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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个 人 所 得 税,主讲人:殷爱贞,18678943359,yinaz,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个人所得税法,1,2,3,5,4,个人所得税法概述,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一般项目应纳税额计算,特殊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6,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7,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3,l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及,施行细则,,主要针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设计,1986,年、,1987,年,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从而形成了我国对个人所得课税三个税收法律、法规并存的状况,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史,1993,年三法合一,修改,个人所得税法,l999,年第二次修正,2000,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将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005,年,10,月 第三次修正,2007,年,6,月、,12,月第四、五次修正,2011,年,6,月,30,日 第六次修正,个人所得税概述,4,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个人所得税以个人的,纯所得,为计税依据。计税时以纳税人的收入或报酬扣除有关费用以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有关费用一方面是指与获取收入和报酬有关的经营费用;另一方面是指维持纳税人自身及家庭生活需要的费用。,具体分为三类:,第一,与应税收入相配比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第二,与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第三,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如慈善捐赠等。,5,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混合征收制,6,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第一部分 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一、纳税义务人,7,纳税义务人及其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应就来源于全球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予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大陆地区,),有,住所,(,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家,),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1.1-12.31),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365,天,),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即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外籍人员、华侨或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外籍人员、华侨或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境内无住所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l,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没有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8,举例,某外国人,2008,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9,年,2,月,15,日回国,,2009,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9,年,11,月,15,日至,2009,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9,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10,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A.2008,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9,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B.2009,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0,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C.2009,年度和,2010,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D.2008,年度和,2009,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答案,】B,9,(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二、征税对象(应税所得项目),10,三、征税对象(应税所得项目),(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是指个人所从事的是由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工厂、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私营企业主除外,),均为非独立劳动者。,工资,,“,蓝领阶层,”,所得;,薪金,,“,白领阶层,”,所得。,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11,不予征税项目,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比如警察的夜班补贴等。,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其中,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12,举例,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劳动分红,B.,独生子女补贴,C.,差旅费津贴,D.,单位发放的无食堂补助,【,答案,】AD,13,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如何征税问题,现行规定如下:,(,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4,举例,因单位减员增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零,4,个月的王某于,2011,年,9,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当月领取工资,2200,元和一次性补偿收入,60 000,元。王某,9,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应纳税所得额,=60000/40,2200,3500,200,元,选择的适用税率为,3%,,,应纳税额(,60000,2200,3500,),3%,1761,元。,15,参照,2001,年,11,月,9,日国税函,2001832,号批复的规定,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特 殊 项 目,16,(,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3.,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17,(,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4.,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18,(,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5.,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提示,】,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上述所得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6.,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9,(,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承包项目可分多种,如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建筑安装等各种承包。,转包包括全部转包或部分转包。,20,(,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内容如下:,1,、设计。指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制定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2,、装潢。指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3,、安装。指按照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设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4,、制图。指受托按实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的业务。,5,、化验。指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21,6,、测试。指利用仪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7,、医疗。指从事各种病情诊断、治疗等医护业务。,8,、法律。指受托担任辩护律师、法律顾问,撰写辩护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业务。,9,、会计。指受托从事会计核算的业务。,10,、咨询。指对客户提出的政治、经济、科技、法律、会计、文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说明的业务。,11,、讲学。指应邀,(,聘,),进行讲课、作报告、介绍情况等业务。,12,、新闻。指提供新闻信息、编写新闻消息的业务。,13,、广播。指从事播音等劳务。,14,、翻译。指受托从事中、外语言或文字的翻译,(,包括笔译和口译,),的业务。,(,四,),劳务报酬所得,22,15,、审稿。指对文字作品或图形作品进行审查、核对的业务。,16,、书画。指按客户要求,或自行从事书法、绘画、题词等业务。,17,、雕刻。指代客镌刻图章、牌匾、碑、玉器、雕塑等业务。,18,、影视。指应邀或应聘在电影、电视节目中出任演员,或担任导演、音响、化妆、道具、制作、摄影等等与拍摄影视节目有关的业务。,19,、录音。指用录音器械代客录制各种音响带的业务,或者应邀演讲、演唱、采访而被录音的服务。,20,、录像。指用录像器械代客录制各种图像、节目的业务,或者应邀表演、采访被录像的业务。,21,、演出。指参加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文艺演出活动的业务。,23,22,、表演。指从事杂技、体育、武术、健美、时装、气功以及其他技巧性表演活动的业务。,23,、广告。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招贴、路牌、橱窗、霓虹灯、灯箱、墙面及其他载体,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所做的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24,、展览。指举办或参加书画展、影展、盆景展、邮展、个人收藏品展、花鸟虫鱼展等各种展示活动的业务。,25,、技术服务。指利用一技之长而进行技术指导、提供技术帮助的业务。,26,、介绍服务。指介绍供求双方商谈,或者介绍产品、经营服务项目等服务的业务。,27,、经纪服务。指经纪人通过居间介绍,促成各种交易和提供劳务等服务的业务。,28,、代办服务。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范围内的各项事宜的业务。,29,、其他劳务。指上述列举,28,项劳务项目之外的各种劳务。,24,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25,举 例,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A.,个人书画展卖取得的报酬,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答案,】AD,【,解析,】,选项,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26,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可能出现难以判定一项所得是属于,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非受雇或任职,27,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而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第一,它是一种依靠较高智力创作的精神产品;第二,它具有普遍性;第三,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密切相关;第四,它的报酬相对偏低。因此,稿酬所得应当与一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予适当优惠照顾。,(五)稿酬所得,28,注 意,1,、任职、受雇于报刊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稿费收入按稿酬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9,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或转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1,(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储蓄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32,举 例,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企业集资利息,B.,从股份公司取得股息,C.,企业债券利息,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答案,】ABC,【,解析,】,选项,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33,(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确认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34,(九)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在现实生活中,个人进行的财产转让主要是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转让,是买卖行为。,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股票转让所得外,都要征收个人所得税。,35,(九)财产转让所得,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量化资产,是指如果原所在的企业原来是集体所有制,后来进行股份制改造,作为企业的一员,自然会得到一些企业的股份,然而这些股份不能以现金的方式发给企业员工,而是把企业的所得资产,如地皮、厂房、设备等,划分成股,然后分配给每名职工的资产。,36,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税额,按下列原则确定:,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37,(,3,)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人国库。,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38,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39,4,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规定。,(1),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2),除上述符合规定的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3),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前未征税款不再追征,已征税款不予退还。,40,5,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6,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41,(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者购买彩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提示,】,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42,(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除上述列举的各项个人应税所得外,其他确有必要征税的个人所得,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43,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44,第二部分 一般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计算,二、,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45,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纳税人通过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0,内扣除。,按现行规定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个人通过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和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特殊规定,46,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此项所得税前扣除。,47,2,、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48,3,、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49,一、工资、薪金所得,(一)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标准为每月,3 5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50,(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月收入一费用扣除标准,费用扣除标准:,3 500,元(,2011,年,9,月,1,日前每月,2 000,元)。,(三)附加减除费用,1,、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包括:,(,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51,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3 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3,、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一,3 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52,举例,【,例,1】,假定某纳税人,2011,年,9,月工资,6 2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6600,3500,100,50,5,),10%,105,190.5,(元),【,例,2】,某职工,2011,年,10,月应发工资,66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00,元,失业保险,50,元(超过规定比例,5,元),单位代缴水电费,100,元,计算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6 2003 500=2 700(,元,),(2),应纳税额,=2 70010,-105=165(,元,),53,假定某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假设为非居民纳税人),,2010,年,5,月份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10400,元人民币,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应纳税所得额,=10400-,(,3500+1300,),=5600,元,(,2,)应纳税额,=5600*20%-555=565,元,54,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4,、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55,(二)税率,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56,(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全年收入总额一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57,(,1,),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应对其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且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对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适用各应税项目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1,、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的有关规定,58,财税,200865,号,4,、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6,、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7,、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8,、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项目,59,第一种:查账征税,1,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 000,元年,即,2 000,元月;自,2011,年,9,月,1,日起,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 000,元年,即,3 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60,3,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4,企业向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5.,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上述第,4,、,5,、,6,、,7,条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61,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9.,投资者兴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1,)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企业的经营所得,(,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62,第二种:核定征收。,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1,)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63,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行 业,应税所得率(),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5-20,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7-20,饮食服务业,7-25,娱乐业,20-40,其他行业,10-30,64,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65,承包,(,租,),经营适用税率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二,),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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