量平均尾数。活鱼箱内鱼种的捞取采用手抄网,网目尺寸不得小于1cm,每次捞取后沥水时间不得少于 10s;e)用氧气袋运输的,采用随机抽袋点验方式,点验样袋鱼种尾数乘以总袋数进行计数,抽样袋数不少于 3 袋,计算平均数。7 记录放流全过程应填写记录并归档保存,记录表见附录 A。8 放流后管理放流后 30d 内,保护区在放流水域内应组织力量按不小于 1 次/天频率巡查增殖放流水域,禁止非法捕捞放流资源,确保

8、增殖放流效果。放流区域禁止放养家禽。9 增殖放流的效果评估9.1 评估的组织实施增殖放流效果的评估应由保护区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并报备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9.2 评估的内容评估内容包括放流水域中增殖放流物种的成活率、活动范围、生长发育规律、增殖放流对生物多样DB5306/T 74-20214性与生态平衡的影响等。9.3 评估报告的提交实施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的单位应在每次增殖放流活动后次年的 11 月底前出具放流效果评估报告或意见书,并报送市或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10 通报发布增殖放流的物种、规格与数量由组织增殖放流的保护区报送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发布。DB5306/T 74-20215附 录 A(规范性)放流记录表鱼类放流记录表见表 A.1。表 A.1 放流记录表供应单位:单位生产地址: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文号:抽样记录池号水温()品种样本总重 (kg)样本尾数(尾)最大规格(g 或 cm)最小规格(g 或 cm)批次总量换算批次总重量(kg)平均体重(g/尾)总尾数(尾)运输方式:运输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运输车次:放流水域:放流地点:(1)(2)(3)(4)运输水温():放流地水温():气温()风向:风力:天气:供应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接收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监管单位(盖章):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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