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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9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江苏重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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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复习范围第一章 绪论1. 项目具有的一些共同特征(简答):(1)一次性:一次是项目与活动的最大的区别(2)独特性:每个项目都是独特的,可能是项目提供的成果有自身的特点。(3)目标的明确性:项目有明确的目标,包括实现项目的时间目标,项目的成果目标,资源目标和其他一些需要满足的目标。(4)项目活动的整体性:项目中的一切活动都是相互联系的构成一个整体。(5)组织的临时性和开放性:项目团体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其任务,人员,责任都在不断地变化。(6)开发与实施的渐进性:每个项目都是独特的 因此其项目的开发必然是渐进的,不可能复制通用的模式。2. 建设项目一般具有下列特征:(简答):(1

2、)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2)具有一定的条件的限制(3)具有一次性和不可逆性 (4)影响的长期性 (5)投资的风险性 (6)管理的复杂性3建设项目的实现要受到多方面的限制:(选择题或简答)1)时间约束;2) 资源约束:建设项目只能在限定的人、财、物条件下来完成建设任务。3)质量约束:建设项目要达到预期的要求,就必须在质量方面加以限制。4)空间约束:建设项目体积的庞大决定了项目要在一定的可以使用的时间范围内,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来组织完成。4.按投资建设的用途划分生产性建设项目,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多选)5. 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多选):(1)项目建设前期阶段: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

3、3)审批立项(2)准备阶段:规划,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报建,工程发包(3)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4)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5)项目后评价6. 项目后评价含义:(名词解释)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的系统、客观的分析,通过项目活动的检查总结,确定项目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指标是否实现。7.竣工含义:(名词解释)建设项目按计划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完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称为竣工。8. 进度控制:(多)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

4、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9.建筑市场的主体:(多选)建筑市场的主体:(1)建筑产品需求者(2)建筑产品生产者建筑企业。(3)建筑中介组织10.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多选)建设法规调整对象就是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第二章1.招投标交易的特征:(名词解释或简答):(1)平等性 (2)竞争性 (3)开放性P262.招投标制度的意义:(简答)(1)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促进合格市场主体的形成。(2)通过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价格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真正显示企业的实际消耗和工作效率,使

5、实力强、素质高、经营好的承包商的产品更具竞争力,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3)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促使承包商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4)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促使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5)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促使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3.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单,多选)(1)公开原则(所有招标人都平等)(2)公平原则(标准都一致)(3)公正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6.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简答)(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000年5月1

6、日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具体规定:施工单项合同200万以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100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50万以上;项目总投资3000万以上。达到上述规模必须进行招标。(单选)7.建设项目招标的条件:(多)(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招标人是法人,招标时,对甲方没有资质要求,但对其行为有约束,它只能进行自主招标和委托招标)(2)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履行审批手续(施工招标委托设计院)(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履行核准手续的(甲方要满足一定条件才招标,否则委托招标)(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招标申请)(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

7、理机构,在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行使统一归口管理的职权的同时,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行使具体的管理职责。(单选) 9.公开招标的优缺点(重点简答):优点是:投标的承包商多,范围广,竞争激烈,建设单位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缺点是:由于投标的承包商多,招标工作量大,组织工作复杂,需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招标过程所需时间长。10.邀请招标的概念(重点名词解释)邀请招标(资格后审)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11.邀请招标的优缺点(重点简答):邀请招标的优点:目标集中,招标的组

8、织工作教容易,工作量较小。邀请招标程序上比公开招标简化,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等操作环节被省略,因此在时间上比公开招标短得多。邀请招标的投标人往往为三至五家,比公开招标少,因此评标工作量减少,时间也大大缩短。 缺点是:由于参加的投入人较少,竞争性较差,使招标人对投标人的选择范围小。12.有下了情况下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单选)(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13.国家重

9、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单选)14.招标方式分为:(重点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15.项目报建:(名词解释)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它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一定期限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代管)申报工程项目,办理项目登记手续。16.项目报建的内容主要包括:(单选)(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内容(4)投资规模(5)资金来源(6)当年投资额(7)工程规模(8)计划开工、竣工日期(9)发包方式(10)基建班子及工程筹建情况(1

10、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书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到原报建部门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文件被批准或报送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在30天内按报建分级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领取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按报建登记表的内容及要求如实填写。17.投标截止时间就是开标时间18.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单选)(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4).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5).有招标所

11、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19.开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20.遇到投标文件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简答)(1).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标志的,无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2).招标文件标明的投标人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或资格后审;(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潦草、模糊,辨认不清的;(4).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5).逾期送达的;(6).招标文件规定应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未参

12、加开标会议的;(7).招标文件中规定应出席会议的投标方人员未按时出席,该投标人的标书将被视为废标。21.由于在开标过程中部分投标书被确认为废标,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单选)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事务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的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简答)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单选)23.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

13、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质量、工期、报价不能改。24.标底:(名词解释)招标人确定的作为评标基准的价格。25.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单选)26.当招标文件规定有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时,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提交,否则也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单选)27.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单选)28.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单选)第三章施工项目投标1.投标文件的组成:(简答)P72(1)投标书(2)投标书附录(3)投标保证金(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授

14、权委托书(6)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7)辅助资料表(8)资格审查表(9)对协议条款的确认和响应(10)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资料2.投标估价的主要依据有哪些?(重点简答题)答:一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地方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有条件的企业应尽量采用企业施工定额;三 劳动力,材料价格信息,包括由地方造价管理部门编制的造价信息;四 地质报告,施工图,包括施工图指明的标准图;五 施工规范,标准;六 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七 现场踏勘和环境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八 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包括工程量清单。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名词解

15、释)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措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4.投标决策的原则:(重点简答)P94预测是决策的基础和前提答:一,目标性 二,系统化 三,信息化 四,预见性 五,针对性5.影响投标决策的内部因素是什么?(重点的重点简答)P95答:一,技术实力 二,经济实力 三,管理实力 四,信誉实力。6.影响投标决策的外部因素是什么?(重点的重点简答)P96答:一,招标人情况 二,竞争对手情况 三,监理工程师情况 四,法制环境情况 五,地理环境情况六,市场环境情况 七,项目自身情况。第四章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简答)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经济法律关系内容。2.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

16、多选)(1).国家机关(2).经济组织(3).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5).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6).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7).公民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名词解释)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4.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含义(单选)类型:1.物。2.经济行为。3.智力行为。4.财。(名词解释)含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要实现的要求和目的所在,是确定权利行使与否履行的客观标准。5.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变化:(多选)(1).主体变更。(2).客观变更。(3).法律关系终止

17、。6.代理的特征:(简答)(1)代理行为必须是有法律意义的行为(2)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3)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独立地进行活动(4)代理人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7.代理的种类:(简答)P108(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8.法定代理:(名词解释)代理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实施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关系。9.委托代理权终止的情况:(多选)(1).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代理关系依照委托合同或委托书自然终止;(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代理关系具有严格的人生属性,代理人一旦死亡,代理权和

18、代理关系随之消灭,不能继承和转让。被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产生新的委托代理关系;(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0.法定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况:(简答)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监护关系消灭。11.代理权滥用:(多选)自己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代理。12.无权代理的两种处理方式:(选择)一是由被代理人追认,变为有权代理,这时被代理人即要承担经济民事责任;二是被代理人拒绝追认,代理属于无效代理,由无权”

19、代理”人承担经济责任.13.诉讼时效可分为:(单选)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14. (单选)民法通则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同时合同法还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15.诉讼时效中断概念:(名词解释)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16.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简答) 首先,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了依照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向其履行义务的权利,即丧失了胜诉权,此时的债为“自然债务”。

20、 其次,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虽丧失了胜诉权,但他享有的民事权利本身并未丧失,原来的债依然存在,只是不受国家法律强制力保护。17.债的概念:(名词解释)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8.合同的概念:(名词解释)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19.不当得利:(名词解释)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有损他人而取得的利益。20.无因管理:(名词解释)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21.债的消灭:(简答)P1121).债因履行而消灭; 2).债因抵消而消灭;3).债因提存而消灭; 4).债因混同而消灭。22.承

21、揽包括:(多选)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23.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简答)(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4)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5)合同形成的特殊要求24.建设工程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多选)25.合同订立的原则:(多选)(1)自愿原则(2)守法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公平原则26.要约的概念、要约邀请的概念、承偌的概念和关系。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多选)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

22、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承诺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出来. (名词解释)27.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的区别,要约失效的情形(重点)要约撤回是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之前或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的人;撤消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要约人。(选择)失效的情形(简答):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 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 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8.标的:(名词解释)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29.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23、简答)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合同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小孩去商场买800东西,是效力待定合同,因为要看他父母的态度。30.无效合同的确认(简答、多选)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1.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多选)32.无效合同的处理:(简答)1) 无效合同自合同签定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无效分为整个合同无效和部分合同无效,如果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3)合同无效,

24、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4)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反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33.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多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34.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本质区别:(简答) 1).效力不同,可撤消合同是由于当事人表达不清,不真实,只一方有撤消权,无效合同内容违法,自然不发生效力;2).期限不同,可撤消合同中具有撤消当事人从不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或者知道撤消事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消权,则撤消无效权消

25、灭,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日起无效,不存在期限。35.代位权:(名词解释)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伤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36.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订金(多选)37.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它不是用特定的财产提供担保,而是以保证人的信用和不特定的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单选)38.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保证必须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他人债务所作的担保,债务人不得为自己的债务作保证。(单选)39.不可以作担保人:(多选)P12540.可以抵押的财产:(简答)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

26、).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所有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4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选择)42.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简答)(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金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质押担保的范围(5)质物移交的时间(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43.留置的概念:(名词解释)留置是指债

27、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权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44.定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券的担保形式。(名词解释)45.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仍然有效。(选择)46.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多选)47.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1)和解2)调解:调解时争议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3)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4)诉讼:二审终审制

28、48.仲裁委员会:(简答)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设立,不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成立的条件:(简答)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必要的财产3)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组成。(奇数)4)有聘任的仲裁员49.仲裁裁决执行,即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是指法院经当事人的申请,采取强制项措施将裁决书的内容付诸实现的行为和程序。(选择)50.诉讼部同于仲裁的主要特点在于,不必以当事人的相互同意为依据。(选择)第五章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协议书内容中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

2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发包人的义务: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物流通畅;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6)确定水准点

30、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并顺延因此而延误的工期。3.承包人的义务: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

31、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的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以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4.工程师的义务: 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驶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驶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

32、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工程师没有权利要求施工方减短工期。5.重新检验:1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6.质量检查与验收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7.材料设备控制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竣工验收 发包人接到竣工验收的报告后(2

33、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9.合同文本中有关暂停施工条款规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0.因延误而应当顺延工期的情况包括哪些?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日期;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工程不能进行; 4)设计变更使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

34、的其他情况。11.协议书内容中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2.工程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13.材料设备控制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8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9工程师以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

35、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应顺延14.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15.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及结算资料28天内进行核实 16.变更合同价款的方法有3种(1)合同中已有使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合同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17.专业分包

36、合同是以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对承包人负责第六章1.分包商: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承包商应为分包商的一切行为和过失负责,承包商的材料供应商以及合同中已经指明的分包商无需经工程师同意,其他分包商则需经过工程师的同意。承包商应至少提前28天通知工程师分包商计划开始分包工作的日期以及开始现场工作的日期。2FIDIC条款中所说的缺陷通知期相当于国内工程交工后的质量保修期,它是指工程师通知承包商修复工程缺陷的期间3.保留金:是业主在支付期中款项时扣发的一种款额;在整个接受证书签发之后和最迟的工程缺陷通知期到期之后两次返还给承包商第七章1.风险:

37、所谓风险是指客观存在能导致损失,但发生与否又不能确定的现象 2.单价合同又分为两种: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1)在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人而言就存在一定得风险。(2)当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就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单价如何调整;3.回避风险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因为回避风险虽然避免损失,但同时也失去了获利的机会 4.工程保险是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第八章1.索赔概念(原因):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者其他过错,或者无法防止

38、的外因而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者补偿的活动。2.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1)承包人同发包人之间的索赔(2)总承包人同分包人之间的索赔(3)承包人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4)承包人向保险公司、运输公司索赔3.FIDIC第53条规定:在引起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承包人将他的索赔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将1份副本呈交发包人 4.按照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1)单项索赔(2)总索赔5.索赔的关键问题在于“索”,承包人不积极主动去“索”,发包人没有任何义务去“赔”6.索赔报告一定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有效期(28天)内报送,过期索赔无效7.反索赔的意义:(1)减少和防止损失的发生(2)避免被动挨打的局面(3)不能进行有效的反索赔,同样也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8.反索赔的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2)以合同法和法律为准绳(3)实事求是地认可合理的索赔要求(4)反驳拒绝不合理的索赔要求(5)按合同法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索赔问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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